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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埃德蒙柏克是18世纪的英国著名政治家和思想家,他被后人誉为保守主义的鼻祖。他的传统观是他思想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其自由观、权利观和改革观等都可以从这个核心思想中流出来。不仅如此,近现代被冠以“保守主义”的各种流派也都坚持这个观点,甚至一个保守主义这么认为:可以把对待传统的态度来作为区分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最准确地标志。
关键词:柏克;传统;权利;理性
一、柏克传统观的具体内容
“传统”是指什么呢?传统既可以做形容词也可以做名词,做形容词可以来修饰或者限定那些与现代相对应的东西,如传统文化;作为名词的“传统”(tradition)来源于拉丁语动词tradere,原意是指“移交”,引申的意思是“一代一代的传承”,事实上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样,传统与过去是无法分开的,它代表对历史的传承。传统的基本含义是指:凡是过去流传下来的一切都是传统,也就是指经过时代相传并保留至今的事物,具体包括:风俗、习惯、礼仪、生活方式、信仰等。很显然在柏克的笔下被赞誉有加并加以捍卫的“传统”并不是这样一个外延如此宽泛的概念,那么柏克所谓的“传统”是什么呢?
柏克传统的内容包含很多方面,而我们更多的是探讨其政治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从政治角度来看,柏克所指的传统的主要内容有:
(1)传统包含了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信仰和习惯性的行动方式,包括宗教。在谈论到“成见”时,柏克说:“成见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得以使用,它在事先就把我们的思维纳入到一种智慧和道德的稳定轨道之中从而不至于使人在关键的时候犹豫不决、以及茫然无措。”但当传统受到破坏的时候,柏克说:“当古老的生活经验和规则被打破时,这种损失是很难以估计的。因为从那个时起,我们就失去了指引我们的指南,我们也不可能明确知道我们将驶向哪个未知港口”。接着,他说到:“我们的风俗、我们的文明以及风俗与文明相连接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在我们世代生活的欧洲世界里最重要的两项原则,而且是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重要部分,我指的是世代相传的绅士精神和宗教精神。”从上面的论述看,他把宗教也看作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人看作是宗教性的动物,宗教应当是公民社会的根基,也是人类文明的源泉。因此对宗教的信仰也就是在遵从传统。
(2)传统包含一些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包括宗教体制、贵族制度、家庭和财产制度等。柏克谈到,“教会体制是我成见的第一种,但它不是一种缺乏理性的成见,而是包含着深刻而广泛智慧的成见”。和从信仰角度阐述宗教不相同的是,柏克更大程度上把教会体制看作是人们将宗教信仰社会化以及实践信仰的一个制度性手段。教会通过组织使宗教的原则得以保持和强化。在谈到贵族时,他认为贵族是表现社会秩序良好的一种美好的装饰,贵族的特权是世世代代产生的风俗、法律、和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所产生的,是自然的。在柏克认为,财产权和家庭应当是联系在一起的,财产是不断积累和储存而得来的,是家庭声望形成的因素之一。柏克把财产权当作习惯性的权利,是逐渐积累而来的不可以任意剥夺,而法国大革命则任意破坏人们的财产权,随意掠夺人们的财产。
(3)传统包含了一系列的政治制度,如宪法制度、议会制度、君主制度、古老的司法制度等。英国的宪法是不断成长出来的,是由世代积累起来的宪法性的法律条文和惯例组成的,而不是纯粹理性建构的产物。在柏克眼中,它们是传统政治的杰出代表,是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柏克特别尊重传统并且强调传统在社会上的积极作用。柏克从来没有明确地讲过传统是什么,他的传统往往由习俗、习惯、惯例等词表达,他所谓的传统内涵丰富,包含了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一系列的制度、原则和思想。柏克的传统观与他其他的思想紧密相连,如权利、国家、理性等。我主要通过本章介绍了他的传统观思想,更多的是通过与其他思想的比较中来阐发的。
二、柏克传统观的影响
(1)柏克与哈耶克的传统观:传承与发展。新保守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经济萧条背景下欧美流行的一种政治学说,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及诺齐克、布坎南等。作为新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所提出的学说在如何看待传统、社会传统的作用以及传统与理性,权利等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看法与柏克有很多一致之处,哈耶克的传统观可以视为是对柏克传统观思想的传承与发展。因为诚如哈耶克所说,他们两位自始至终都是“无可救药的老派格党人”,当然,他们之间也肯定会有某些差异。但总的来说,他们之间的相同之处要远大于他们之间的分歧。柏克与哈耶克都认为社会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而并不是人类理性设计的产物,并因此重视传统的作用。柏克把传统看作是历史进步的产物,是秩序和自由的保障,是一个国家珍贵的遗产。而对理性主义则持批判态度,认为这些抽象而极端的理性入侵正常的政治生活将会造成民做和国家的灾难,因为国家和民族的传统必然会被他们的无知、大胆和冲动而摧毁。新保守主义的代表哈耶克同柏克一样,认为政治制度和自由权利是在社会长期演进中出现并由传统习俗维系的,文明的演变完全依赖代际之间的吸收与传承,是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他也坚决捍卫自由主义社会,以尽量避免其遭受建构理性主义者无视传统之自大无知心态和行为的破坏。
(2)和柏克对人的理性能力持怀疑态度一样,哈耶克在对待理性时也十分谨慎,可以说二人的默契在这方面达到了高峰,因为他们这方面的思想太相近了,我们甚至可以说哈耶克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完全是对柏克论题的细化,当然,大大扩展了柏克的论题。甚至可以说对于哈耶克的理论体系而言,柏克关于理性在社会中的局限性的观点构成了其理论最重要的基石。
(3)哈耶克和柏克都认为人的权利不是像启蒙思想家说的那样是天赋的而是在社会中约定俗成的被社会所认可而取得的。柏克有时把他所认为的“人的真正的权利”与雅各宾党人及其追随者所宣扬的“虚伪的权利”加以区分。他的主要用意是捍卫他所称的“约定俗成的权利",经过时间考验的预期,其合法性和哲学上的正当性来自习俗惯例与长期的运用。柏克从未阐述过权利原则的先验依据,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他一定会把他的约定俗成的权利作为道德自然法在整个历史演进过程中的显现。哈耶克认为,权利是西方政治传统中,作为社会惯例进化而来的,即社会在调整由于互相冲突的期望而导致的互相竞争的权利要求过程中所形成的惯例。 (4)虽然柏克与哈耶克二人在诸多政治思想上有着本质上的高度一致性,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分歧。柏克将人类的历史看作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是某种“神圣计划’’的产物。他所尊崇的法律也被看作是由上帝创设后又在人间长期演变的结果,即相信在法律之上存在着某种来自上帝的更高律令,这与早期的自然法思想有些相似。实际上柏克认为能指导人类合理地行动的唯一准则就是上帝的意志,而在现实中我们并不能有效地感受到上帝意志的存在。在柏克看来,传统就是沟通人类与上帝意志的桥梁,我们要想理解上帝的意志就应该遵从传统,听从传统的指引。在哈耶克看来,英国传统中的自由原则完全是社会自然演进的产物,而并非部分来源于上帝意志等超验之物。
三、伯克传统观的意义
柏克作为保守主义政治思潮的创始人,其传统观思想对西方社会影响深远。同样柏克的传统观对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我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传统在柏克的思想中有重要的地位,并贯穿其思想的始终。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物质的极大富足挤掉了精神生存的空间,传统文化的价值在于提醒我们,在现代性价值之外还有一种传统性价值,当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思想出现时,我们传统文化中的崇高价值追求及理想信念,是抵御这些不良影响的有力盾牌。
首先,我们必须重视传统,要明确传统的内在价值。其次,正确处理改革与传统的关系。柏克尊重历史和传统,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他的审慎是一种政治美德的警句启示我们在对待政治改革方面要谨慎,在学习西方政治民主、三权分立等制度方面,应思而后行,应充分分析我国的国情,参考我国传统,而不应简单的要求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
最后,构建健康的理性观柏克对于人的“理性能力"的怀疑精神对曾经受过极“左"思潮影响的中国来说,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在上个世纪中叶,我国笼罩在激进主义的氛围之中,主要表现为对人的能力的过分夸大,对人的理性的忽视。这种非理性的表现使整个社会因偏离了自然发展的轨道而失序。激进主义者人为设计的蓝图,并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繁荣与安宁,却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在经历了一场剧烈的人间浩劫后,千疮百孔的国家及时地整理激进主义的遗产,开始反思理性,进而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带有保守色彩的改革与渐进式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政治上的激进主义在中国已失去人心。因此,柏克的保守思想有助于国民健康的理性观念与社会良序之构建。
参考文献:
[1][英]柏克.《法国革命论》[M].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
[2][英]柏克.《自由与传统》[M].蒋庆、王瑞昌、王天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3][英]柏克.《美洲三书》[M].缪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4][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
[5][英]休·塞西尔.《保守主义》[M].杜汝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
[6][英国]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7][英国]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北京,京院出版社,1989年
关键词:柏克;传统;权利;理性
一、柏克传统观的具体内容
“传统”是指什么呢?传统既可以做形容词也可以做名词,做形容词可以来修饰或者限定那些与现代相对应的东西,如传统文化;作为名词的“传统”(tradition)来源于拉丁语动词tradere,原意是指“移交”,引申的意思是“一代一代的传承”,事实上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样,传统与过去是无法分开的,它代表对历史的传承。传统的基本含义是指:凡是过去流传下来的一切都是传统,也就是指经过时代相传并保留至今的事物,具体包括:风俗、习惯、礼仪、生活方式、信仰等。很显然在柏克的笔下被赞誉有加并加以捍卫的“传统”并不是这样一个外延如此宽泛的概念,那么柏克所谓的“传统”是什么呢?
柏克传统的内容包含很多方面,而我们更多的是探讨其政治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从政治角度来看,柏克所指的传统的主要内容有:
(1)传统包含了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信仰和习惯性的行动方式,包括宗教。在谈论到“成见”时,柏克说:“成见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得以使用,它在事先就把我们的思维纳入到一种智慧和道德的稳定轨道之中从而不至于使人在关键的时候犹豫不决、以及茫然无措。”但当传统受到破坏的时候,柏克说:“当古老的生活经验和规则被打破时,这种损失是很难以估计的。因为从那个时起,我们就失去了指引我们的指南,我们也不可能明确知道我们将驶向哪个未知港口”。接着,他说到:“我们的风俗、我们的文明以及风俗与文明相连接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在我们世代生活的欧洲世界里最重要的两项原则,而且是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重要部分,我指的是世代相传的绅士精神和宗教精神。”从上面的论述看,他把宗教也看作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人看作是宗教性的动物,宗教应当是公民社会的根基,也是人类文明的源泉。因此对宗教的信仰也就是在遵从传统。
(2)传统包含一些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包括宗教体制、贵族制度、家庭和财产制度等。柏克谈到,“教会体制是我成见的第一种,但它不是一种缺乏理性的成见,而是包含着深刻而广泛智慧的成见”。和从信仰角度阐述宗教不相同的是,柏克更大程度上把教会体制看作是人们将宗教信仰社会化以及实践信仰的一个制度性手段。教会通过组织使宗教的原则得以保持和强化。在谈到贵族时,他认为贵族是表现社会秩序良好的一种美好的装饰,贵族的特权是世世代代产生的风俗、法律、和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所产生的,是自然的。在柏克认为,财产权和家庭应当是联系在一起的,财产是不断积累和储存而得来的,是家庭声望形成的因素之一。柏克把财产权当作习惯性的权利,是逐渐积累而来的不可以任意剥夺,而法国大革命则任意破坏人们的财产权,随意掠夺人们的财产。
(3)传统包含了一系列的政治制度,如宪法制度、议会制度、君主制度、古老的司法制度等。英国的宪法是不断成长出来的,是由世代积累起来的宪法性的法律条文和惯例组成的,而不是纯粹理性建构的产物。在柏克眼中,它们是传统政治的杰出代表,是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柏克特别尊重传统并且强调传统在社会上的积极作用。柏克从来没有明确地讲过传统是什么,他的传统往往由习俗、习惯、惯例等词表达,他所谓的传统内涵丰富,包含了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一系列的制度、原则和思想。柏克的传统观与他其他的思想紧密相连,如权利、国家、理性等。我主要通过本章介绍了他的传统观思想,更多的是通过与其他思想的比较中来阐发的。
二、柏克传统观的影响
(1)柏克与哈耶克的传统观:传承与发展。新保守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经济萧条背景下欧美流行的一种政治学说,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及诺齐克、布坎南等。作为新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所提出的学说在如何看待传统、社会传统的作用以及传统与理性,权利等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看法与柏克有很多一致之处,哈耶克的传统观可以视为是对柏克传统观思想的传承与发展。因为诚如哈耶克所说,他们两位自始至终都是“无可救药的老派格党人”,当然,他们之间也肯定会有某些差异。但总的来说,他们之间的相同之处要远大于他们之间的分歧。柏克与哈耶克都认为社会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而并不是人类理性设计的产物,并因此重视传统的作用。柏克把传统看作是历史进步的产物,是秩序和自由的保障,是一个国家珍贵的遗产。而对理性主义则持批判态度,认为这些抽象而极端的理性入侵正常的政治生活将会造成民做和国家的灾难,因为国家和民族的传统必然会被他们的无知、大胆和冲动而摧毁。新保守主义的代表哈耶克同柏克一样,认为政治制度和自由权利是在社会长期演进中出现并由传统习俗维系的,文明的演变完全依赖代际之间的吸收与传承,是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他也坚决捍卫自由主义社会,以尽量避免其遭受建构理性主义者无视传统之自大无知心态和行为的破坏。
(2)和柏克对人的理性能力持怀疑态度一样,哈耶克在对待理性时也十分谨慎,可以说二人的默契在这方面达到了高峰,因为他们这方面的思想太相近了,我们甚至可以说哈耶克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完全是对柏克论题的细化,当然,大大扩展了柏克的论题。甚至可以说对于哈耶克的理论体系而言,柏克关于理性在社会中的局限性的观点构成了其理论最重要的基石。
(3)哈耶克和柏克都认为人的权利不是像启蒙思想家说的那样是天赋的而是在社会中约定俗成的被社会所认可而取得的。柏克有时把他所认为的“人的真正的权利”与雅各宾党人及其追随者所宣扬的“虚伪的权利”加以区分。他的主要用意是捍卫他所称的“约定俗成的权利",经过时间考验的预期,其合法性和哲学上的正当性来自习俗惯例与长期的运用。柏克从未阐述过权利原则的先验依据,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他一定会把他的约定俗成的权利作为道德自然法在整个历史演进过程中的显现。哈耶克认为,权利是西方政治传统中,作为社会惯例进化而来的,即社会在调整由于互相冲突的期望而导致的互相竞争的权利要求过程中所形成的惯例。 (4)虽然柏克与哈耶克二人在诸多政治思想上有着本质上的高度一致性,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分歧。柏克将人类的历史看作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是某种“神圣计划’’的产物。他所尊崇的法律也被看作是由上帝创设后又在人间长期演变的结果,即相信在法律之上存在着某种来自上帝的更高律令,这与早期的自然法思想有些相似。实际上柏克认为能指导人类合理地行动的唯一准则就是上帝的意志,而在现实中我们并不能有效地感受到上帝意志的存在。在柏克看来,传统就是沟通人类与上帝意志的桥梁,我们要想理解上帝的意志就应该遵从传统,听从传统的指引。在哈耶克看来,英国传统中的自由原则完全是社会自然演进的产物,而并非部分来源于上帝意志等超验之物。
三、伯克传统观的意义
柏克作为保守主义政治思潮的创始人,其传统观思想对西方社会影响深远。同样柏克的传统观对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我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传统在柏克的思想中有重要的地位,并贯穿其思想的始终。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物质的极大富足挤掉了精神生存的空间,传统文化的价值在于提醒我们,在现代性价值之外还有一种传统性价值,当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思想出现时,我们传统文化中的崇高价值追求及理想信念,是抵御这些不良影响的有力盾牌。
首先,我们必须重视传统,要明确传统的内在价值。其次,正确处理改革与传统的关系。柏克尊重历史和传统,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他的审慎是一种政治美德的警句启示我们在对待政治改革方面要谨慎,在学习西方政治民主、三权分立等制度方面,应思而后行,应充分分析我国的国情,参考我国传统,而不应简单的要求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
最后,构建健康的理性观柏克对于人的“理性能力"的怀疑精神对曾经受过极“左"思潮影响的中国来说,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在上个世纪中叶,我国笼罩在激进主义的氛围之中,主要表现为对人的能力的过分夸大,对人的理性的忽视。这种非理性的表现使整个社会因偏离了自然发展的轨道而失序。激进主义者人为设计的蓝图,并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繁荣与安宁,却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在经历了一场剧烈的人间浩劫后,千疮百孔的国家及时地整理激进主义的遗产,开始反思理性,进而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带有保守色彩的改革与渐进式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政治上的激进主义在中国已失去人心。因此,柏克的保守思想有助于国民健康的理性观念与社会良序之构建。
参考文献:
[1][英]柏克.《法国革命论》[M].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
[2][英]柏克.《自由与传统》[M].蒋庆、王瑞昌、王天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3][英]柏克.《美洲三书》[M].缪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4][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
[5][英]休·塞西尔.《保守主义》[M].杜汝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
[6][英国]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7][英国]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北京,京院出版社,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