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是企业治理结构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企业的治理效率和企业目标的实现.股东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各自的回答,然而,长期利益共同体理论却以资产专有性为依据,认为核心要素才是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主体,同时这个主体既可能是一元的,也可能是多元的,从而建构了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理论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