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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层空间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既不是"无主物"、"公有物",也不是"共有物",人类对其并不全面享有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人类对共同继承财产享有的权利近似于用益物权。"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不是国际习惯、国际法原则、强行法、政治性质或哲学性质的观点,它是尚在发展中的具有重要进步意义的一个国际法概念,是对外层空间法律地位的高度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