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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一直以来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一直为振兴经济,消除贫困并实现共同富裕而努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进入2l世纪,精准扶贫的提出为我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新的规划。
农村 精准扶贫 扶贫机制
精准扶贫及其理论基础
(1)精准扶贫的内涵
精准扶贫,就是相对于粗放式扶贫而言的。指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口的贫困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它是精准扶贫的前提,识别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为识别标准,以农户收人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二是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措施,实行精准帮扶。三是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以及扶贫绩效的精准管理,一方面通过贫困户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监测扶贫举措与实施效果,实现扶贫对象的有效进出,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扶贫资金信息的披露制度和扶贫项目、对象的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能够正规使用。四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成效的精准考核,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并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2)精准扶贫理论溯源
1.权利贫困理论与包容型增长减贫理论
权利贫困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提出的。他从饥荒与权利的关系视角出发,将贫闲的产生归因于享受权利的不平等,权利和分配的双重不平等导致了饥荒的蔓延,“如果一群人无法确立支配足够数量食物的权利,那么他们将不得不面临饥荒”。因此,他认为消除饥荒首先要消除不平等,并在生产、交换、流通等多个环节向贫穷者赋权,让他们共享平等权利和分配机会。
受森的理论启发,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提出了以“机会均等”与“公平共享”为核心的包容型增长减贫理念,又称为共享型增长减贫理念。它强调通过经济增长成果的公平分配来实现有效减贫,要求减少与消除机会不均等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共享性,是一种“人人机会平等、人人分享成果”的减贫模式。不过,它侧重于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让穷人获得脱贫的基本条件,而并没有集中力量采取针对穷人的帮扶行动。
2.参与式发展理论与合作型反贫闲理论
参与式扶贫理念源于参与式发展理论,它将“参与”和“赋权”两大核心思想融人扶贫工作中。其中,“参与”是指贫困农民参与扶贫决策以及扶贫资金和资源投放的领域、项目和产业选择,参与扶贫项目的决定、管理、监督和评估,分享扶贫项目的利益。参与的关键在于赋权,“赋权”意味着建立一套贫困农民进入扶贫项目场域的体制机制,消除贫困人口准入的各种制度和体制障碍,保障贫困农民的参与需求。参与式扶贫从贫困农户的角度出发,主张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等方面赋予贫困群体的参与权利,为他们表达意见和需求开拓了渠道。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贫困群体的参与往往力不从心,加之扶贫涉及面相当复杂,参与式扶贫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在这种情况下,有学者提出了“合作型反貧困理论”,指出“反贫困工作不是由任何一个单一主体的投入即可完成的,它需要政府、社区、贫困群体之间的有效合作,且必须通过一个有效的合作平台来完成。”其主张构建四大合作机制:官民合作机制、贫困户经济合作机制、社区与农户间合作机制、政府部门间合作机制。这种扶贫方式既有利于解决政府力量有限、资源整合等难题,又能够充分调动贫困群体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它也是精准扶贫中联动帮扶的重要理论依据。
我国的扶贫开发发展历程
为什么将现阶段的扶贫工作称为精准扶贫,需要对我国的扶贫事业进程做一个历史概述,这是理解精准扶贫的基本前提。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我国逐步进行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农村扶贫活动。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 l)体制改革扶贫阶段(1978 -1985年)
在这个阶段我国政府将全体农民视为扶贫的对象,以体制改革为主,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直接向贫闲人口提供物资或者资金的救助。到1985年时,农业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将近8%,全国的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25亿。但这个阶段的贫困人口减少属于整个国家体制改革的宏观成效,具体的扶贫成效并不明显。
(2)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
随着广大农村的改革发展的扩大和深入,农村经济改革在总体上促进了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了区域性和区域内部的反差不断扩大,这样,就将原来淹没在总体贫困中的相对贫困现象反衬和凸显出来了,扶贫的紧迫性也更加明显。而且,国家经济总体上的快速发展,扶贫的能力也得到了快速增强。于是,农村反贫困行动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设立扶贫专项资金及政策,扶贫正式成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政府行为,形成了扶贫的新的总体力量,推动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8000万人。
(3)“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
从1994年到2000年,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发布为标忐。我国进入了扶贫攻坚时期,计划明确指出,力争用7年左右,基本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空前,明确了资金、任务、权利、责任“四个到省”的扶贫工作责任制,规范机关定点扶贫,建立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期间,国家对贫困县也进行了重新确定,共有592个贫困县人榜,其中,中西部地区就占了82%,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还是在县。到2000年底,国家“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基本实现,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人以下,但整体的贫困形式依旧很严峻,很多贫困地区同时也是地理条件恶劣的地区,基础差、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为了完成这些地区的扶贫工作,国家对贫困线进行了调整,以当地当年人均纯收人为界定点,调整最低线。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扶贫资金调整到西部贫困县去,同时开展了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的对口帮扶。 (4)新时期综合扶贫阶段(2001-2010年)
进入21世纪,以“工业反哺农业”和“整村推进”为标志,我国进入了“大扶贫阶段”。这一阶段,我国的扶贫单元从县向村过渡;同时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和生态移民扶贫等项目也逐渐展开。这一阶段我国贫闲地区的教育事业、医疗公共等事业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5)新时期精准扶贫阶段(2011-2020年)
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011年5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根据新确定的扶贫标准,更加明确具体地提出了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等目标,并确定11个连片特困地区等为新时期扶贫攻坚主战场。调整了贫困标准之后,扶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正是在这个必须将扶贫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体系之中的要求,客观上促进扶貧工作有了进一步创新突破的压力与动力,也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总结
经过近40年的努力,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为直观的表现是贫闲人口的大幅度下降,农民收入的大幅增加,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围绕保障农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的主要任务,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在几十年的探索实践中,我国通过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扶贫对象自我发展,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敢于迈出大胆的步伐,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从解决人民生活的温饱问题转向总体小康,从最初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到市场下乡、互联网下乡等等,极大地激发了农村的经济活力,推动了农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提升。随着扶贫《纲要》的出台,组织结构的设立,扶贫开发责任体系的完善,全面形成了我国的扶贫开发体系,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凝聚了发展合力。但成绩的取得依旧难以否定当前扶贫开发形势的严峻。从客观情况看,可以两个方面概括;一是贫困人口依然庞大。按照2300元的标准计算,截至2016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335万人。二是脱贫难度越来越大。一些相对容易的贫困人口已经基本实现脱贫,剩下的可以说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情况也更为复杂,自身自我发展能力相对而言也更弱,因此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脱贫的攻坚战。从主观方面看,也还存在一个制约因素,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还是停留在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有的在政策落实方面不到位,这些都需要我国的扶贫机制得到进一步改革。
[1]王宇,李博,左停.精准扶贫的理论导向与实践逻辑一一基于精细社会理论的视角[J].贵州社会科学,2016(05):156-161.
[2]黎沙.我国精准扶贫的实践困境及对策研究[D].南京大学,2016.
[3]李鹍,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一一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02):26-33+54.
农村 精准扶贫 扶贫机制
精准扶贫及其理论基础
(1)精准扶贫的内涵
精准扶贫,就是相对于粗放式扶贫而言的。指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口的贫困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它是精准扶贫的前提,识别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为识别标准,以农户收人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二是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措施,实行精准帮扶。三是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以及扶贫绩效的精准管理,一方面通过贫困户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监测扶贫举措与实施效果,实现扶贫对象的有效进出,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扶贫资金信息的披露制度和扶贫项目、对象的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能够正规使用。四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成效的精准考核,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并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2)精准扶贫理论溯源
1.权利贫困理论与包容型增长减贫理论
权利贫困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提出的。他从饥荒与权利的关系视角出发,将贫闲的产生归因于享受权利的不平等,权利和分配的双重不平等导致了饥荒的蔓延,“如果一群人无法确立支配足够数量食物的权利,那么他们将不得不面临饥荒”。因此,他认为消除饥荒首先要消除不平等,并在生产、交换、流通等多个环节向贫穷者赋权,让他们共享平等权利和分配机会。
受森的理论启发,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提出了以“机会均等”与“公平共享”为核心的包容型增长减贫理念,又称为共享型增长减贫理念。它强调通过经济增长成果的公平分配来实现有效减贫,要求减少与消除机会不均等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共享性,是一种“人人机会平等、人人分享成果”的减贫模式。不过,它侧重于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让穷人获得脱贫的基本条件,而并没有集中力量采取针对穷人的帮扶行动。
2.参与式发展理论与合作型反贫闲理论
参与式扶贫理念源于参与式发展理论,它将“参与”和“赋权”两大核心思想融人扶贫工作中。其中,“参与”是指贫困农民参与扶贫决策以及扶贫资金和资源投放的领域、项目和产业选择,参与扶贫项目的决定、管理、监督和评估,分享扶贫项目的利益。参与的关键在于赋权,“赋权”意味着建立一套贫困农民进入扶贫项目场域的体制机制,消除贫困人口准入的各种制度和体制障碍,保障贫困农民的参与需求。参与式扶贫从贫困农户的角度出发,主张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等方面赋予贫困群体的参与权利,为他们表达意见和需求开拓了渠道。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贫困群体的参与往往力不从心,加之扶贫涉及面相当复杂,参与式扶贫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在这种情况下,有学者提出了“合作型反貧困理论”,指出“反贫困工作不是由任何一个单一主体的投入即可完成的,它需要政府、社区、贫困群体之间的有效合作,且必须通过一个有效的合作平台来完成。”其主张构建四大合作机制:官民合作机制、贫困户经济合作机制、社区与农户间合作机制、政府部门间合作机制。这种扶贫方式既有利于解决政府力量有限、资源整合等难题,又能够充分调动贫困群体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它也是精准扶贫中联动帮扶的重要理论依据。
我国的扶贫开发发展历程
为什么将现阶段的扶贫工作称为精准扶贫,需要对我国的扶贫事业进程做一个历史概述,这是理解精准扶贫的基本前提。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我国逐步进行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农村扶贫活动。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 l)体制改革扶贫阶段(1978 -1985年)
在这个阶段我国政府将全体农民视为扶贫的对象,以体制改革为主,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直接向贫闲人口提供物资或者资金的救助。到1985年时,农业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将近8%,全国的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25亿。但这个阶段的贫困人口减少属于整个国家体制改革的宏观成效,具体的扶贫成效并不明显。
(2)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
随着广大农村的改革发展的扩大和深入,农村经济改革在总体上促进了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了区域性和区域内部的反差不断扩大,这样,就将原来淹没在总体贫困中的相对贫困现象反衬和凸显出来了,扶贫的紧迫性也更加明显。而且,国家经济总体上的快速发展,扶贫的能力也得到了快速增强。于是,农村反贫困行动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设立扶贫专项资金及政策,扶贫正式成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政府行为,形成了扶贫的新的总体力量,推动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8000万人。
(3)“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
从1994年到2000年,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发布为标忐。我国进入了扶贫攻坚时期,计划明确指出,力争用7年左右,基本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空前,明确了资金、任务、权利、责任“四个到省”的扶贫工作责任制,规范机关定点扶贫,建立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期间,国家对贫困县也进行了重新确定,共有592个贫困县人榜,其中,中西部地区就占了82%,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还是在县。到2000年底,国家“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基本实现,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人以下,但整体的贫困形式依旧很严峻,很多贫困地区同时也是地理条件恶劣的地区,基础差、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为了完成这些地区的扶贫工作,国家对贫困线进行了调整,以当地当年人均纯收人为界定点,调整最低线。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扶贫资金调整到西部贫困县去,同时开展了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的对口帮扶。 (4)新时期综合扶贫阶段(2001-2010年)
进入21世纪,以“工业反哺农业”和“整村推进”为标志,我国进入了“大扶贫阶段”。这一阶段,我国的扶贫单元从县向村过渡;同时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和生态移民扶贫等项目也逐渐展开。这一阶段我国贫闲地区的教育事业、医疗公共等事业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5)新时期精准扶贫阶段(2011-2020年)
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011年5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根据新确定的扶贫标准,更加明确具体地提出了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等目标,并确定11个连片特困地区等为新时期扶贫攻坚主战场。调整了贫困标准之后,扶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正是在这个必须将扶贫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体系之中的要求,客观上促进扶貧工作有了进一步创新突破的压力与动力,也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总结
经过近40年的努力,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为直观的表现是贫闲人口的大幅度下降,农民收入的大幅增加,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围绕保障农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的主要任务,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在几十年的探索实践中,我国通过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扶贫对象自我发展,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敢于迈出大胆的步伐,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从解决人民生活的温饱问题转向总体小康,从最初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到市场下乡、互联网下乡等等,极大地激发了农村的经济活力,推动了农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提升。随着扶贫《纲要》的出台,组织结构的设立,扶贫开发责任体系的完善,全面形成了我国的扶贫开发体系,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凝聚了发展合力。但成绩的取得依旧难以否定当前扶贫开发形势的严峻。从客观情况看,可以两个方面概括;一是贫困人口依然庞大。按照2300元的标准计算,截至2016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335万人。二是脱贫难度越来越大。一些相对容易的贫困人口已经基本实现脱贫,剩下的可以说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情况也更为复杂,自身自我发展能力相对而言也更弱,因此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脱贫的攻坚战。从主观方面看,也还存在一个制约因素,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还是停留在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有的在政策落实方面不到位,这些都需要我国的扶贫机制得到进一步改革。
[1]王宇,李博,左停.精准扶贫的理论导向与实践逻辑一一基于精细社会理论的视角[J].贵州社会科学,2016(05):156-161.
[2]黎沙.我国精准扶贫的实践困境及对策研究[D].南京大学,2016.
[3]李鹍,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一一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02):26-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