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 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还应在报告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后者也即是通常所说的间接法报告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这一规定,意味着我国企业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必须同时提供以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方法报告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