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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提升河湖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对实现河道管护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关键词:河道管护;体制机制;创新;示范;效益
1河湖基本情况及现状问题分析
天津市宝坻区地处海河流域,河道渠系众多。宝坻区现有市管河道6条,区管河道8条,干渠87条,支渠433条,河道总长度2266公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河湖管理方面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河道管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第二,河道权属不明,河道管护制度不健全。第三,“河长制“管理还有待深化。第四,河道的划界确权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难以开展。第五,河道管护的现代化科技力量薄弱,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开展河道管护体质机制创新,对于深化水利改革,提升河道管护能力,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和保护制度,推进宝坻区水生态文明和水利现代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2试点目标
建成河道管护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到位、监管有力、手段先进的示范单位,建立符合宝坻区实际的河道管护长效体制机制,试点期目标如下:
完善“河长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日常管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质量;建立健全河道管护、岸线保护等规划管理制度;完成试点范围内的全部河道划界工作,完成部分河道确权工作,完成部分河道水域岸线登记工作;制定水域岸线占用补偿相关制度;增强日常巡查监管、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监督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加强城区部分河道的信息化管理。
3主要任务
3.1创新河道管护模式
创新河道管护模式,建立政府主导,责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河道管护机制。
(1)制定《河道水环境巡视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宝坻区河道管护体制机制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河道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河道保护管理的工作机制。
(2)完善“河长制”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行并完善三级河长的分级管理制度。将宝坻区分为7个片区,即一级网格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区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每个一级网格片区再划分成若干个镇街级片区,即二级网格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镇街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每个二级网格片区再划分成若干个村级片区,即三级网格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村干部领导担任河长。全区所有区管河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
(3)对部分河道实行“管养分离”。各河长负责自己责任范围内河湖养护工作的监督及检查,并建立河湖养护档案作为日常管护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区水务局负责养护工作的抽查及考核。
(4)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制定《宝坻区河道养护物业管理办法》及《宝坻区河道养护物业化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对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水利公共服务列出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
3.2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加强管护保障
编制《宝坻区河道工程管理工作标准》,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方面:堤防管理工作标准、巡视巡查工作标准、水资源管理工作标准、水泵水闸工程管理工作标准。
3.3落实日常管护工作
落实河道清障、退圩、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指导各镇成立专门的河道水环境养护队伍,依托河道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河道巡查和保洁养护队伍,负责一些重要河道、节点的水环境清整任务,做到河道畅通、堤岸整洁、水面清洁。
3.4落实水域岸线登记、管理及用途管制
开展河道水域岸线登记工作,逐条河段登记明确管理权属和功能区属性,包括管理单位、责任及要求。结合划界确权工作,现场记录河段位置标示、功能区划属性、管理权属等信息,现场工作完成后回到管理单位进行存档管理。通过对河道进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有效地推动全区河道水域岸线登记、管理及用途管制的进行。
3.5完成河道划界确权
制定《宝坻区河道划界确权制度细则》。对河道及其重点水利工程先划出管理范围,通过区政府出台联合区水务局进行划界,对部分河道进行确权工作,逐步推进区内所有河道及水利工程的确权工作。
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后,将确权划界成果上报政府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制作告示牌、统一界桩和公里桩进行定点立柱并现场埋设。
3.6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
制定《宝坻区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需要实行的原则、符合的条件、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等一系列管理办法。通过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防止现有水域面积衰减。
3.7完善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
继续加强水务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行业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后項目管理制度》,除在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信息外,在建设项目所在区的乡镇、村等政府部门公示栏及项目建设地点处张贴项目信息,以方便社会的监督。对已获得审批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3.8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有效预防涉水案件发生
组建一支专职的水务执法队伍,并加大力量对水务执法专职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建立培训机制。对各类涉水案件的发生进行有效地制止并处罚;日常巡查中与河长制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利用信息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传到“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处理解决。
3.9加强河道管护监督考核,建立相应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加大对河道管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将治理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同时将河道管护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建立《河道资源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及各涉水违法罚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对河道管护资金支持力度。
3.10实行河道信息化管理
宝坻区对城区内区管河道断面做信息化监控,并建立“河道监控巡视系统”,对城区内的河道进行全面监控,深入掌握河道情况,为河道管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使河道管理信息化,完善“河长制”,实现河道水环境科学化管理,为河道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强了现代化河道水环境监控和日常巡查手段方式,实现城区内河流“网格化”管理。
4预期效益
4.1社会效益
通过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期及远期建设,将有效增强宝坻区河道的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河道水域不萎缩。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体制机制,可有效遏制挤占河道、蚕食水域的行为,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提高河道防洪保安能力,保障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
4.2经济效益
宝坻区试点各项任务及目标落实后,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显著的经济拉动效益,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发展模式带来的区域整体经济效益提升。将显著推进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科技支撑。
4.3生态效益
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方案的实施,将为宝坻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提供坚实基础。有利于水生植物群落的恢复和增加。对保障流域整体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河道管护;体制机制;创新;示范;效益
1河湖基本情况及现状问题分析
天津市宝坻区地处海河流域,河道渠系众多。宝坻区现有市管河道6条,区管河道8条,干渠87条,支渠433条,河道总长度2266公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河湖管理方面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河道管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第二,河道权属不明,河道管护制度不健全。第三,“河长制“管理还有待深化。第四,河道的划界确权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难以开展。第五,河道管护的现代化科技力量薄弱,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开展河道管护体质机制创新,对于深化水利改革,提升河道管护能力,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和保护制度,推进宝坻区水生态文明和水利现代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2试点目标
建成河道管护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到位、监管有力、手段先进的示范单位,建立符合宝坻区实际的河道管护长效体制机制,试点期目标如下:
完善“河长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日常管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质量;建立健全河道管护、岸线保护等规划管理制度;完成试点范围内的全部河道划界工作,完成部分河道确权工作,完成部分河道水域岸线登记工作;制定水域岸线占用补偿相关制度;增强日常巡查监管、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监督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加强城区部分河道的信息化管理。
3主要任务
3.1创新河道管护模式
创新河道管护模式,建立政府主导,责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河道管护机制。
(1)制定《河道水环境巡视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宝坻区河道管护体制机制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河道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河道保护管理的工作机制。
(2)完善“河长制”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行并完善三级河长的分级管理制度。将宝坻区分为7个片区,即一级网格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区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每个一级网格片区再划分成若干个镇街级片区,即二级网格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镇街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每个二级网格片区再划分成若干个村级片区,即三级网格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村干部领导担任河长。全区所有区管河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
(3)对部分河道实行“管养分离”。各河长负责自己责任范围内河湖养护工作的监督及检查,并建立河湖养护档案作为日常管护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区水务局负责养护工作的抽查及考核。
(4)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制定《宝坻区河道养护物业管理办法》及《宝坻区河道养护物业化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对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水利公共服务列出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
3.2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加强管护保障
编制《宝坻区河道工程管理工作标准》,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方面:堤防管理工作标准、巡视巡查工作标准、水资源管理工作标准、水泵水闸工程管理工作标准。
3.3落实日常管护工作
落实河道清障、退圩、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指导各镇成立专门的河道水环境养护队伍,依托河道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河道巡查和保洁养护队伍,负责一些重要河道、节点的水环境清整任务,做到河道畅通、堤岸整洁、水面清洁。
3.4落实水域岸线登记、管理及用途管制
开展河道水域岸线登记工作,逐条河段登记明确管理权属和功能区属性,包括管理单位、责任及要求。结合划界确权工作,现场记录河段位置标示、功能区划属性、管理权属等信息,现场工作完成后回到管理单位进行存档管理。通过对河道进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有效地推动全区河道水域岸线登记、管理及用途管制的进行。
3.5完成河道划界确权
制定《宝坻区河道划界确权制度细则》。对河道及其重点水利工程先划出管理范围,通过区政府出台联合区水务局进行划界,对部分河道进行确权工作,逐步推进区内所有河道及水利工程的确权工作。
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后,将确权划界成果上报政府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制作告示牌、统一界桩和公里桩进行定点立柱并现场埋设。
3.6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
制定《宝坻区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需要实行的原则、符合的条件、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等一系列管理办法。通过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防止现有水域面积衰减。
3.7完善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
继续加强水务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行业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后項目管理制度》,除在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信息外,在建设项目所在区的乡镇、村等政府部门公示栏及项目建设地点处张贴项目信息,以方便社会的监督。对已获得审批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3.8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有效预防涉水案件发生
组建一支专职的水务执法队伍,并加大力量对水务执法专职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建立培训机制。对各类涉水案件的发生进行有效地制止并处罚;日常巡查中与河长制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利用信息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传到“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处理解决。
3.9加强河道管护监督考核,建立相应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加大对河道管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将治理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同时将河道管护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建立《河道资源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及各涉水违法罚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对河道管护资金支持力度。
3.10实行河道信息化管理
宝坻区对城区内区管河道断面做信息化监控,并建立“河道监控巡视系统”,对城区内的河道进行全面监控,深入掌握河道情况,为河道管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使河道管理信息化,完善“河长制”,实现河道水环境科学化管理,为河道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强了现代化河道水环境监控和日常巡查手段方式,实现城区内河流“网格化”管理。
4预期效益
4.1社会效益
通过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期及远期建设,将有效增强宝坻区河道的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河道水域不萎缩。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体制机制,可有效遏制挤占河道、蚕食水域的行为,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提高河道防洪保安能力,保障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
4.2经济效益
宝坻区试点各项任务及目标落实后,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显著的经济拉动效益,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发展模式带来的区域整体经济效益提升。将显著推进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科技支撑。
4.3生态效益
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方案的实施,将为宝坻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提供坚实基础。有利于水生植物群落的恢复和增加。对保障流域整体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