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产权经济学家看来,产权形成史实质上是一个外在性、内在化的过程。新的产权形成是相互作用的人们对新的收益—成本的可能预期进行调整的回应。产权形成的内在机制在于:当内在化的所得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时,产权的发展(或形成)是为了使外部性内在化。张五常和巴塞尔先后论证过,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只有当界定权利的费用与权利带来的好处在边际上达到相等时(也就是均衡时)才会产生。这里之所以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是因为在人类历史上有些产权及其制度的形成并不是经过成本—收益计算后的结果,而是国家暴力及其政治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