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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王士祯标举神韵,通过细读其论诗之语,可以将其“神韵说”的要义提炼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诗之美”是“传神”与“余韵”的结合,第二个层面是“诗之境”是“禅境”与“诗境”的融通,第三个层面是“诗之作”是“兴会”与“性情”的共鸣。由此可以为“神韵说”建立一个包括作者、作品、读者、世界这四要素在内的基本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