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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海关监管的针对性,加强农药进出口管理,维护进出口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2011年12月31日.农业部与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农业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1706号)。新名录包括农药品种1154个,农药制剂14类。农药进出口单位自2012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名录中的商品编码及其对应的农药名称向农业部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本次调整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