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闻回顾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宁波市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探索,持续推动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推出“村民说事”制度与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推进。5月1日,《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开展村级事务合法性审查、村务公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等作了要求,以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9月1日,中共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就加强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工作意见。今后,宁波的法治乡村建设如何促进,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闻解读
◆宁波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发展情况如何?
法治乡村的宁波脚步,蹄疾步稳。早在1999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此做法在四年后被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推广。2019年6月10日—11日,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相继在宁波象山和宁海召开,宁波拉高标杆,主动作为,努力打造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启航地”“先行地”“示范地”。
◆《条例》有何宁波地方特色?
《条例》将“村民说事”制度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写入法规,颇具宁波特色。
在“村民说事”制度方面,《条例》要求,村民委员会应当畅通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鼓励通过“村民说事”等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引导村民运用法治方式协商解决自治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并详细列举了提供说事场地、编制说事清单、畅通说事渠道、建立村民诉求分流承办机制、建立“村民说事”台账等五项具体措施。
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方面,《条例》要求,组织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及运行流程要在區县(市)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公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当包括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宁波如何通过推进“数字法治·智慧乡村”建设,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条例》,中共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工作意见中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推进“数字法治·智慧乡村”建设,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
在数字化平台和应用建设方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数字化便民举措,推进法律服务移动端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甬派“法治宁波”频道、“法治宁波”微信公众号、“公证E通”、“宁波普法网”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完善“浙里办宁波公共法律服务”集成应用模块功能。
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方面,畅通涉乡村司法案件多元化解渠道,不断完善“移动微法院”“乡村检察官云平台”等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应用场景的特色小程序等数字化司法便民项目,加强推广力度,引导和支持农村居民通过“数字法治”途径表达诉求,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在乡村治理智能化建设方面,实现“村民说事”流程数字化,小微权力履行数字闭环。推广“掌上智村”等数字化治理平台应用,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中的基础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处置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效果。
◆在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方面,《条例》有何举措?
《条例》规定,宁波市各级政府应当开展对村级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鼓励、支持法治志愿者参与矛盾调解、犯罪预防、矫正帮教、禁毒禁赌、安全监管、治安防范等活动。
《条例》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村民依法办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宣传、展演,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改造,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法治宣传阵地。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设施,开展法治讲座、文艺会演等宣传活动,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动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宁波市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探索,持续推动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推出“村民说事”制度与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推进。5月1日,《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开展村级事务合法性审查、村务公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等作了要求,以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9月1日,中共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就加强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工作意见。今后,宁波的法治乡村建设如何促进,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闻解读
◆宁波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发展情况如何?
法治乡村的宁波脚步,蹄疾步稳。早在1999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此做法在四年后被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推广。2019年6月10日—11日,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相继在宁波象山和宁海召开,宁波拉高标杆,主动作为,努力打造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启航地”“先行地”“示范地”。
◆《条例》有何宁波地方特色?
《条例》将“村民说事”制度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写入法规,颇具宁波特色。
在“村民说事”制度方面,《条例》要求,村民委员会应当畅通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鼓励通过“村民说事”等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引导村民运用法治方式协商解决自治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并详细列举了提供说事场地、编制说事清单、畅通说事渠道、建立村民诉求分流承办机制、建立“村民说事”台账等五项具体措施。
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方面,《条例》要求,组织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及运行流程要在區县(市)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公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当包括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宁波如何通过推进“数字法治·智慧乡村”建设,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条例》,中共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工作意见中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推进“数字法治·智慧乡村”建设,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
在数字化平台和应用建设方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数字化便民举措,推进法律服务移动端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甬派“法治宁波”频道、“法治宁波”微信公众号、“公证E通”、“宁波普法网”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完善“浙里办宁波公共法律服务”集成应用模块功能。
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方面,畅通涉乡村司法案件多元化解渠道,不断完善“移动微法院”“乡村检察官云平台”等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应用场景的特色小程序等数字化司法便民项目,加强推广力度,引导和支持农村居民通过“数字法治”途径表达诉求,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在乡村治理智能化建设方面,实现“村民说事”流程数字化,小微权力履行数字闭环。推广“掌上智村”等数字化治理平台应用,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中的基础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处置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效果。
◆在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方面,《条例》有何举措?
《条例》规定,宁波市各级政府应当开展对村级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鼓励、支持法治志愿者参与矛盾调解、犯罪预防、矫正帮教、禁毒禁赌、安全监管、治安防范等活动。
《条例》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村民依法办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宣传、展演,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改造,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法治宣传阵地。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设施,开展法治讲座、文艺会演等宣传活动,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动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