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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作为句法分析的一种方法,变换分析已经广泛地应用到汉语研究当中。给予类双宾语中直接宾语的修饰问题也是一个值得人注意的问题,本文主要运用变换分析的方法,探讨“给他我的书”类句式相关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 变换分析 给他我的书,给予类动词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乔姆斯基、哈里斯的变换理论引入我国,朱德熙、李临定等学者对变换分析理论进行了介绍并加以分析,变换分析理论逐渐应用于汉语研究的各个方面。“给他我的书”类句式在汉语中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句式,本文运用变换分析理论对其合理性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变换分析
1、什么是变换分析
变换分析的方法是从哈里斯的transformation直接转化而来的,哈里斯“变换”的概念是从数学集合当中转换过来的,简单的来说就是A到B的映射,标准是共现成分,也就是说存在变换关系的两个句式要有共现成分。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在中国最早使用的是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在书中吕叔湘使用的是“转换”,在书中讨论了句子和词组的转换,其中有变换分析法的思想,但是这种思想并没有得到广泛地应用,而朱德熙(1981)则把变换分析的方法具体用到了汉语分析当中,从此以后变换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被应用于对汉语的分析中。在使用变换分析的方法的过程中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条是同一性原则,一条是平行性原则。
2、变换分析在汉语实际中的运用
朱德熙在1961年发表的文章《说“的”》中有意识地把变换理论引入汉语语法研究,变换分许逐渐成为了语言研究方法中重要的方法之一,变换分析和汉语结合,可以使得对汉语的研究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变换分析在在分化歧义句式方面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变换分析可以使各个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更加明朗化,同时拓宽了研究语法的新视角,为解释某些语法现象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
二、变换分析视野下的给予类双宾语动词直接宾语
1、给予类双宾语动词直接宾语
给予类动词在语法中是一个特殊的小类,给予的意义主要有三个因素:
(1)一定有给予与者和接受者双方。
(2)存在着给予者给予接受者的东西。
(3)给与者把东西转移至接受者的动作行为是主动的。
根据张伯江(1999)给予类动词主要有现场给予类、远程给予类、瞬时抛物类、传递信息类、允诺指派类五类,它们拥有共同的一个语义成分即“某物从某人手里转移到另外的一个人手里”,而接受者就是直接宾语。动词和三个成分发生关系,因此是一个三价动词,有三个论元。从语义上看,前三者的给予意义比较明显,是实的,而后两个的给予意义比较虚化,它们可以看做是给予类动词,但是在对给予类动词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对它们不做介绍,只描述前三种。
现场给予类动词的直接宾语问题:
现场给予类动词具有现场性以及及时性,语义上要求有明确的方向和目的,这一类动词包括:给、租、让、送、还、帮、支援等。
从句式(1)(2)(3)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语义上,现场给予类动词有共性,然而在具体的变换中,有的可以变换,有的不可以变换,其根本原因是它们内部还可以在分类,属于不同的小类。从(1)我们可以明确的发现,给和送是一个小类,它们的后面的直接宾语可以是单音节名词,也可以是双音节的名词,如“给他书包”“送他画笔”等,而租、让、帮、支援是一类,它们的后面受到音节的限制,后面的直接宾语一般来说只能是双音节名词。从(2)我们可以看到,直接宾语的前面都可以受到“D(限定词)+量词”的修饰。在(3)中,给和送、帮和支援的直接宾语可以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而让和租则不可以。(4)中用介词把直接宾语提前,给和送可以用把字把直接宾语提前,而帮和支援可以用“用”字提前,而让、租则不可以。
综上所述,在现场给予类的给予类动词中,直接宾语的情况并不统一,(1)直接宾语可以单独出现,没有任何的修饰成分,如给和送类。(2)绝大部分直接宾语可以用“D(限定词)+量词”的修饰,少量的由帮助的意思引申来的除外。(3)有些直接宾语可以受“数词+量词”的修饰。(4)直接宾语可以用介词“把”“用”提前,做状语。
瞬时抛物类动词的直接宾语问题:
这一类动词有:扔、抛、丢、甩、拽、塞、捅、射、吐、喂等。特点是方向性明确,目的性明确,并不要求出现一个接受者,现场性突出。
(1) (2) (3)
扔他书* 扔他一本书 用书扔他
抛他球* 抛他一个球 用球抛他
丢他球* 丢他一个球 用球丢他
甩他耳光* 甩他一记耳光 用耳光甩他?
喂他饭* 喂他一口饭 用饭喂他
……
通过以上的变换,我们可以看出,瞬时抛物类内部的一致性显然要高一些,(1)中直接宾语前面没有任何修饰的成分,这样的句子在语法上是站不住脚的。(2)中几乎所有的直接宾语前都有修饰性成分才可以成立,(3)中的句子变换,几乎都可以用介词“用”把N2即直接宾语提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总结出瞬时抛物类动词直接宾语的一些特点:(1)光杆的直接宾语是不合法的句子。(2)直接宾语必须受“数词+量词”的修饰。(3)介词用把直接宾语提前变成“用+N2+V+N1”的格式,直接宾语作为对象状语。
远程给予类动词的直接宾语:
远程给予类动词有“寄、邮、汇、传”等,这类动词的目的性弱化。
(1) (2) (3) (4)
寄我信 寄给我信 寄给我一封信 给我寄信
邮我信 邮给我信 邮给我一封信 给我邮信
汇我钱 汇给我钱 汇给我一些钱 给我汇钱
传我照片 传给我照片 传给我几张照片 给我传照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1)远程给予类动词的给予意义已经十分的弱化,它只是作为一种虚化地给予意义而存在的。要是把这种给予意义实际话,必须加上介词给,同时直接宾语前面也要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2)可以介词给把N1提前构成“给+N1+V+N2”的句法形式。
小结:
综合以上三方面对给予类动词直接宾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
(1)直接宾语可以单独出现,但是仅仅局限于给送这类典型的给予意义中。
(2)直接宾语可以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
(3)有的时候,直接宾语可以用介词提到句首做状语。
2、“给我他的书”这类句子的不合法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
给他书,给他一本书,
把书给他,把这本书给他,
把这本书给他
给他我的书
前几个句子我们可以根据经验判断出它们是合法的,也就是可以说的句子,而“给他我的书”这句话是否可以说则值得商榷。如果单单凭借经验,我们无法解释像“给他我的书”这句话是否能说,以及为什么。把变换分析运用到对它的分析中,似乎就显而易见。
(1) (2)
给他书 → 给他这本书
给我钱 → 给我一些钱
给小李本子 → 给小李几个本子
给小李画 → 给小李一幅画
这两个句式,都是双宾语句式,给予类动词给引导的一个双宾语句式,在给予类动词中,在语义上,给要求有三个名词性成分,即给予者、给予物、接受者,给予物发生了转移,从给予者转移到了接受者的手中。这类动词的结构是V+N1+N2,其中N1是间接宾语,一般用人来充当,而N2是直接宾语,一般由物来充当。由(1)到(2)的变换,我们发现间接宾语是不排斥带修饰语的,限定词“这”以及数量词“一些”“几个”“一幅”等都可以直接修饰直接宾语,而不影响句子的合法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修饰性成分都可以修饰直接宾语。
(1) (3)
给他书 → 给他我的书*
给我钱 → 给我你的钱*
给小李本子 → 给小李你的本子*
给小李画 → 给小李小王的画*
由(1)到(3)的变换,我们发现,有领属性的词语修饰直接宾语的时候,变换得来的句子就变得不合法,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给予类动词的直接宾语是排斥领属意义的修饰语的,也就是说直接宾语,不能属于某一个特定的人。
这种现象,陆俭明先生在《双宾结构补义》中也有所介绍:“现在我们要指出双宾结构里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双宾结构里的O 2排斥领属性偏正结构。”陆俭明先生是从语义角度对双宾语进行分析的时候,讨论了直接宾语,而我们则使用现代的变换分析的方法对此类结构进行了分析。
3、再论“给他我的书”
或许你会举出这样的一些反例:
给我金庸的书。
给我郭敬明的书。
给我鲁迅的书。
这种“人名+N2”的形式似乎可以说,在接受程度上要比“给他我的书”更强一些。尤其是在具体语境中的时候,当你在书店买书的时候,
卖书员:你要谁的书?
我:给我金庸的书。
“给我金庸的书”,这样的句子在具体的语境中是可以说的,可是在这里“金庸的”也是作为一个修饰语修饰书,与直接宾语构成偏正结构,这似乎与我们之前提到的论述有矛盾的地方,可是在这里“金庸的”与书地关系并不是领属关系,金庸的是“金庸写的”的省略形式,这种描述的目的不是说明书是金庸的,所有权在金庸,而是说,书是金庸写的,金庸的作为一个省略语出现在上述句子中是可以的,然而作为一个归属者地身份出现,仍然是不合法的。这与我们之前描述的并不矛盾。
第二个反例:
给我我的书
给你你的书
给小李小李的书
这种说法在语义上似乎是合理的,“我的”表示书是属于我的,“给我我的书”实际上就是把我的书给我,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汉语里面有经济简约的原则,在一句话里面重复成分是不允许出现的,要用其他的词代指,或者干脆省略。“给我我的书”虽然符合语义,但在日常的交际中却是大忌,人们是不会这样说话的,这样的句子也不会出现在具体的交际中。
综上所述,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给他我的书”式的句子是不合法的,在语言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现这类错误的句子。
三、结论
以上,我运用变换分析的方法对给予类双宾语动词直接宾语进行了研究,我发现,不止给予类动词有特点,作为其论元的直接宾语也是值得研究的,通过研究,我发现:
(1)直接宾语可以单独出现,但是仅仅局限于给送这类典型的给予意义中。
(2)直接宾语可以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
(3)有的时候,直接宾语可以用介词提到句首做状语。
运用变换分析的方法,我总结出了“给我他的书”这类句子的不合法性,主要的原因是直接宾语的修饰语和直接宾语不能有领属关系。
变换分析作为一种重要的语言研究方法,在对汉语的研究中,结合语义、语用等相关的知识,句子和句子的变换,在什么情况下变换,变换有哪些语义方面的限制,在具体的环境中,要表达一个意思,又要进行怎样的变换才是合情合理合法。
对汉语进行研究的方法有很多,结构的、功能的、认知的等等,研究过程中,一定要从汉语的实际出发,合理的运用国外的研究方法,把汉语研究不断地推向更宽更深的方向。
参考文献:
[1]陆俭明.双宾结构补议[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版),1988(2).
[2]彭兰玉.变换含析法在试语中的运用[J].街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1996(4).
[3]陆俭明.变换分析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运用[J].湖北大学学报,1990(3).
[4]张伯江.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J].中国语文,1999(3).
关键词 变换分析 给他我的书,给予类动词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乔姆斯基、哈里斯的变换理论引入我国,朱德熙、李临定等学者对变换分析理论进行了介绍并加以分析,变换分析理论逐渐应用于汉语研究的各个方面。“给他我的书”类句式在汉语中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句式,本文运用变换分析理论对其合理性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变换分析
1、什么是变换分析
变换分析的方法是从哈里斯的transformation直接转化而来的,哈里斯“变换”的概念是从数学集合当中转换过来的,简单的来说就是A到B的映射,标准是共现成分,也就是说存在变换关系的两个句式要有共现成分。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在中国最早使用的是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在书中吕叔湘使用的是“转换”,在书中讨论了句子和词组的转换,其中有变换分析法的思想,但是这种思想并没有得到广泛地应用,而朱德熙(1981)则把变换分析的方法具体用到了汉语分析当中,从此以后变换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被应用于对汉语的分析中。在使用变换分析的方法的过程中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条是同一性原则,一条是平行性原则。
2、变换分析在汉语实际中的运用
朱德熙在1961年发表的文章《说“的”》中有意识地把变换理论引入汉语语法研究,变换分许逐渐成为了语言研究方法中重要的方法之一,变换分析和汉语结合,可以使得对汉语的研究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变换分析在在分化歧义句式方面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变换分析可以使各个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更加明朗化,同时拓宽了研究语法的新视角,为解释某些语法现象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
二、变换分析视野下的给予类双宾语动词直接宾语
1、给予类双宾语动词直接宾语
给予类动词在语法中是一个特殊的小类,给予的意义主要有三个因素:
(1)一定有给予与者和接受者双方。
(2)存在着给予者给予接受者的东西。
(3)给与者把东西转移至接受者的动作行为是主动的。
根据张伯江(1999)给予类动词主要有现场给予类、远程给予类、瞬时抛物类、传递信息类、允诺指派类五类,它们拥有共同的一个语义成分即“某物从某人手里转移到另外的一个人手里”,而接受者就是直接宾语。动词和三个成分发生关系,因此是一个三价动词,有三个论元。从语义上看,前三者的给予意义比较明显,是实的,而后两个的给予意义比较虚化,它们可以看做是给予类动词,但是在对给予类动词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对它们不做介绍,只描述前三种。
现场给予类动词的直接宾语问题:
现场给予类动词具有现场性以及及时性,语义上要求有明确的方向和目的,这一类动词包括:给、租、让、送、还、帮、支援等。
从句式(1)(2)(3)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语义上,现场给予类动词有共性,然而在具体的变换中,有的可以变换,有的不可以变换,其根本原因是它们内部还可以在分类,属于不同的小类。从(1)我们可以明确的发现,给和送是一个小类,它们的后面的直接宾语可以是单音节名词,也可以是双音节的名词,如“给他书包”“送他画笔”等,而租、让、帮、支援是一类,它们的后面受到音节的限制,后面的直接宾语一般来说只能是双音节名词。从(2)我们可以看到,直接宾语的前面都可以受到“D(限定词)+量词”的修饰。在(3)中,给和送、帮和支援的直接宾语可以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而让和租则不可以。(4)中用介词把直接宾语提前,给和送可以用把字把直接宾语提前,而帮和支援可以用“用”字提前,而让、租则不可以。
综上所述,在现场给予类的给予类动词中,直接宾语的情况并不统一,(1)直接宾语可以单独出现,没有任何的修饰成分,如给和送类。(2)绝大部分直接宾语可以用“D(限定词)+量词”的修饰,少量的由帮助的意思引申来的除外。(3)有些直接宾语可以受“数词+量词”的修饰。(4)直接宾语可以用介词“把”“用”提前,做状语。
瞬时抛物类动词的直接宾语问题:
这一类动词有:扔、抛、丢、甩、拽、塞、捅、射、吐、喂等。特点是方向性明确,目的性明确,并不要求出现一个接受者,现场性突出。
(1) (2) (3)
扔他书* 扔他一本书 用书扔他
抛他球* 抛他一个球 用球抛他
丢他球* 丢他一个球 用球丢他
甩他耳光* 甩他一记耳光 用耳光甩他?
喂他饭* 喂他一口饭 用饭喂他
……
通过以上的变换,我们可以看出,瞬时抛物类内部的一致性显然要高一些,(1)中直接宾语前面没有任何修饰的成分,这样的句子在语法上是站不住脚的。(2)中几乎所有的直接宾语前都有修饰性成分才可以成立,(3)中的句子变换,几乎都可以用介词“用”把N2即直接宾语提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总结出瞬时抛物类动词直接宾语的一些特点:(1)光杆的直接宾语是不合法的句子。(2)直接宾语必须受“数词+量词”的修饰。(3)介词用把直接宾语提前变成“用+N2+V+N1”的格式,直接宾语作为对象状语。
远程给予类动词的直接宾语:
远程给予类动词有“寄、邮、汇、传”等,这类动词的目的性弱化。
(1) (2) (3) (4)
寄我信 寄给我信 寄给我一封信 给我寄信
邮我信 邮给我信 邮给我一封信 给我邮信
汇我钱 汇给我钱 汇给我一些钱 给我汇钱
传我照片 传给我照片 传给我几张照片 给我传照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1)远程给予类动词的给予意义已经十分的弱化,它只是作为一种虚化地给予意义而存在的。要是把这种给予意义实际话,必须加上介词给,同时直接宾语前面也要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2)可以介词给把N1提前构成“给+N1+V+N2”的句法形式。
小结:
综合以上三方面对给予类动词直接宾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
(1)直接宾语可以单独出现,但是仅仅局限于给送这类典型的给予意义中。
(2)直接宾语可以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
(3)有的时候,直接宾语可以用介词提到句首做状语。
2、“给我他的书”这类句子的不合法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
给他书,给他一本书,
把书给他,把这本书给他,
把这本书给他
给他我的书
前几个句子我们可以根据经验判断出它们是合法的,也就是可以说的句子,而“给他我的书”这句话是否可以说则值得商榷。如果单单凭借经验,我们无法解释像“给他我的书”这句话是否能说,以及为什么。把变换分析运用到对它的分析中,似乎就显而易见。
(1) (2)
给他书 → 给他这本书
给我钱 → 给我一些钱
给小李本子 → 给小李几个本子
给小李画 → 给小李一幅画
这两个句式,都是双宾语句式,给予类动词给引导的一个双宾语句式,在给予类动词中,在语义上,给要求有三个名词性成分,即给予者、给予物、接受者,给予物发生了转移,从给予者转移到了接受者的手中。这类动词的结构是V+N1+N2,其中N1是间接宾语,一般用人来充当,而N2是直接宾语,一般由物来充当。由(1)到(2)的变换,我们发现间接宾语是不排斥带修饰语的,限定词“这”以及数量词“一些”“几个”“一幅”等都可以直接修饰直接宾语,而不影响句子的合法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修饰性成分都可以修饰直接宾语。
(1) (3)
给他书 → 给他我的书*
给我钱 → 给我你的钱*
给小李本子 → 给小李你的本子*
给小李画 → 给小李小王的画*
由(1)到(3)的变换,我们发现,有领属性的词语修饰直接宾语的时候,变换得来的句子就变得不合法,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给予类动词的直接宾语是排斥领属意义的修饰语的,也就是说直接宾语,不能属于某一个特定的人。
这种现象,陆俭明先生在《双宾结构补义》中也有所介绍:“现在我们要指出双宾结构里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双宾结构里的O 2排斥领属性偏正结构。”陆俭明先生是从语义角度对双宾语进行分析的时候,讨论了直接宾语,而我们则使用现代的变换分析的方法对此类结构进行了分析。
3、再论“给他我的书”
或许你会举出这样的一些反例:
给我金庸的书。
给我郭敬明的书。
给我鲁迅的书。
这种“人名+N2”的形式似乎可以说,在接受程度上要比“给他我的书”更强一些。尤其是在具体语境中的时候,当你在书店买书的时候,
卖书员:你要谁的书?
我:给我金庸的书。
“给我金庸的书”,这样的句子在具体的语境中是可以说的,可是在这里“金庸的”也是作为一个修饰语修饰书,与直接宾语构成偏正结构,这似乎与我们之前提到的论述有矛盾的地方,可是在这里“金庸的”与书地关系并不是领属关系,金庸的是“金庸写的”的省略形式,这种描述的目的不是说明书是金庸的,所有权在金庸,而是说,书是金庸写的,金庸的作为一个省略语出现在上述句子中是可以的,然而作为一个归属者地身份出现,仍然是不合法的。这与我们之前描述的并不矛盾。
第二个反例:
给我我的书
给你你的书
给小李小李的书
这种说法在语义上似乎是合理的,“我的”表示书是属于我的,“给我我的书”实际上就是把我的书给我,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汉语里面有经济简约的原则,在一句话里面重复成分是不允许出现的,要用其他的词代指,或者干脆省略。“给我我的书”虽然符合语义,但在日常的交际中却是大忌,人们是不会这样说话的,这样的句子也不会出现在具体的交际中。
综上所述,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给他我的书”式的句子是不合法的,在语言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现这类错误的句子。
三、结论
以上,我运用变换分析的方法对给予类双宾语动词直接宾语进行了研究,我发现,不止给予类动词有特点,作为其论元的直接宾语也是值得研究的,通过研究,我发现:
(1)直接宾语可以单独出现,但是仅仅局限于给送这类典型的给予意义中。
(2)直接宾语可以受到“数词+量词”的修饰。
(3)有的时候,直接宾语可以用介词提到句首做状语。
运用变换分析的方法,我总结出了“给我他的书”这类句子的不合法性,主要的原因是直接宾语的修饰语和直接宾语不能有领属关系。
变换分析作为一种重要的语言研究方法,在对汉语的研究中,结合语义、语用等相关的知识,句子和句子的变换,在什么情况下变换,变换有哪些语义方面的限制,在具体的环境中,要表达一个意思,又要进行怎样的变换才是合情合理合法。
对汉语进行研究的方法有很多,结构的、功能的、认知的等等,研究过程中,一定要从汉语的实际出发,合理的运用国外的研究方法,把汉语研究不断地推向更宽更深的方向。
参考文献:
[1]陆俭明.双宾结构补议[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版),1988(2).
[2]彭兰玉.变换含析法在试语中的运用[J].街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1996(4).
[3]陆俭明.变换分析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运用[J].湖北大学学报,1990(3).
[4]张伯江.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J].中国语文,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