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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的建设也在不断地进行提速。直接让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特别是大量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被征用,因为征用制度存在缺陷,这也导致很多的社会问题不断地出现。所以在实际的城市化中,必须强化对土地征用的监管,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视度。围绕城镇化的过程中,对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的征用与耕地保护方面做一些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耕地保护;城镇化;土地征用
在实际的土地征用当中,其涉及的范围广泛是非常显著的特点。而它的征用是否规范、是否合理都直接地影响着社会得稳定与经济发展快慢,所以在进行土地征用工作的开展时,就必须抓住关键点,这样才能够因地制宜的为经济的发展增添动力。而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因为土地供需矛盾十分冲突,必须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调配,还要让土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开发与利用,才能够促进土地征地工作顺利推行。
1、城镇化中的土地征用出现的问题
1.1征地规模过于大,也非常宽泛,导致多数的耕地被占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可以因为公共利益,而将农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但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限定内容过于宽泛,由此就导致了大量的地方政府以此来做挡箭牌。进而让城市化的征地范围过宽且大,而大量的农村所有土地被征用,也就导致了许多耕地被占用的现象出现。并且,又因为与之相对应的土地管理法案不是很完善,如:农民是否可以拥有土地的归属权、支配权等问题并没有在法律条规里有明确的说明。而且因为城镇化推行越来越广,人们生活水平地提高,让农民对种粮的兴趣越来越低,由此也间接地导致大量抛售农村集体所有的现象出现。
1.2城镇的土地利用率低及其结构不合理
城市化土地的利用率高低受利益分配不合理、政策引导不到位等因子影响,特别是有一部分的地方政府过于狭义的追求经济发展,盲目追求政绩而牺牲耕地资源,没有计划的上项目、对城市进行扩容等。而一些地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总体规划的落后,进而造成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如:党政军机关、工业等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的单位占据着城市的中心区域,由此让土地的价差得不到合理地分配。特别是对于一部分的工业用地来说,其本质上就是高污染低土地收益的企业单位,一些这样的企业占据了市区比较重要的地区。虽然这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人口,但是其土地利用的效益却并不是很高。
1.3城市化水平提高与耕地保护的冲突以及地方政府的消极态度
城市化水平地提高,是以大量占有农村的价值剩余为基础的。农村向城市提供农产品、耕地,并且吸纳超发货币,而城市向农村输出工业产品等生产资料。据有关资料显示,城市的扩展与耕地占用的比例在50-80%,其平均值为70%,而一些城市为90%[1]。虽然城市化是实现快速增长的必要措施,但是我国是人口众多、耕地稀少的国情,所以虽然城镇化与耕地保护是此消彼长的态势,但是对耕地的保护却是势在必行的。而对于土地征用来说,地方政府才是最后进行土地征用的执行者,所以地方政府占据了很多的优势,而在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机制下,让地方政府对耕地的保护肯定会产生消极的态度。如:地方政府为了实现任期的目标,不探究实地的环境资源,就盲目地让该地的农民种一些不合实际的蔬菜品种。并且因为其本身的局限性,就难免只考虑局部的利益,从而对资源的利用变得急功近利。
2、强化耕地保护的措施
2.1树立“城市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扩展”的科学发展观念
地方政府机构应当贯彻科学地发展观念,尤其是对于科学意识形态的建立,更是必不可少的。从当地的实际资源环境出发,进行合理的规划,严格把控城市化的强度。[2]在城镇化与耕地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样才能维护城市与耕地的和谐环境。而大量耕地的占用,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的管理存在问题,另外就是政府征地的行为并不规范的因素。土地的农用效益一般来说是比较低的,如果任由市场作引导,就必然会给耕地的保护工作添加新的困难。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所以不能使其由市场做决定性的策略,而要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才能让耕地保护工作得到大力支持。
2.2强化政府的征地监察机制以及完善征地执行机构
怎样对政府的角色进行精准地定位,并以此为依托构建合情的共享机制是展开土地征用与保护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往后的革新中,必须健全其土地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征地管理、征地仲裁等[1]。而土地争议主要是通过司法部门进行审查、协调完成。而在实际的征地争议中,可以适当地借鉴国外的优秀制度,在进行征地的过程中,必須保证流程的公开公平、透明,并且要鼓励农民群众参与,让广大的农民群众获得更多的相关知识。保证农民的权利不受到损害,才能使农民群众更好的参与到征地活动。征地过程中的制度明确和执行到位对于保障农民的权益非常关键,而地方政府征地的补偿表应对被征地民众公开知情。如:表1,新云村的建设用地补偿表。
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土地资源也变得越发紧张。所以,在城镇化的实际土地征用与耕地保护工作中,既要考虑城市化的问题,也要考虑耕地保护的问题。因为城市化代表一个城市的经济水平,而耕地保护则是代表原本的农业基础。只有在城镇化与耕地保护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才可以推动城市的生态与经济水平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玲玲.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球人文地理,2017(018):125.
[2]张轶,刘志勇.浅谈惠民县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保护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026):1-4.
【关键词】耕地保护;城镇化;土地征用
在实际的土地征用当中,其涉及的范围广泛是非常显著的特点。而它的征用是否规范、是否合理都直接地影响着社会得稳定与经济发展快慢,所以在进行土地征用工作的开展时,就必须抓住关键点,这样才能够因地制宜的为经济的发展增添动力。而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因为土地供需矛盾十分冲突,必须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调配,还要让土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开发与利用,才能够促进土地征地工作顺利推行。
1、城镇化中的土地征用出现的问题
1.1征地规模过于大,也非常宽泛,导致多数的耕地被占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可以因为公共利益,而将农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但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限定内容过于宽泛,由此就导致了大量的地方政府以此来做挡箭牌。进而让城市化的征地范围过宽且大,而大量的农村所有土地被征用,也就导致了许多耕地被占用的现象出现。并且,又因为与之相对应的土地管理法案不是很完善,如:农民是否可以拥有土地的归属权、支配权等问题并没有在法律条规里有明确的说明。而且因为城镇化推行越来越广,人们生活水平地提高,让农民对种粮的兴趣越来越低,由此也间接地导致大量抛售农村集体所有的现象出现。
1.2城镇的土地利用率低及其结构不合理
城市化土地的利用率高低受利益分配不合理、政策引导不到位等因子影响,特别是有一部分的地方政府过于狭义的追求经济发展,盲目追求政绩而牺牲耕地资源,没有计划的上项目、对城市进行扩容等。而一些地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总体规划的落后,进而造成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合理,如:党政军机关、工业等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的单位占据着城市的中心区域,由此让土地的价差得不到合理地分配。特别是对于一部分的工业用地来说,其本质上就是高污染低土地收益的企业单位,一些这样的企业占据了市区比较重要的地区。虽然这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人口,但是其土地利用的效益却并不是很高。
1.3城市化水平提高与耕地保护的冲突以及地方政府的消极态度
城市化水平地提高,是以大量占有农村的价值剩余为基础的。农村向城市提供农产品、耕地,并且吸纳超发货币,而城市向农村输出工业产品等生产资料。据有关资料显示,城市的扩展与耕地占用的比例在50-80%,其平均值为70%,而一些城市为90%[1]。虽然城市化是实现快速增长的必要措施,但是我国是人口众多、耕地稀少的国情,所以虽然城镇化与耕地保护是此消彼长的态势,但是对耕地的保护却是势在必行的。而对于土地征用来说,地方政府才是最后进行土地征用的执行者,所以地方政府占据了很多的优势,而在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机制下,让地方政府对耕地的保护肯定会产生消极的态度。如:地方政府为了实现任期的目标,不探究实地的环境资源,就盲目地让该地的农民种一些不合实际的蔬菜品种。并且因为其本身的局限性,就难免只考虑局部的利益,从而对资源的利用变得急功近利。
2、强化耕地保护的措施
2.1树立“城市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扩展”的科学发展观念
地方政府机构应当贯彻科学地发展观念,尤其是对于科学意识形态的建立,更是必不可少的。从当地的实际资源环境出发,进行合理的规划,严格把控城市化的强度。[2]在城镇化与耕地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样才能维护城市与耕地的和谐环境。而大量耕地的占用,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的管理存在问题,另外就是政府征地的行为并不规范的因素。土地的农用效益一般来说是比较低的,如果任由市场作引导,就必然会给耕地的保护工作添加新的困难。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所以不能使其由市场做决定性的策略,而要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才能让耕地保护工作得到大力支持。
2.2强化政府的征地监察机制以及完善征地执行机构
怎样对政府的角色进行精准地定位,并以此为依托构建合情的共享机制是展开土地征用与保护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往后的革新中,必须健全其土地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征地管理、征地仲裁等[1]。而土地争议主要是通过司法部门进行审查、协调完成。而在实际的征地争议中,可以适当地借鉴国外的优秀制度,在进行征地的过程中,必須保证流程的公开公平、透明,并且要鼓励农民群众参与,让广大的农民群众获得更多的相关知识。保证农民的权利不受到损害,才能使农民群众更好的参与到征地活动。征地过程中的制度明确和执行到位对于保障农民的权益非常关键,而地方政府征地的补偿表应对被征地民众公开知情。如:表1,新云村的建设用地补偿表。
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土地资源也变得越发紧张。所以,在城镇化的实际土地征用与耕地保护工作中,既要考虑城市化的问题,也要考虑耕地保护的问题。因为城市化代表一个城市的经济水平,而耕地保护则是代表原本的农业基础。只有在城镇化与耕地保护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才可以推动城市的生态与经济水平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玲玲.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球人文地理,2017(018):125.
[2]张轶,刘志勇.浅谈惠民县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保护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0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