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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地处关中西部渭北塬区。全县辖11镇3乡,144个行政村,总人口46.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41万人。县境内山、川、塬皆有,地形地貌复杂。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79立方米,仅占全省的1/4,水资源极度缺乏且时空分布不均,干旱缺水、水质不良是制约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在省、市水利部门大力支持指导下,我们按照科学治水、可持续发展的供水思路,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工程维修基金,健全水质监测体系,开创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良好局面,是全国确定的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之一。截至目前,共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18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
岐山县农村饮水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兼有公益性、扶贫性,运行管理难度大。为了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实现良性运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县上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从深化管理体制入手,所有工程都落实了管理责任,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六位一体,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件惠民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水利、财政、计划、土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主要内容。二是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推行“六位一体化”管理,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资金管理;县计划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的管理;县物价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水价的管理;县卫生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管理;县环保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全县上下形成合力,有力地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五个统一,统筹科学规划
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岐山县坚持统筹规划,规模发展的思路,对农村供水项目规划建设实行“五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水质监测,统一规范管理。总体上实现了水源、建设、经营、管理、服务一体化。“十一五”期间,我们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城乡联网发展集中供水工程的原则,组织技术力量,认真组织编制了总体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了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5年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67处,受益人数9.2万人,其中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6处,受益人数5.78万人。2009年投资600多万元建成的千山集中供水工程,利用苜蓿河水库水源,解决了2个乡镇、11个行政村2.05万人饮水问题;投资174万元建成的蔡家坡东堡子供水工程,利用泉水资源,解决了3个行政村及蔡家坡镇区单位、学校1.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开发利用深井水源,增添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解决渭北原区及浅层地下水污染地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两项制度,规范建设管理
岐山县水利局抽调专人,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一是实行“四制”保证建设质量。按要求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及施工单位实行招投标制,择优选择适宜的材料和专业施工队伍,实行合同制管理。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由监理单位派驻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式监理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二是“三级把关”严格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自验,并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和财务决算报告等竣工资料,申请初验;再由县级水利、计划、财政等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省市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再交付使用,确保了工程质量优良。
四、三级机构,实现垂直管理
农村饮水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兼有公益性、扶贫性,运行管理难度大。我们从深化管理体制入手,成立了水利局管理的农村自来水管理站和乡(镇)水务站,在受益村成立了农村供水协会。共同承担各个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一、对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农村自来水管理站代表水利局实行县级统管。对建成的千山、凤家庄等6个万人以上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组建供水管理站(厂),委托县农村自来水管理站实行专业化管理,机构编制由县编制办核定,人员在水利系统内部调剂解决。现有23名管理人员,实现了运营管理由粗放转向集约化、规范化,加快了供水商品化、管理现代化、服务社会化进程。二是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乡镇水务站直管。对近年来新建的刘家河、温家村等两千人以上的32处饮水工程,由各乡镇水务管理站直接管理,各水厂的负责人由乡镇水务管理站人员兼任,聘请村民代表参与管理。三是推行供水协会管理。各乡镇建立农村供水协会,对供水人口在两千人以下的饮水工程推行用水户参与的“议事会”制度,实行民主化管理。
五、一份基金,保障长久运行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普遍存在的饮水工程“养老”问题,岐山县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和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调研,争取政府支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和《岐山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供水工程维修基金制度,给农村饮水工程“上了保险”。一是明确了提取办法。维修基金提取根据工程年限不同以15年为界,制定了两种记取办法。运用15年以上的,对主体工程部分,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0%核定维修基金,并按受益人口核算,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元,年可提取维修基金26.6万元。运行期在15年以内的,按照工程的实际供水量分摊核算,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维修基金现阶段从水费中提取一半,另一半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贴,年可提取维修基金55.48万元。分支管道和进户工程由受益户自筹解决。二是严格基金管理。维修基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按月从水费中提取的维修基金及时收缴存入专户。财政补贴部分由县财政局在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财政预算资金中列支,年初核定后一次性划拨专户统一管理。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大修理和日常修理两种。三是规定了使用程序。使用维修基金时,必须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更新改造计划,制定大修实施方案,明确大修的目的和修理内容,按隶属关系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动用。周原水厂供水范围涉及京当乡张家、西坞、贺家、京当4个行政村,年售水量6.08万吨,年可积累维修基金2.43万元,保证了工程日常维护和大修费用。维修基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饮水工程长期以来维护管理难的问题,为供水工程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
六、四季监测,保障了水质安全
岐山县按照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目标,加强了水质管理。一是县政府出台的《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完成了监测能力建设。2008年率先建成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由原来的17项增加到21项。招聘了3名水质检测人员,并经过省、市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三是明确了监测制度。要求各水厂每日对出厂水进行余氯、PH值和浊度、色度等6项常规指标进行检测。县水质监测中心每个季度对各个水厂出厂水质进行21项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管网末梢水质的5项指标进行一次抽检,每年会同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化验分析。对于在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督促整改,确保水质达标。由于监测中心化验人员工资福利等由县财政负担,监测费用内部结算,通过统筹优化管理,整体费用大幅降低,每份水样目前仅收取200元,实现了集中供水检测全覆盖。
岐山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些成效,但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本次培训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今后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大胆创新,总结经验,再接再励,再添措施,全面完成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保障县城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岐山县农村饮水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兼有公益性、扶贫性,运行管理难度大。为了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实现良性运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县上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从深化管理体制入手,所有工程都落实了管理责任,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六位一体,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件惠民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水利、财政、计划、土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主要内容。二是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展思路和目标,推行“六位一体化”管理,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即: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资金管理;县计划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的管理;县物价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水价的管理;县卫生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管理;县环保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全县上下形成合力,有力地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五个统一,统筹科学规划
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岐山县坚持统筹规划,规模发展的思路,对农村供水项目规划建设实行“五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水质监测,统一规范管理。总体上实现了水源、建设、经营、管理、服务一体化。“十一五”期间,我们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城乡联网发展集中供水工程的原则,组织技术力量,认真组织编制了总体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了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5年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67处,受益人数9.2万人,其中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6处,受益人数5.78万人。2009年投资600多万元建成的千山集中供水工程,利用苜蓿河水库水源,解决了2个乡镇、11个行政村2.05万人饮水问题;投资174万元建成的蔡家坡东堡子供水工程,利用泉水资源,解决了3个行政村及蔡家坡镇区单位、学校1.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开发利用深井水源,增添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解决渭北原区及浅层地下水污染地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两项制度,规范建设管理
岐山县水利局抽调专人,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一是实行“四制”保证建设质量。按要求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及施工单位实行招投标制,择优选择适宜的材料和专业施工队伍,实行合同制管理。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由监理单位派驻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式监理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二是“三级把关”严格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自验,并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和财务决算报告等竣工资料,申请初验;再由县级水利、计划、财政等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省市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再交付使用,确保了工程质量优良。
四、三级机构,实现垂直管理
农村饮水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兼有公益性、扶贫性,运行管理难度大。我们从深化管理体制入手,成立了水利局管理的农村自来水管理站和乡(镇)水务站,在受益村成立了农村供水协会。共同承担各个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一、对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农村自来水管理站代表水利局实行县级统管。对建成的千山、凤家庄等6个万人以上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组建供水管理站(厂),委托县农村自来水管理站实行专业化管理,机构编制由县编制办核定,人员在水利系统内部调剂解决。现有23名管理人员,实现了运营管理由粗放转向集约化、规范化,加快了供水商品化、管理现代化、服务社会化进程。二是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乡镇水务站直管。对近年来新建的刘家河、温家村等两千人以上的32处饮水工程,由各乡镇水务管理站直接管理,各水厂的负责人由乡镇水务管理站人员兼任,聘请村民代表参与管理。三是推行供水协会管理。各乡镇建立农村供水协会,对供水人口在两千人以下的饮水工程推行用水户参与的“议事会”制度,实行民主化管理。
五、一份基金,保障长久运行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普遍存在的饮水工程“养老”问题,岐山县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和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调研,争取政府支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了《岐山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和《岐山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供水工程维修基金制度,给农村饮水工程“上了保险”。一是明确了提取办法。维修基金提取根据工程年限不同以15年为界,制定了两种记取办法。运用15年以上的,对主体工程部分,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0%核定维修基金,并按受益人口核算,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元,年可提取维修基金26.6万元。运行期在15年以内的,按照工程的实际供水量分摊核算,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维修基金现阶段从水费中提取一半,另一半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贴,年可提取维修基金55.48万元。分支管道和进户工程由受益户自筹解决。二是严格基金管理。维修基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按月从水费中提取的维修基金及时收缴存入专户。财政补贴部分由县财政局在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财政预算资金中列支,年初核定后一次性划拨专户统一管理。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大修理和日常修理两种。三是规定了使用程序。使用维修基金时,必须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更新改造计划,制定大修实施方案,明确大修的目的和修理内容,按隶属关系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动用。周原水厂供水范围涉及京当乡张家、西坞、贺家、京当4个行政村,年售水量6.08万吨,年可积累维修基金2.43万元,保证了工程日常维护和大修费用。维修基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饮水工程长期以来维护管理难的问题,为供水工程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
六、四季监测,保障了水质安全
岐山县按照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目标,加强了水质管理。一是县政府出台的《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完成了监测能力建设。2008年率先建成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由原来的17项增加到21项。招聘了3名水质检测人员,并经过省、市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三是明确了监测制度。要求各水厂每日对出厂水进行余氯、PH值和浊度、色度等6项常规指标进行检测。县水质监测中心每个季度对各个水厂出厂水质进行21项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管网末梢水质的5项指标进行一次抽检,每年会同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化验分析。对于在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督促整改,确保水质达标。由于监测中心化验人员工资福利等由县财政负担,监测费用内部结算,通过统筹优化管理,整体费用大幅降低,每份水样目前仅收取200元,实现了集中供水检测全覆盖。
岐山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些成效,但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本次培训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今后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大胆创新,总结经验,再接再励,再添措施,全面完成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保障县城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