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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它要求用各种法律、规则来规范和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与之相适应,政府在履行其经济职能时也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即要求政府的权力严格地受到法律的限制,这样才能避免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好的市场经济的轨道离不开法治政府。这是由法治政府和现代市场的内在联系决定的。因此,我国要实现现代市场经济的现代转型,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就必须建立起一个法治政府。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治政府;政府失败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2-0-02
一、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分析
(一)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这可以说是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做基本的角色。所谓公共物品是指那种能够同时供许多人享用的物品,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享受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公共物品的最显著的特征是消费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物品的这种消费的非排他性,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不能使得生产和供给达到最优;靠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区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由于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私人经济部门或者由于投入多、效益低而不愿意或无力生产或提供;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国家预算开支,担负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的主要负责。在现代国家、政府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公共教育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大量直接投资,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宏观经济的调控者
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及缺陷,政府必须干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对经济生活加以宏观调控。首先,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总量和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问题,市场机制不能控制经济的周期波动和通货膨胀,因而必须依靠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来减缓经济周期波动,抑制通货膨胀。其次,市场经济机制不能解决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因为这种机制不能预测未来的经济变化,无法掌握复杂的需求结构,而且它的调节具有短期性。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干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外在效应的消除者
外在效应又称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按照赫勒和斯塔雷特的说法,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状况,即个人的效应函数或企业的成本函数不仅依存于其自身所能控制的变量,而且依赖于其他人所能控制的变量,这种依存关系又不受市场交易的影响。外部性的存在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加以解决,政府应当负起这一责任。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通过补贴或直接的公共部门的生产来推进积极外部性的产出;通过直接的管制来限制消极外部性产出。
(四)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者
市场经济在解决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有明显的局限性,它能较好的解决好效率问题,却不能解决好公平问题。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都在力图通过再分配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解决公平以及社会经济战略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不可能解决全社会范围的失业、养老、工伤事故、医疗保健及扶贫助弱等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因此,要求政府从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对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和财产再分配加以调节,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五)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市场机制容易被破坏,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将导致垄断。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以一定的规则和契约关系为前提,一旦这些规则及关系被破坏,市场机制就会失效。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个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市场秩序,通过立法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政府充当裁判员,为市场公平竞争创造和维护必要的制度环境。
二、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公共政策失效
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政策、法规及政策手段来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与市场决策相比,公共决策是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存在种种困难、障碍和制约因素,使得政府难以制定并执行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导致公共政策的失效。这非但不能起到市场机制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失灵,带来更大的资源浪费,甚至引发社会灾难,这是非市场缺陷及政府失败的一个基本表现。
(二)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非市场缺陷或政府失败的这一表现可以说是官僚机构的低效和浪费。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为了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将履行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职能,即直接提供市场可能供给不足的公共物品,然而,由于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的本性以及公共物品供求关系的特点,使得它们提供公共物品难以做到高效,尤其是产生提供过剩公共物品和成本增加现象。
(三)寻租及腐败
寻租及腐败是非市场缺陷的又一基本的类型。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活动都可以称为寻租活动,租金则泛指政府干预或行政管制市场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这种级差收入及租金。寻租是政府活动的副产品,它是导致政府失败的一个最为基本的根源,它使资源配置扭曲,或使资源无效配置的一个根本因素。寻租及腐败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文化进步的陷阱。一旦落入这个陷阱,就会使社会处于低效、停滞甚至紊乱的状态。
(四)内部性与政府扩张
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追求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这种现象被称(下转第180页)(上接第178页)为内在效应或内部性。有如外部性被看成是市场缺陷及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样,内部性或内在效应被认为是非市场缺陷以及政府失败的一个基本原因。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建立法治政府
目前我国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非市场竞争和制度风险,是造成我国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而建立法治政府有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性。首先,它不能随意颁布政策,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府对公平的政治游戏规则和法律制度的承诺是可信的,从而保证了规则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其次,它所推进的经济转型也必须符合法所蕴含的正义的要求,既不能出于政治功利维护多数人的利益而侵害少数人,也不能推动无益于效率和公平、只会导致权贵私有化出现的新制度。所以,法治政府是转型期间维持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保障。
(二)自由公平竞争的实现需要法治政府
自由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取得比其它机制更高的效率,自由公平竞争的制度安排是关键。我国在市场经济的转型中,由于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和改革的阶段目标不够明确,政府在提供市场规则时就获得了较大的弹性空间。弹性空间越大,潜在租金就越多,这让经济人意识到向政府官员寻租是有利可图的。然而它违背了市场经济机会均等的原则,由此引起的非市场竞争是无益于提高经济效率的。我国在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要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必须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
四、我国建立法治政府的途径
(一)建立法制化的宏观调控政府
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完全适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管理经济。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决策权和干预度是比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大得多的,政府在市场中更多的是去管资源配置、抢利益、追效益,而忽视了对市场秩序的调控和管理。因此,建立法治政府,用法制化的手段進行宏观调控就成为法治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建立有限政府
目前中国面临的最大的挑战还是来自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与落实市场经济的社会与政治条件的缺乏之间,所构成的紧张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政府既能最大限度地矫正市场失灵,又能避免自身失灵和自身非效率。而有限政府指政府的职能、权力、规模、行为都有一定限度,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限制,需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制约。因此,有效且有限政府是我国现阶段政府经济职能的应然定位,也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三)建立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是指政府在承担各种责任过程中所分别具有的行政权限,以及履行对应义务的法治运作状态。国际社会关于责任政府的主导理念是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把社会的交给社会;政府的责任和职能在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在我国由于行政权力在整个公共权力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较特殊和程度较活跃,因此必须强化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并最终建立起责任政府。
(四)建立服务政府
政府从管制型向管理型再向服务型的转变,是一个历史趋势,有着明显规律性的发展过程。相应地行政模式也由“统治行政”向“管理行政”再向“服务行政”转变,这是管理和服务此消彼长的动态变化。归根结底我们建立服务政府也就是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治政府;政府失败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2-0-02
一、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分析
(一)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这可以说是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做基本的角色。所谓公共物品是指那种能够同时供许多人享用的物品,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享受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公共物品的最显著的特征是消费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物品的这种消费的非排他性,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不能使得生产和供给达到最优;靠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区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由于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私人经济部门或者由于投入多、效益低而不愿意或无力生产或提供;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国家预算开支,担负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的主要负责。在现代国家、政府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公共教育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大量直接投资,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宏观经济的调控者
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及缺陷,政府必须干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对经济生活加以宏观调控。首先,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总量和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问题,市场机制不能控制经济的周期波动和通货膨胀,因而必须依靠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来减缓经济周期波动,抑制通货膨胀。其次,市场经济机制不能解决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因为这种机制不能预测未来的经济变化,无法掌握复杂的需求结构,而且它的调节具有短期性。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干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外在效应的消除者
外在效应又称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按照赫勒和斯塔雷特的说法,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状况,即个人的效应函数或企业的成本函数不仅依存于其自身所能控制的变量,而且依赖于其他人所能控制的变量,这种依存关系又不受市场交易的影响。外部性的存在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加以解决,政府应当负起这一责任。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通过补贴或直接的公共部门的生产来推进积极外部性的产出;通过直接的管制来限制消极外部性产出。
(四)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者
市场经济在解决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有明显的局限性,它能较好的解决好效率问题,却不能解决好公平问题。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都在力图通过再分配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解决公平以及社会经济战略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不可能解决全社会范围的失业、养老、工伤事故、医疗保健及扶贫助弱等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因此,要求政府从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对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和财产再分配加以调节,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五)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市场机制容易被破坏,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将导致垄断。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以一定的规则和契约关系为前提,一旦这些规则及关系被破坏,市场机制就会失效。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个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市场秩序,通过立法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政府充当裁判员,为市场公平竞争创造和维护必要的制度环境。
二、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公共政策失效
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政策、法规及政策手段来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与市场决策相比,公共决策是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存在种种困难、障碍和制约因素,使得政府难以制定并执行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导致公共政策的失效。这非但不能起到市场机制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失灵,带来更大的资源浪费,甚至引发社会灾难,这是非市场缺陷及政府失败的一个基本表现。
(二)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非市场缺陷或政府失败的这一表现可以说是官僚机构的低效和浪费。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为了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将履行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职能,即直接提供市场可能供给不足的公共物品,然而,由于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的本性以及公共物品供求关系的特点,使得它们提供公共物品难以做到高效,尤其是产生提供过剩公共物品和成本增加现象。
(三)寻租及腐败
寻租及腐败是非市场缺陷的又一基本的类型。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活动都可以称为寻租活动,租金则泛指政府干预或行政管制市场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这种级差收入及租金。寻租是政府活动的副产品,它是导致政府失败的一个最为基本的根源,它使资源配置扭曲,或使资源无效配置的一个根本因素。寻租及腐败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文化进步的陷阱。一旦落入这个陷阱,就会使社会处于低效、停滞甚至紊乱的状态。
(四)内部性与政府扩张
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追求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而非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这种现象被称(下转第180页)(上接第178页)为内在效应或内部性。有如外部性被看成是市场缺陷及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样,内部性或内在效应被认为是非市场缺陷以及政府失败的一个基本原因。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建立法治政府
目前我国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非市场竞争和制度风险,是造成我国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而建立法治政府有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性。首先,它不能随意颁布政策,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府对公平的政治游戏规则和法律制度的承诺是可信的,从而保证了规则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其次,它所推进的经济转型也必须符合法所蕴含的正义的要求,既不能出于政治功利维护多数人的利益而侵害少数人,也不能推动无益于效率和公平、只会导致权贵私有化出现的新制度。所以,法治政府是转型期间维持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保障。
(二)自由公平竞争的实现需要法治政府
自由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取得比其它机制更高的效率,自由公平竞争的制度安排是关键。我国在市场经济的转型中,由于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和改革的阶段目标不够明确,政府在提供市场规则时就获得了较大的弹性空间。弹性空间越大,潜在租金就越多,这让经济人意识到向政府官员寻租是有利可图的。然而它违背了市场经济机会均等的原则,由此引起的非市场竞争是无益于提高经济效率的。我国在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要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必须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
四、我国建立法治政府的途径
(一)建立法制化的宏观调控政府
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完全适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管理经济。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决策权和干预度是比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大得多的,政府在市场中更多的是去管资源配置、抢利益、追效益,而忽视了对市场秩序的调控和管理。因此,建立法治政府,用法制化的手段進行宏观调控就成为法治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建立有限政府
目前中国面临的最大的挑战还是来自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与落实市场经济的社会与政治条件的缺乏之间,所构成的紧张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政府既能最大限度地矫正市场失灵,又能避免自身失灵和自身非效率。而有限政府指政府的职能、权力、规模、行为都有一定限度,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限制,需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制约。因此,有效且有限政府是我国现阶段政府经济职能的应然定位,也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三)建立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是指政府在承担各种责任过程中所分别具有的行政权限,以及履行对应义务的法治运作状态。国际社会关于责任政府的主导理念是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把社会的交给社会;政府的责任和职能在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在我国由于行政权力在整个公共权力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较特殊和程度较活跃,因此必须强化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并最终建立起责任政府。
(四)建立服务政府
政府从管制型向管理型再向服务型的转变,是一个历史趋势,有着明显规律性的发展过程。相应地行政模式也由“统治行政”向“管理行政”再向“服务行政”转变,这是管理和服务此消彼长的动态变化。归根结底我们建立服务政府也就是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