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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高教局: 现将《关于开展中小学卫生教育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中小学卫生教育试点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使这一工作逐步完善。附件:关于开展中小学卫生教育问题座谈会纪要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关于开展中小学卫生教育问题座谈会纪要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教委邹时炎副主任召集委内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就如何开展中小学卫生教育的问题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