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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是公务员招录的必经程序,它直接关系到招录人员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敏感度比较高。梧州市严格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原则、程序、项目和标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体检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周密部署,做好录用体检前准备工作
(一)科学制定体检工作方案
根据体检考生人数,结合本市承担体检工作医疗机构的情况,制定好体检工作方案。一是成立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等部门的业务科长组成。二是明确体检原则。始终坚持严格执行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实行考生抽签等三个原则。三是明确体检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组织体检工作的人员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实行分组管理的办法,强调体检工作人员必须由招录机关熟悉体检业务的人员担任。四是明确体检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组织学习录用体检相关政策规定及体检操作流程
开展体检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要求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制定合理的体检工作流程,组织体检医务人员熟悉体检项目和标准,并能准确把握体检操作规程、体检标准和检查的内容。对组织选派的工作人员则要求熟悉体检项目以及体检操作流程,方便医务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做好体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在体检前3天,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领体检通知书,由工作人员告知体检事项,督促考生如实填写体检表格中的相关信息,阅读体检通知书中温馨提示的体检前须知的注意事项。如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等。二是准备好考生抽签单和对体检单进行单独编号。三是落实体检车辆等。
二、强化监督,严密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为确保体检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每个体检医院安排1名领导总负责,2名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同志负责总协调。考生按12—15人为一个体检小组,每个小组配备3-5名工作人员,其中纪检监督员1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本小组考生进行各体检项目检查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要求体检医院也相应派出医务人员全程协助体检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体检过程公平公正,市人社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体检识别号。体检前30分钟,工作人员根据考生身份证及体检通知书核实考生身份后,组织考生进行统一抽签确定体检识别号,并配带好体检识别号牌。在体检全过程中,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工作人员也不能呼叫考生姓名,而是根据考生抽中的体检识别号顺序安排体检项目。二是体检单采取“全盲法”方式编号。即在考生所有的体检单上均不使用考生姓名而采取单独编号的方式,待体检各项检测项目报告出来后,再根据编号还原回考生姓名,考生的体检单编号与考生的体检识别号相对应。三是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能自带体检表及体检单,统一由各小组工作人员保管。四是参加体检的考生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乘车前考生并不知所去体检的医院,体检者的亲属不能跟随前往。
在组织考生抽签完后,各考生根据体检识别号的顺序列队集中,然后由体检负责人对考生强调体检纪律及体检注意事项,并要求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都要严格执行。体检纪律及注意事项分别是:一是体检期间按照体检识别号顺序安排体检,考生不能自报姓名。二是体检期间考生不能单独行动,凡有事均需报告工作人员批准同意。三是体检期间手机等通信工具、物品实行统一保管。四是体检过程中考生不能随意与周边人员谈话聊天,否则按违纪处理。五是体检过程中各小组统一组织用餐。六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同时,在体检过程中,从体检抽签开始到体检结束的每一个环节,纪检监督人员都进行全程现场监督。
三、慎下体检结论,妥善处理体检中的问题
(一)体检结论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各体检项目检测完成后,要求体检医院当日作出体检结论。下体检结论时,由纪检人员将体检单编号还原为考生姓名后,由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中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资格的2名以上主检医师根据体检检测报告情况作出结论,对体检中遇到难以确诊的,则按有关规定作进一步检查。对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体检项目和标准说明理由,做到体检结论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二)对考生体检结果严格保密
在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时,该局将其作为考生的隐私加以保密,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逐个告知考生,从而避免考生隐私资料外泄。
(三)妥善处理体检中考生的质疑
市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针对个别考生对体检结论提出的疑问,采取直接面对考生的方法进行处理,即与主检医师、纪检监督员一起,根据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考生的体检检测报告当面对考生做解释工作,有效地消除了考生的疑虑。
一、周密部署,做好录用体检前准备工作
(一)科学制定体检工作方案
根据体检考生人数,结合本市承担体检工作医疗机构的情况,制定好体检工作方案。一是成立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等部门的业务科长组成。二是明确体检原则。始终坚持严格执行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实行考生抽签等三个原则。三是明确体检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组织体检工作的人员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实行分组管理的办法,强调体检工作人员必须由招录机关熟悉体检业务的人员担任。四是明确体检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组织学习录用体检相关政策规定及体检操作流程
开展体检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要求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制定合理的体检工作流程,组织体检医务人员熟悉体检项目和标准,并能准确把握体检操作规程、体检标准和检查的内容。对组织选派的工作人员则要求熟悉体检项目以及体检操作流程,方便医务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做好体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在体检前3天,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领体检通知书,由工作人员告知体检事项,督促考生如实填写体检表格中的相关信息,阅读体检通知书中温馨提示的体检前须知的注意事项。如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等。二是准备好考生抽签单和对体检单进行单独编号。三是落实体检车辆等。
二、强化监督,严密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为确保体检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每个体检医院安排1名领导总负责,2名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同志负责总协调。考生按12—15人为一个体检小组,每个小组配备3-5名工作人员,其中纪检监督员1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本小组考生进行各体检项目检查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要求体检医院也相应派出医务人员全程协助体检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体检过程公平公正,市人社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体检识别号。体检前30分钟,工作人员根据考生身份证及体检通知书核实考生身份后,组织考生进行统一抽签确定体检识别号,并配带好体检识别号牌。在体检全过程中,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工作人员也不能呼叫考生姓名,而是根据考生抽中的体检识别号顺序安排体检项目。二是体检单采取“全盲法”方式编号。即在考生所有的体检单上均不使用考生姓名而采取单独编号的方式,待体检各项检测项目报告出来后,再根据编号还原回考生姓名,考生的体检单编号与考生的体检识别号相对应。三是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能自带体检表及体检单,统一由各小组工作人员保管。四是参加体检的考生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乘车前考生并不知所去体检的医院,体检者的亲属不能跟随前往。
在组织考生抽签完后,各考生根据体检识别号的顺序列队集中,然后由体检负责人对考生强调体检纪律及体检注意事项,并要求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都要严格执行。体检纪律及注意事项分别是:一是体检期间按照体检识别号顺序安排体检,考生不能自报姓名。二是体检期间考生不能单独行动,凡有事均需报告工作人员批准同意。三是体检期间手机等通信工具、物品实行统一保管。四是体检过程中考生不能随意与周边人员谈话聊天,否则按违纪处理。五是体检过程中各小组统一组织用餐。六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同时,在体检过程中,从体检抽签开始到体检结束的每一个环节,纪检监督人员都进行全程现场监督。
三、慎下体检结论,妥善处理体检中的问题
(一)体检结论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各体检项目检测完成后,要求体检医院当日作出体检结论。下体检结论时,由纪检人员将体检单编号还原为考生姓名后,由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中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资格的2名以上主检医师根据体检检测报告情况作出结论,对体检中遇到难以确诊的,则按有关规定作进一步检查。对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体检项目和标准说明理由,做到体检结论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二)对考生体检结果严格保密
在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时,该局将其作为考生的隐私加以保密,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逐个告知考生,从而避免考生隐私资料外泄。
(三)妥善处理体检中考生的质疑
市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针对个别考生对体检结论提出的疑问,采取直接面对考生的方法进行处理,即与主检医师、纪检监督员一起,根据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考生的体检检测报告当面对考生做解释工作,有效地消除了考生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