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务院颁发'水十条',提出加强城市河道污染的治理,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作为推动治污减排的有效举措,被各级政府作为工作重点并在城市黑臭河道治理中加以运用.但实践中却存在配套立法缺乏针对性、机构设置缺乏衔接性、管理范围缺乏统一性、企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弊端,鉴于此,在法律层面应从加强宣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配套立法及机构设置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以促进治污减排效益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