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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运用协调发展概念构建了能源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类指标体系,采用协调发展模型对我国30个省(市、区)的能源消费和经济协调发展状况进行了定量的评价,结果表明各个地区之间在协调发展过程中的差异较大,因此我们在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应注意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
关键词 能源消费 协调发展 经济 能源消费 能源效益系统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随着整个世界新能源格局的不断转变,针对能源过度消费这一问题,各个国家纷纷开展了研究,国外关于能源与经济、环境体系的综合平衡研究,最早是从环保角度看待对经济的约束,再到以经济手段制约能源粗放使用以达到环境保护目的开展研究,国内对于能源与经济、环境体系的研究最早是研究能源的一元系统,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要保证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不得不研究能源和经济的二元系统,到20世纪80-90年代,才开始引入环境这一因素,形成研究能源、经济和环境三元系统的综合平衡问题。
因此,关于协调发展思想从经济角度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关于能源消费与经济协调发展上相关研究成果还不多。本文主要以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为例(西藏,台湾,澳门,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对其经济增长-能源消费-能源效率系统的协调发展情况进行研究,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
二、协调发展度评价模型
协调度即是度量系统或者要素之间协调状况好坏程度的定量指标,根据对相关学者对协调的定义 ,设正数x1、x2…xm为描述能源消费特征的M个指标;设正数y1、y2…yn为描述经济特征的n个指标,则分别称函数 为综合能源消费效益函数和综合经济效益函数(或综合经济评价函数)式中,为待定权数或政策系数,它们是所选取的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占的重要性程度(即权重),此处将,的取值都设定为1。依照对协调发展概念的定义和分析,我们希望f(x)和g(y)的离差越小越好,用离差系数Cv表示,而使Cv越小越好的充要条件是:越大越好,0≤C≤1,可使协调度C取值在0—1之间,最大值亦最佳协调状态,反之,协调度C越小,则越不协调。但是,协调度在有些情况下却很难反映出与经济的整体功能或综合能源效益的大小(或发展水平)。
为此,根据前述对协调发展度的定义,此处将度量能源与经济协调发展水平高低的定量指标称为协调发展度或协调发展系数,用D表示:,上式中D为协调发展度,C为协调度,T为综合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指数,与 为待定系数。
三、数据处理与实证分析
(一)数据采集与指标的确定。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年鉴》,《中国能源年鉴》,《中国科技年鉴》的数据统计,特选择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7年的能源消耗,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方面的数据,并将其分为中、东、西三个地区,参考国内外已有标准,并结合中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能源消费情况建立能源消费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协调发展度的定量模型。
本文首先采用极值法对指标进行了无量纲化处理,分配定义协调发展度模型中的能源消费,经济发展,能源效率系统的效率指数。并参考相关协调发展度计算对我国三个地区能源消费协调发展水平进行分析:
本文认为能源的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同等重要,故 、=0.33, =0.34, =0.33。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类,根据协调发展度D将其分为协调发展型、初级协调型、勉强协调型。
四、评价结果及分析
表1 我国各省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度
数据来源:作者计算
第一,东部地区各省市总体来说协调程度差异最大,协调发展程度从0.1-0.6都有分布,从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来看:福建 海南 北京的协调发展度排在前三位,属于协调发展型,占到整个地区的36%,上海和辽宁属于初步协调发展型,其余的5个省份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型,占到整个地区的45%。从能源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者的关系来看,该地区中有2个城市(福建和海南)属于协调发展能效滞后型,北京和天津属于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上海和辽宁属于初步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其余都为勉强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
第二,中部地区总体来说协调程度基本平均,平均协调程度在0.4左右。从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来看,江西的协调发展度最高,属于协调发展型,河南属于勉强协调发展型,剩下的6个省市都属于初步协调发展型。从能源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者的关系来看,该地区有一个省份属于协调发展能效滞后型(江西),其他省份均为能耗过大造成了部分的协调程度的差异。
西部地区总体来说协调程度位居全国前列,平均协调程度在0.6左右,按照协调发展度来分,除了山西,四川,内蒙古以外其他省(市、区)都属于协调发展型。从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来看,广西,重庆,云南,宁夏,青海,新疆均属于协调发展能效滞后型,而甘肃,贵州则属于协调发展耗能过大型,陕西,四川和内蒙古均初步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
第三,上述几个地区的结果一方面反映了像东部沿江,沿海交通便利,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的东部地区绝大部分省份都属于能耗过大的协调型,也说明这些地区的粗放型的增长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
另外我们也看到像海南这样的人均GDP低于全国水平以下的省份虽然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很多大省,但其能源效率,协调程度都却都要高于全国水平,这说明,像固定资产投资,GDP的水平等经济发展指标只是影响能源协调发展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影响某一地区能源协调发展的绝对因素。
最后,我们也要关注到能源消费结构对能源消费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协调程度较低的地区往往都是其煤炭消费比重较大的地区,能源消费的协调程度和能源资源的丰裕成反比。像西部一些常规能源缺乏的地区如云南,青海等其能源消费的协调度却很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能源消费强调自我平衡为主,在能源短缺的情况下,能源资源比较贫乏的地区往往能源利用的效率更高。因此,我们在制定各地的能耗目标或是经济中增长目标时,不能一刀切,要制定有区别的区域节能目标和政策措施,各地区制定节能措施,即要考虑到一般性影响因素,也要考虑本地区的特殊影响因素,其中重要的是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注释:
廖重斌.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定量评判及其分类体系.热带地理,1999(2):171-177.
王西琴.刑思齐.成都平原城市群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评价.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4):45-49.
关键词 能源消费 协调发展 经济 能源消费 能源效益系统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随着整个世界新能源格局的不断转变,针对能源过度消费这一问题,各个国家纷纷开展了研究,国外关于能源与经济、环境体系的综合平衡研究,最早是从环保角度看待对经济的约束,再到以经济手段制约能源粗放使用以达到环境保护目的开展研究,国内对于能源与经济、环境体系的研究最早是研究能源的一元系统,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要保证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不得不研究能源和经济的二元系统,到20世纪80-90年代,才开始引入环境这一因素,形成研究能源、经济和环境三元系统的综合平衡问题。
因此,关于协调发展思想从经济角度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关于能源消费与经济协调发展上相关研究成果还不多。本文主要以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为例(西藏,台湾,澳门,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对其经济增长-能源消费-能源效率系统的协调发展情况进行研究,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
二、协调发展度评价模型
协调度即是度量系统或者要素之间协调状况好坏程度的定量指标,根据对相关学者对协调的定义 ,设正数x1、x2…xm为描述能源消费特征的M个指标;设正数y1、y2…yn为描述经济特征的n个指标,则分别称函数 为综合能源消费效益函数和综合经济效益函数(或综合经济评价函数)式中,为待定权数或政策系数,它们是所选取的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占的重要性程度(即权重),此处将,的取值都设定为1。依照对协调发展概念的定义和分析,我们希望f(x)和g(y)的离差越小越好,用离差系数Cv表示,而使Cv越小越好的充要条件是:越大越好,0≤C≤1,可使协调度C取值在0—1之间,最大值亦最佳协调状态,反之,协调度C越小,则越不协调。但是,协调度在有些情况下却很难反映出与经济的整体功能或综合能源效益的大小(或发展水平)。
为此,根据前述对协调发展度的定义,此处将度量能源与经济协调发展水平高低的定量指标称为协调发展度或协调发展系数,用D表示:,上式中D为协调发展度,C为协调度,T为综合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指数,与 为待定系数。
三、数据处理与实证分析
(一)数据采集与指标的确定。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年鉴》,《中国能源年鉴》,《中国科技年鉴》的数据统计,特选择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7年的能源消耗,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方面的数据,并将其分为中、东、西三个地区,参考国内外已有标准,并结合中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能源消费情况建立能源消费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协调发展度的定量模型。
本文首先采用极值法对指标进行了无量纲化处理,分配定义协调发展度模型中的能源消费,经济发展,能源效率系统的效率指数。并参考相关协调发展度计算对我国三个地区能源消费协调发展水平进行分析:
本文认为能源的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同等重要,故 、=0.33, =0.34, =0.33。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类,根据协调发展度D将其分为协调发展型、初级协调型、勉强协调型。
四、评价结果及分析
表1 我国各省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度
数据来源:作者计算
第一,东部地区各省市总体来说协调程度差异最大,协调发展程度从0.1-0.6都有分布,从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来看:福建 海南 北京的协调发展度排在前三位,属于协调发展型,占到整个地区的36%,上海和辽宁属于初步协调发展型,其余的5个省份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型,占到整个地区的45%。从能源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者的关系来看,该地区中有2个城市(福建和海南)属于协调发展能效滞后型,北京和天津属于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上海和辽宁属于初步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其余都为勉强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
第二,中部地区总体来说协调程度基本平均,平均协调程度在0.4左右。从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来看,江西的协调发展度最高,属于协调发展型,河南属于勉强协调发展型,剩下的6个省市都属于初步协调发展型。从能源消费,经济增长和能源效率三者的关系来看,该地区有一个省份属于协调发展能效滞后型(江西),其他省份均为能耗过大造成了部分的协调程度的差异。
西部地区总体来说协调程度位居全国前列,平均协调程度在0.6左右,按照协调发展度来分,除了山西,四川,内蒙古以外其他省(市、区)都属于协调发展型。从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来看,广西,重庆,云南,宁夏,青海,新疆均属于协调发展能效滞后型,而甘肃,贵州则属于协调发展耗能过大型,陕西,四川和内蒙古均初步协调发展能耗过大型。
第三,上述几个地区的结果一方面反映了像东部沿江,沿海交通便利,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的东部地区绝大部分省份都属于能耗过大的协调型,也说明这些地区的粗放型的增长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
另外我们也看到像海南这样的人均GDP低于全国水平以下的省份虽然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很多大省,但其能源效率,协调程度都却都要高于全国水平,这说明,像固定资产投资,GDP的水平等经济发展指标只是影响能源协调发展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影响某一地区能源协调发展的绝对因素。
最后,我们也要关注到能源消费结构对能源消费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协调程度较低的地区往往都是其煤炭消费比重较大的地区,能源消费的协调程度和能源资源的丰裕成反比。像西部一些常规能源缺乏的地区如云南,青海等其能源消费的协调度却很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能源消费强调自我平衡为主,在能源短缺的情况下,能源资源比较贫乏的地区往往能源利用的效率更高。因此,我们在制定各地的能耗目标或是经济中增长目标时,不能一刀切,要制定有区别的区域节能目标和政策措施,各地区制定节能措施,即要考虑到一般性影响因素,也要考虑本地区的特殊影响因素,其中重要的是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注释:
廖重斌.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定量评判及其分类体系.热带地理,1999(2):171-177.
王西琴.刑思齐.成都平原城市群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评价.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4):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