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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改土归屯问题,因史籍较少述及,鲜为学界注意。惟四十年代,凌纯声先生曾指出:“贵州古州之苗卫,湖南湘西之苗疆,四川理番之杂谷番屯,大小金川之五屯,皆为清代改土为屯之地”,并认为,“改土归屯实为改土归流之一种过渡办法”。 近年来,笔者对清代黔东南、湘南、湘西及川西等地的屯改,作了一些初步研究,发现各地改土归屯,均属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之举,由于时间、地区及所辖民族不同,多有差别。但作为一项有连续性的政策,各地改土归屯又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兹以本文分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