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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从国内外发展大势出发、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上海推进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时强调,自贸试验区是新形势下我国更好应对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变化和挑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一块试验田。试验田就是要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期待有好收成,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自去年9月29日挂牌运作以来,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实施了一批改革措施,落实了一批开放举措,基本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改革成效开始显现。
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管理制度
自贸试验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制定发布首份负面清单。为建立更为开放和透明的外资准入管理体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去年编制发布了2013年版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18个行业门类、1069个小类,列明了190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超过80%。国内外各方对2013年版负面清单给予了积极肯定。目前,正抓紧编制2014年版负面清单,从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后,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行政透明度和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目前,试验区新设的外资企业,90%以上通过备案方式设立。
创新商事登记制度。为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试点注册资本认缴制等改革,同时借鉴国际通行证照样式,把企业营业执照样式由14种统一成一种。3月1日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相关事项已在全国推广。
实施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将企业准入由“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并推行线上线下结合和流程优化,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企业可在4个工作日内一并领取相关证照,比原来29个工作日大幅缩减。自去年挂牌至今,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企业已经超过1万家。
改革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将自贸试验区权限内的境外投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目前,管委会可在5个工作日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当前已办结对外投资10亿美元。还将搭建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打造中国本土跨国公司“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逐步落实服务业开放措施。服务业开放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扩大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服务业能级和水平。2013年,选择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6个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目前,总体方案明确的服务业23项开放措施均可实施,已有227个具体项目落地。结合编制2014年版负面清单,正积极推出新的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的开放措施。
深化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自贸试验区积极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促进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使企业贸易运作更加便利。
创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监管制度。为提高企业通关效率,海关试点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分送集报、自行运输”等18项改革措施,检验检疫推出了23项改革措施。同时,海关和检验检疫联动实施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监管试点。这些措施提高了通关效率,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天。
深化研究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通过“联网监管+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海关监管模式,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进行实施掌控和动态核查。目前,已制定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的方案,确定了试点企业。
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业务的跨部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相关标准化电子信息,处理结果也通过单一窗口反馈。这项管理制度将分步实施,今年先建设口岸监管“单一窗口”,5月28日首个试点项目已上线试运行。
深化金融制度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围绕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制度创新,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出台了四部支持意见,共51条;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又推出了13项实施细则。试验区重点围绕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试点和外汇管理改革五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目前,金融改革的相当部分措施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开展了一批金融创新业务,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自由贸易账户的实施细则,并于6月18日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分账核算业务正式落地。
随着金融政策的不断完善,试验区的金融服务功能也在不断增强。一批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和与金融相关的企业入驻区内,结合试验区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同时,启动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沪机构为主体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切实防控风险。
此外,自贸试验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6方面为重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宽进”以后的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在法律制度框架内推进改革创新。目前国家层面已调整实施3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和3部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14个国家相关部门已出台商事登记、贸易航运、金融财税、服务业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上海地方层面已制定发布试验区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已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8月初实施。届时,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将再添成果。
自去年9月29日挂牌运作以来,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实施了一批改革措施,落实了一批开放举措,基本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改革成效开始显现。
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管理制度
自贸试验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制定发布首份负面清单。为建立更为开放和透明的外资准入管理体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去年编制发布了2013年版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18个行业门类、1069个小类,列明了190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超过80%。国内外各方对2013年版负面清单给予了积极肯定。目前,正抓紧编制2014年版负面清单,从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后,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行政透明度和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目前,试验区新设的外资企业,90%以上通过备案方式设立。
创新商事登记制度。为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试点注册资本认缴制等改革,同时借鉴国际通行证照样式,把企业营业执照样式由14种统一成一种。3月1日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相关事项已在全国推广。
实施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将企业准入由“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并推行线上线下结合和流程优化,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企业可在4个工作日内一并领取相关证照,比原来29个工作日大幅缩减。自去年挂牌至今,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企业已经超过1万家。
改革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将自贸试验区权限内的境外投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目前,管委会可在5个工作日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当前已办结对外投资10亿美元。还将搭建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打造中国本土跨国公司“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逐步落实服务业开放措施。服务业开放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扩大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服务业能级和水平。2013年,选择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6个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目前,总体方案明确的服务业23项开放措施均可实施,已有227个具体项目落地。结合编制2014年版负面清单,正积极推出新的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的开放措施。
深化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自贸试验区积极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促进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使企业贸易运作更加便利。
创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监管制度。为提高企业通关效率,海关试点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分送集报、自行运输”等18项改革措施,检验检疫推出了23项改革措施。同时,海关和检验检疫联动实施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监管试点。这些措施提高了通关效率,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天。
深化研究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通过“联网监管+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海关监管模式,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进行实施掌控和动态核查。目前,已制定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的方案,确定了试点企业。
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业务的跨部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相关标准化电子信息,处理结果也通过单一窗口反馈。这项管理制度将分步实施,今年先建设口岸监管“单一窗口”,5月28日首个试点项目已上线试运行。
深化金融制度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围绕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制度创新,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出台了四部支持意见,共51条;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又推出了13项实施细则。试验区重点围绕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试点和外汇管理改革五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目前,金融改革的相当部分措施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开展了一批金融创新业务,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自由贸易账户的实施细则,并于6月18日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分账核算业务正式落地。
随着金融政策的不断完善,试验区的金融服务功能也在不断增强。一批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和与金融相关的企业入驻区内,结合试验区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同时,启动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沪机构为主体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切实防控风险。
此外,自贸试验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6方面为重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宽进”以后的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在法律制度框架内推进改革创新。目前国家层面已调整实施3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和3部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14个国家相关部门已出台商事登记、贸易航运、金融财税、服务业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上海地方层面已制定发布试验区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已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8月初实施。届时,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将再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