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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理论上求解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路径,有必要考证域外相关制度的设计。法治较为成熟的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的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制度启示我们:在认罪认罚过程中应当确保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知情权、为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提供律师帮助、对认罪认罚自愿性进行司法审查。鉴于相关制度的立法不足,我国应细化对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知悉权的保障规则、强化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律师帮助和健全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司法审查,以完善被追述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