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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民生促消费拉内需已成为我国目前宏观调控的主旋律。近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有关部门在第四季度出台十项保障民生的举措,提高和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生活水平,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各项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过程中责无旁贷。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如何做好民生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发展完善,有效执行和落实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
关于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把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规模,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各地的实践中,民生采购的工作也已经得到充分重视,如陕西省刚刚完成了属于“民生八大工程”之一的公共卫生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不仅节约财政资金170余万元,而且提高了采购设备的档次;日前,江苏省已经顺利完成了2008年全省58个小麦生产县(市、区)和省农垦13个农场小麦良种补贴推广政府采购项目;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海南省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的英语磁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等。实践表明,做好民生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意义重大,在促进政府采购制度自身发展完善的同时,更能谋求更大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
首先,纳民生项目入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自身发展的需要。这是因为民生项目的纳入,有利于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从2008年中央财政的支出“清单”可以看出,有关民生的支出占据很大的比重,如用于“三农”的支出为5625亿元,用于教育的投入为107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达312多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多达2762亿元等。把这些民生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将会大力促使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采购规模上来了,其庞大的采购需求所形成的消费乘数效应,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各项制度、经济、政策功能,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实现政府采购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其次,做好民生政府采购工作有利于促进保障民生、促进经济较快平稳发展。消费、投资和出口被认为是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三驾马车”,在目前国际市场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情况下,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引擎已经启动,并且用于改善民生的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如近日由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牵头,相关司局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商讨会上,确定民生领域的投资占比达60%。政府采购利用其规模优势,及其购买行为和购买目的的公共性、服务性,必将更好地推动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带动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利用政府采购保障民生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如澳大利亚《联邦采购指南》明确指出,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残疾人和少数民族及其产业;德国、英国等国家对一些特殊企业如雇佣一定比例的残疾人的企业投标给予适当特殊待遇。我国各地民生政府采购实践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河南省的中小学危改工程政府采购,仅一年时间,安阳、新乡等7个地级市建成了328所新校舍;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如今年汶川地震中的政府采购工作,湖南、安徽两省为抗击洪涝灾害而进行的紧急政府采购等,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很大的力量;江苏省省级民生政府采购截至2008年上半年采购预算金额达63.43亿元,资金节约率约为10%。
更重要的,有着严密采购程序以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政府采购能为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各项民生工程数额巨大,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如近日接受审判的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达87.2万元,而该案只是贵州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广东省惠州市近日审计查出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用于民生的资金挪用超过千万;从2007年3月到10月,辽宁查办了“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85件377人。而把适合于政府采购的民生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非营利的政府采购机构代表政府依法履行采购权;在采购过程中,各当事人之间相互制约、互相监督,避免“某领导说了算”、“拿回扣”等暗箱操作情况的出现。并且通过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管对象由多头转为单一,可以有效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突破了目前“监督依据不足、监督措施有限”的局限性。
目前,有关民生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民生采购已成为我国扩大采购规模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新亮点;但是从总体来看,还不适应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要求。
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会议提出“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原则,在今后两年多时间内安排4万亿元资金强力启动内需。这也为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目前“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还存在着权力不对等,职责划分不清,越位、缺位、串位现象严重,监管不力等问题,难以统一、系统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推进民生项目采购。因此,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同时,与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相适应,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把教育、医疗、就业、环保、养老、文化等涉及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和建设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从各地的实践可以看出,目前有关“三农”、小麦良种、农村中小学免费教材、远程教育系统等民生项目和工程基本上实行了政府采购;但是对于农村饮水、道路、通讯、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民生项目,大部分还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此,应该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民生政府采购的新模式,扩大采购范围,做好民生政府采购工作。如近日上海、深圳、成都等地以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了一批商品房,用于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也于近日成功组织实施了首次社区综合保险集中采购工作,为该区八街一镇的60多万居民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另外,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将民生项目采购落到实处。国际上政府电子化采购已经取得实效,我国部分地区已初步实现电子化采购,但地方和中央、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能实现互联互通,难以形成规模优势。故应按照“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资源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安全机制”的原则,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标准,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把民生采购放到平台上来做,提高采购效率,把用于民生的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切实惠民。
做好民生政府采购工作,既能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同时也是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是政府采购对经济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应该充分认识到民生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关于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把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规模,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各地的实践中,民生采购的工作也已经得到充分重视,如陕西省刚刚完成了属于“民生八大工程”之一的公共卫生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不仅节约财政资金170余万元,而且提高了采购设备的档次;日前,江苏省已经顺利完成了2008年全省58个小麦生产县(市、区)和省农垦13个农场小麦良种补贴推广政府采购项目;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海南省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的英语磁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等。实践表明,做好民生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意义重大,在促进政府采购制度自身发展完善的同时,更能谋求更大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
首先,纳民生项目入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自身发展的需要。这是因为民生项目的纳入,有利于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从2008年中央财政的支出“清单”可以看出,有关民生的支出占据很大的比重,如用于“三农”的支出为5625亿元,用于教育的投入为107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达312多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多达2762亿元等。把这些民生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将会大力促使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采购规模上来了,其庞大的采购需求所形成的消费乘数效应,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各项制度、经济、政策功能,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实现政府采购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其次,做好民生政府采购工作有利于促进保障民生、促进经济较快平稳发展。消费、投资和出口被认为是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三驾马车”,在目前国际市场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情况下,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引擎已经启动,并且用于改善民生的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如近日由国家发改委投资司牵头,相关司局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商讨会上,确定民生领域的投资占比达60%。政府采购利用其规模优势,及其购买行为和购买目的的公共性、服务性,必将更好地推动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带动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利用政府采购保障民生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如澳大利亚《联邦采购指南》明确指出,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残疾人和少数民族及其产业;德国、英国等国家对一些特殊企业如雇佣一定比例的残疾人的企业投标给予适当特殊待遇。我国各地民生政府采购实践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河南省的中小学危改工程政府采购,仅一年时间,安阳、新乡等7个地级市建成了328所新校舍;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如今年汶川地震中的政府采购工作,湖南、安徽两省为抗击洪涝灾害而进行的紧急政府采购等,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很大的力量;江苏省省级民生政府采购截至2008年上半年采购预算金额达63.43亿元,资金节约率约为10%。
更重要的,有着严密采购程序以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政府采购能为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各项民生工程数额巨大,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如近日接受审判的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达87.2万元,而该案只是贵州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广东省惠州市近日审计查出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用于民生的资金挪用超过千万;从2007年3月到10月,辽宁查办了“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85件377人。而把适合于政府采购的民生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非营利的政府采购机构代表政府依法履行采购权;在采购过程中,各当事人之间相互制约、互相监督,避免“某领导说了算”、“拿回扣”等暗箱操作情况的出现。并且通过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管对象由多头转为单一,可以有效监管;纪检、监察、审计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突破了目前“监督依据不足、监督措施有限”的局限性。
目前,有关民生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民生采购已成为我国扩大采购规模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新亮点;但是从总体来看,还不适应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要求。
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会议提出“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原则,在今后两年多时间内安排4万亿元资金强力启动内需。这也为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目前“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还存在着权力不对等,职责划分不清,越位、缺位、串位现象严重,监管不力等问题,难以统一、系统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推进民生项目采购。因此,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同时,与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相适应,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把教育、医疗、就业、环保、养老、文化等涉及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和建设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从各地的实践可以看出,目前有关“三农”、小麦良种、农村中小学免费教材、远程教育系统等民生项目和工程基本上实行了政府采购;但是对于农村饮水、道路、通讯、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民生项目,大部分还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因此,应该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民生政府采购的新模式,扩大采购范围,做好民生政府采购工作。如近日上海、深圳、成都等地以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了一批商品房,用于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也于近日成功组织实施了首次社区综合保险集中采购工作,为该区八街一镇的60多万居民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另外,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将民生项目采购落到实处。国际上政府电子化采购已经取得实效,我国部分地区已初步实现电子化采购,但地方和中央、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能实现互联互通,难以形成规模优势。故应按照“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资源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安全机制”的原则,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标准,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把民生采购放到平台上来做,提高采购效率,把用于民生的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切实惠民。
做好民生政府采购工作,既能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同时也是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是政府采购对经济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应该充分认识到民生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