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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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的提出
  
  从1999年开始,经过十年的改革研究和社会化实践探索,后勤社会化改革解决了高校在国家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连续扩招带来的吃住行服务和保障的难题,开阔了高校管理者的视野,转变了后勤干部职工的观念,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国有企业的主辅分离、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社会化改革都在启动,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综合改革酝酿发动;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还在继续,办学条件的配套和改善仍然是面临的重要任务。这些因素都在迫切要求高校后勤改革继续进行下去,并能与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以及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相协调相配合。如何进一步改革后勤管理体制,建立适合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后勤保障体系成为当前高校深化改革时急需解决的问题。
  
  现阶段后勤保障体系的几种类型
  
  汤国君在《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模式选择与运行的研究》一文中将现阶段后勤保障体系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事业型管理体制、企业化运行模式
  这类模式的基本特征:后勤隶属于学校的事业型管理体制,从宏观上来说,它们是学校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学校大系统中一个子系统,它们从属于学校,服务于学校,同时也依附于学校。而从微观上来说,它们的运行机制又是企业化方式,是按照有约束、有指导、有范围、有程度的模拟市场规律经营服务。这类模式在当前高等学校的主要形态有:一是一体两制;二是管理与经营分开,如“小机关、大实体”;三是有些高等学校也实行经营任务总承包模式。
  2.事业分离的企业型模式
  这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后勤完全从学校事业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体系,从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上完全企业化。它的最大优点是:后勤从学校的整体管理中分离出来后,将使学校管理从后勤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集中使用财力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将使学校的教育生产力获得最大程度的解放,实现了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目标。
  3.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模式
  所谓集团是指由多个法人缔结的联合体。从法律地位上看,集团总体不是一个法人,不具有公司制企业那样的单一法人经济实体地位,以区别于单个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各法人企业具备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具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包括集团的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半紧密层企业和协作企业。集团通过一定的联结纽带组成,这个联结纽带,一般有资本、技术、生产、价格等形式。其中资本纽带是集团最主要的联结方式,以其控股、持股等方式联结而成。
  4.社会化服务型
  这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学校不拥有自己的后勤服务系统,将学校主要的后勤服务交由社会承担。拥有较丰富财力的新建学校和民办校常采用这类模式。
  归类分析,上述四种类型中,第四种类型适合新建的或民办的规模较小的学校。前三种形式较为普遍,几乎涵盖了全部公办大学的后勤现状。本文着重探讨前三种公办老牌高校后勤主流管理模式存在的共性问题。
  
  现阶段制约新型后勤保障体系建立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针对现阶段常见的三种后勤运转模式,观其实质概括来讲还是一种“几乎完全依赖学校”的模式,无论以什么形式存在,无论叫什么名称,其内涵都是一致的。针对新型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建立适合校情的后勤保障体系。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矛盾的主要根源有以下几方面:
  1.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政策还不完善,氛围还没有形成,高校自身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出来
  一是政府人事改革配套政策不完善,导致后勤系统的全民职工的使用和安置无法真正的社会化。原有全民身份职工的使用和安置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极大,制约了后勤保障体系的选择,是现阶段老牌高校后勤体制改革时面临的一大难题,尤其是财力较弱的一般本科院校。各高校后勤部门分离之后,不得已采取了内部运作机制的改革,重点是借鉴企业化的管理方式,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用人制度和“按岗定薪、优劳优酬”,并适当拉开差距的分配制度,有效激发了后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了保证改革的稳定推进,各地高校普遍坚持了“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比如,有的采取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等办法,有的对后勤老职工进行定额的工资补贴,有的则全额发放国家工资部分,退休之后再纳入社会保障系统等。虽然暂时缓解矛盾,但这些高校内部做法与国家新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相悖,将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按照政府现行的资产管理、税收政策,高校剥离出来的后勤实体不具国家规定的法人条件,无法生存。因为高校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无法作为后勤实体的固定资产拿来注册。三是大部分高校由于扩建校区大多处于负债经营状态,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现有后勤系统完全社会化。四是高校应承担的学生的吃住管理的社会责任没有根本的改变,出了问题找学校的观念在政府和学生家长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各高校虽然形式上成立了总公司、后勤集团但实质上责任主体没有根本的改变。同时高校宿舍和食堂的公益性质决定了企业无法按照市场来确定服务产品的价格,在经济条件一般的省市,社会企业运转严重亏损,服务质量无法保证,学校迫不得已将正在社会化建设的宿舍和食堂逐步收回管理,尤其是食堂。总之第一轮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在政府主导下,扩招形势,社会条件等因素共同促进,目前学校的阻力和压力很大,改革还有待于一步深化。
  2.高校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无法实现
  当前后勤系统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和设备绝大多数是学校的,是国有资产,如何确定所有者、使用者、受益者的责、权、利关系成为后勤保障体系建立时的另一主要问题。由于高校固定资产只按账面价值进行核算,没有计提折旧,造成学校投资购建的固定资产的损耗得不到补偿,而作为使用单位却可把收入予以分配,明显违背“谁投资,谁受益”的权、责、利配比原则;在“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使其长期无偿使用,造成赚钱归自己、赔钱由学校补贴的不良现象,导致资产流失。在一些高校中,对经营性实体实行承包,只确定上交利润指标,没有制定相应的保值增值指标,投资收益无法体现。后勤社会化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高校作为非盈利单位,没有实行成本核算制度,所以后勤实体在进行经营性收入与支出的会计核算时,按照 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收入与支出缺乏配比,后勤实体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发生的应收账款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等等。
  3.社会化后高校所处地域的服务市场和高校的服务对象需求不匹配
  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高校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地域环境的差别较大,高校后勤和社会服务企业的保障能力差别更大,严重制约后勤运转模式的选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原后勤转制成独立法人企业后能否完成服务保障任务。后勤实体转制成为企业进入社会,不仅要“消化”老职工,还要按照高校后勤保障专业化的要求,建立新的后勤服务队伍,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现实情况是第一步社会化改革由政府主动发起,至今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善,现在大部分高校抱着等靠的思想,没有主动研究和思考明天后勤保障何去何从的问题,就在等着“老职工”的“消失”,等着校内后勤实体的逐步减小,直到消亡。以为到那时就可以完成社会化改革的任务了,实际上是转制后的后勤实体对高校的服务能力在逐步减弱。二是社会服务资源能否满足学校的后勤服务需求。由于学校后勤服务和保障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社会现有服务企业全部承担某一所大学后勤服务的可能没有,但部分承担的已有先例。进入学校的社会企业有成功的,也有失败而后退出的。如果从构建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的角度来研究,就需要对周边社会服务企业的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企业可供选择的状况来确定对原有学校后勤改革改造的取向,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建设后勤保障体系。
  
  构建高校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的几点对策与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结合几年来的研究和实践探索,我们对后勤保障体系的构建形成了以下几点认识,与同行共同探讨:
  1.充分调动高校自主深化改革的积极性,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的后勤保障体系
  实践证明,任何改革均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后勤社会化改革也不例外,国家的主导作用是通过政策、法律、制度等形式构成改革的基本条件和动力。社会服务市场的水平作为环境条件出现,改革的主体和受益人是学校,选择也在学校。在确保“改革要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后勤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发展和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社会化改革,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逐步推进,讲求效益,量力而为的原则。既然改革是高校的事,那么现阶段高校就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三十字方针,以我为主,主动出击,选择适合本校校情的后勤保障体系。
  2.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应正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经济社会和高校的发展规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适时适度地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配套政策的建设工作,逐步化解政策性矛盾和问题。如: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为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3.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前提是要做好后勤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对后勤占有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高校后勤社会化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是不计折旧的。因此,在社会化改革推进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估后勤实体实际占有或使用的资产的实际价值或净值,并在产权的归属上作出正确的评价。一是采取投资方式的,学校作为投资者要加强对后勤服务企业的管理,对后勤企业的投资应在“对外投资”科目中全面反映,并加强对经营成果分配的管理,以确保学校作为出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从而达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二是采取租赁方式的,资产使用的使用权归后勤服务企业,其所有权仍归学校,学校必须对租赁资产加以管理。三是采用托管方式的,资产所有权仍归学校,但委托后勤企业经营管理,学校应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后勤服务企业在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责任,以加强对托管资产的管理。
  4.构建大后勤管理模式,提高高校后勤管理能力
  学校要做好后勤发展定位,严格将后勤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实体分开,按照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指导思想,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的模式要求“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实体要逐步社会化”。我们认为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核心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就是由“办后勤”向“选后勤、选服务”过渡,即因地制宜的构建动态的、与时俱进的后勤保障体系,稳步推进社会化改革,在逐步削减“老人”、逐步推进原后勤优势实体法人化的同时,逐步加大力度引入优质社会服务资源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和保障。为此应尽快提高学校后勤管理机构的鉴别、选择、监督和管理的能力。
  
  总结
  
  为了建立适应高校发展形势需要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学校应彻底改变过去高校后勤处(或资产处)代表学校行使甲方职责,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作为乙方的传统模式。彻底转变观念,提高而不是弱化学校的后勤管理水平,构建由学校机关部门后勤处(或资产处)牵头,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后勤大甲方,强化学校对后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负责推进原后勤实体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原后勤实体择优扶持成法人实体进入社会,其他后勤实体逐步削减,直到消失。逐步加大选择社会服务单位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的力度。学校办学需要什么,大甲方就到社会选什么。社会暂时没有的,学校暂时按照模拟企业临时后勤服务实体过渡。社会具备条件的就要逐步引入,最终完全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这是现阶段绝大多数高等学校面临的必然选择。这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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