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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公通字[2004]8号)要求,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局、省文物局迅速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古建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