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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是在1996年新矿法颁布施行后开始建立的,规范和培育矿业权市场建设仍是国土资源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本文回顾了浙江省以采矿权拍卖试点县的方式探索矿业权市场建议工作,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和体会。并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推进全省矿业权市场建设问题提出合理性构想和建议,具有参考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