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编辑的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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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网络上低俗之风盛行,艳照、不雅视频、芙蓉姐姐式的网络红人层出不穷。面对越来越多的由网络引发的社会问题,人们积极呼吁构建网络伦理。什么是网络伦理?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有必要先从伦理学谈起。那么,什么是伦理学呢?伦理学是对道德进行研究,关注人的行为和价值的一门学问。它的实用性在于判断什么是符合道德的,什么是违背道德的。网络伦理是指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而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这些道德关系制约和规范网络中人的行为。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人们往往把目光聚焦在技术和法制上,而忽略了伦理道德这个层面。其实,人们把这些问题的出现归咎于“新技术”的应用是没有道理的。网络虽然生产于“新技术”,但网络仍然是由“人”组成的。网络社会虽然和现实社会有差异,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网络已经融入现实社会,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网络的时效性、虚拟性、隐蔽性、交互性等,使其成为信息传播的自由王国,然而,如果没有网络编辑在背后做推手,散布在成千上万个论坛的艳照、不雅视频等,早已淹没在茫茫网络的海量信息之中。网络编辑通过版面、标题等技术手段,可以让某一信息万众瞩目,也可以让某一信息消失不见。所以,网络编辑是网络伦理构建的重要环节。因此,网络编辑在工作中必须按照网络伦理的要求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伦理原则,使之符合道德规范,有利于构建和谐网络社会。网络编辑要遵守的伦理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忠诚编辑职业
  
  有伦理学家认为,忠诚是一个有指导性的伦理原则,忠诚是一个人对一种信念的自愿、实际、全心全意的奉献。对网络编辑来说,就是要对“编辑”这一职业忠诚,对职业的忠诚就意味着对该职业的理想的忠诚,对一种职业的忠诚也意味着忠于并维护高尚的职业标准。
  首先,网络编辑要忠诚于自己的职业,也就是编辑职业。目前,我国很多网络编辑没有将自己的职业定位为“编辑”,这与网络编辑这一职业产生的环境有很大关系。我国国家职业标准中称网络编辑是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互联网内容建设的人员。这一定义反映了大众对网络编辑的理解,主要集中在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运用上。
  “编辑学认为,编辑活动是对媒介元素的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系统开发,并重新整合的文化缔构活动,即按照自主的编辑创意和价值取向将旧媒介进行审视、选择、编次、加工、拼贴与重构,于是一个不同于旧媒介、焕发着新生命力的新媒介就此诞生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编辑这一职业,其职业理想是缔构文化,为人类的文化传播事业作出贡献。
  根据编辑学的理论分析,网络编辑虽然和传统媒体编辑的工作环境和对象存在巨大差异,但是其工作是符合编辑的内涵的,网络编辑是网站内容的编辑者,是网络媒体的创造者,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网络新闻编辑,其工作以传统媒体为基础,在传统媒体编辑工作的基础上,与新技术和新媒体结合,形成了“整合、创造、沟通”的新的核心价值。
  尽管事实已经证明网络编辑的编辑身份,但很多网络编辑并没有找到编辑这一角色的认同感,没有确立对编辑这一职业的忠诚。据《网络编辑职业基本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34.95%的网络编辑感到工作压力来自“完成流量指标”,43.20%的网络编辑认为“考核标准的多元化”有很大压力。由此可见,网络编辑的忠诚,很大程度上是忠诚于工作的单位,是对薪水的忠诚。这使他们在工作中,甘心当网络“搬运工”,以吸引受众眼球,完成考核指标为工作目标,背离了编辑的职业理想和职业标准。
  一个优秀的编辑要有对编辑这一职业的忠诚,才能具有缔构文化的使命感,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网络社会中做到传播优秀的文化。因此,网络编辑作为编辑,虽然和传统编辑有着不同的工作环境,但是也要树立对编辑职业的忠诚,只有当网络编辑充分认识到这一职业的重要性,忠诚于自己的职业之时,才能有缔构文化的使命感,在工作中自觉地传播高尚的文化,不让低俗之风盛行网络。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我国网络文化的整体水平,使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产生良好互动。
  
  二、坚持传播真实
  
  20世纪,当网络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之时,流行着这样一句话:“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反映了最初接触网络的人们,对于网络强大的技术力量所带来的虚拟性、隐蔽性的担心抑或恐惧,因为虚拟性、隐蔽性使人们在网络中呈现出和现实社会不同的一面,而这似乎也成了网络社会可以不真实、可以虚假、可以欺骗的借口。从伦理学的角度讲,诚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之一。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6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媒体,这也意味着通过网络传播的虚假信息将会为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网络编辑要在网络环境中做到对受众诚实,最主要的是要慎重对待匿名消息源的信息。
  现在网络已经成为众多网民表达思想和意见的地方,网络论坛、博客、QQ等不但是人们的交际工具,也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观点意见和传播信息的地方。网民可以随时通过论坛或者博客匿名发布虚假信息,网络编辑面对着海量信息,经常无法分辨真假,但网络的即时性特点和计算机“复制粘贴”的功能,要求网络编辑必须迅速作出判断,即时编辑发布信息。如果说网民在论坛或自己的博客发布虚假信息属于个人道德伦理问题的话,将这样的信息制作出醒目的标题,甚至加红加黑出现在网站或者论坛首页,就是网络编辑的道德伦理问题了。
  如“日记门”事件中,2010年2月28日,网友“含仙子”在天涯社区发帖展示一部被认为是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的日记,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被各大网站疯传。首先作为匿名信息源,很多网站没有核实就将这一新闻放置在首页,并在该新闻中设置的相关链接中链接着附有网友猜测的女主角照片的网页,继而女主角被网友人肉搜索,随后有照片中的所谓女主角在2010年3月14日出版的《武汉晚报》版公开声明:“我根本就不认识烟草局长。”这一类的假新闻层出不穷,往往还带有隐私、色情的内容,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也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显示了网络编辑的伦理缺失。
  
  三、做到客观公正
  
  在伦理学中,有一种称为“隐瞒性谎言”的,是指“有所隐瞒的谎言,这种谎言涉及对某些信息的隐而不报,而这些信息对于一项决定、一种关系或人的其他重大活动至关重要。”
  在网络中,这样的“隐瞒性谎言”屡见不鲜,其危害有甚于单纯的虚假消息。这一类的谎言,通常建立在事件真实的基础上,在传播过程中,加入了网络编辑对该事实的判断和观点,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受众对事件的认识和 判断。如在“杭州飙车案”的网络报道中,编辑普遍拟出类似“富家子飙车撞死浙大学子”这样的标题,将这类对比强烈、极具身份差异的词语前后搭配,矛盾冲突之感便跃然纸上。这引发了网民严重的仇富情绪,对肇事者及其家人展开了“人肉搜索”。但是作为一个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来说,“富家子”等带有感情色彩和评价的词语一般是不能出现在标题中的。
  网络中另一种“隐瞒性”谎言,体现在信息不对称,对同一事件不能客观公正地报道各方信息和观点,以此影响受众判断,不能正确引导舆论。
  网络相对于其他媒体来说,有强大的超链接功能。网络编辑在进行专题制作时,除了新闻信息本身的报道之外,还会设置很多的相关链接,为受众进一步了解该事实提供线索和信息。网络信息浩如烟海,网络编辑选择哪些信息设置链接,其实已经显示了网络编辑对该事件的立场,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受众的判断,进而影响其人生观和价值观。
  如关于福建南平校园砍杀儿童案的报道,各大网站都制作了专题网页。但是在这一事件的报道中,许多网站过多地强调了犯罪嫌疑人的杀人动机即“报复社会”,新浪网的该专题,在头条新闻“凶杀犯郑民生28日上午9时被执行枪决”的标题下,共有3行7个小标题,其中来自检方的新闻2条、采访法学家新闻1条,其余4个小标题,均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动机和作案过程的供述,标题分别为“疑犯称杀人因受人迫害”、“为扩大影响”、“疑犯称社会冷漠”、“知道捅何处致命”。这样的报道,大量引用凶杀犯的原话,将犯罪原因归结为社会的不公平,要报复社会。信息不对称显而易见,而其恶劣影响也显而易见,南平凶杀案之后,全国多个地方相继发生校园凶杀案。
  网络编辑要传播事件的真相,应该在超链接的设置上尽量客观、公正、全面反映事件的真相,并正确引导受众。尤其是网络中的热点问题,如果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起网络舆论的一边倒,导致网络暴力或者其他的社会不和谐因素。
  
  四、尊重隐私
  
  自“艳照门”事件发生后,网络对明星隐私的报道已经没有底线。“艾滋女”事件,则将网络对隐私的曝光扩大到普通人,人肉搜索使任何普通人的隐私随时可以出现在网络上。
  对于隐私的报道,主要依据的就是媒体要传播真相,要尊重受众的知情权。以知情权的名义肆意曝光隐私,反映了人们对“知情权”、“知情需要”和“知情欲望”概念的误解。知情权是建立在政府公开运作会更加诚实的哲学基础上,知情需要的满足对受众获取有效信息、对社会环境作出准确判断十分关键。但事实上,很多隐私是属于受众可能想知道,但是“并不真正的需要它们,而且肯定无权要求知道”的,这就是受众的“知情欲望”。
  网络编辑要尊重隐私,就要分清“知情权”、“知情需要”、“知情欲望”三者的概念,即便是信息属于“知情权”和“知情需要”的范畴,也要在新闻的细节上尊重隐私。目前网络上的低俗之风,很大程度上就是对隐私的无底线暴露,而这种暴露,和传统媒体不同,是一种多媒体多角度的暴露。如“艾滋女”事件,出现的有照片、视频等,使当事人的形象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呈现在亿万网民面前,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网络编辑尊重隐私,还要尊重人的生命尊严和人格尊严。比如在明星自杀新闻的报道中,经常会出现自杀方式的详细描述,自杀地点的图片、视频等,甚至有的还带有血迹,网络编辑还会在图片中圈出具体位置。像歌手陈琳自杀的报道中,甚至还出现了多条猜测其自杀原因的新闻,将矛头指向活着的人。这样的暴露隐私,不符合伦理,也给新闻当事人和受众带来伤害,而且名人自杀事件报道不当的话,还会引起模仿效应。
  网络中出现的伦理问题,深入分析,仍然是编辑在传统媒体所遇到过的旧问题。但是在网络这个环境下,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网络编辑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由于技术的支持,使网络编辑比传统的媒体编辑在信息量、版面编排、内容设置、多媒体等方面具有了更大的自由度,他们借助技、术,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达到任何编辑效果。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技术是为人服务的,网络编辑怎样利用新技术,使其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关键的因素还是在于网络编辑。网络编辑坚持良好的、正确的、具有时代特点的伦理原则,将对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构建有利于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网民健康发展的网络伦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7](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媒介伦理学[M]李青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81,138
  [2]王振铎,孔得蕾,编辑创造媒介论[J],编辑之友,2009(6):58,
  [3]蔡雯,整合·创造·沟通,网络新闻编辑的核心价值[J]新闻与写作,2010(6):5-8
  [4]师静,王秋菊,网络编辑职业基本状况调查报告[EB/OL],[2010.7.21]网络编辑网http://www.bianews.com/news/09/n-252409-4,html,
  [5]雅克·蒂洛,基思·克拉斯曼,伦理学与生活[M]程立显,刘建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251
  [6]孟德华,网络编辑何以成为另一种推手[J],新闻实践,20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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