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风骚是内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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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骚是种力量,卖弄风骚就是吸引眼球的本领。
  一个女人,你唾弃她、骂她,但你对她身上的骚劲无法视而不见。骚有时候是种动态的信息传达,骨子里往外地展现,当勾人的能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就要外溢而流露出来。这就是骚。
  当金香玉遇到周淮安时,她的骚劲格外地活跃。那是种十分可爱的表达。她玩俏皮。撒娇耍痴。因为喜欢得特别投入,所以会想尽一切办法,变着花样地施展魅力解数。而我们只会有一点看笑话似的等待她骚出洋相。却很少有人觉得有伤大雅。因为她除了对她爱的男人摆出一幅媚态,别忘了她也是有情有义、善恶分明的女人。所以。当金香玉裸着身子坐在房顶扯脖子唱山西小调时,我们就知道了,这个女人会有好戏。
  风骚有的时候就是逗人的艺术。
  如今的风骚已不再是充满十足的风尘味了,它的含义从卖弄风情过渡到展现自我了,变成了略带蛊惑的中性词。以前的风骚被人说成下流、下贱等等。现在可不同往日。女人风骚被认同,被大面积地允许。女人可以风骚,无法风骚的女人和愿意看到女人风骚的男人都比较宽容地接受了。风不风骚是个人的事儿,与别人无关,也许偶尔与某个男人有关,那也无所谓。女人的自由与解放上了一个层次。这是值得庆幸的事。
  常言“女为悦己者容”,言外之意。说女人打扮起来终是给别人看的。现在也有人辩白,说装扮自己是对别人的尊重,好像素面朝天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样子,这未免有些夸大了。其实每个女人身体里都有一些风骚的基因。只是有人是隐性的。所以。当看到袒胸露乳,浓装艳抹的女子时。总觉得有些遗憾。这样吸引眼球是有了,让人从心里念念不忘则是难的。也就是说。女人们这样的风骚还不成功力。如果你想到的风骚是摆出诱人的造型,支腿拉胯,眼神飘忽不定,也说明你还在领悟的初级阶段。这样的风骚还是小打小闹,隔靴搔痒呢。
  但风骚又不等同于性感。性感是感官的认识,风骚即可满足于眼球的欲望,又可能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感受。性感是张扬的,一目了然,而风骚既可以是膨胀的魅力,也可以是内敛和含蓄的。性感女神钟丽缇在银幕上都是腿长腰细、丰乳肥臀的模样,但她也曾表示自己犹为欣赏“犹抱瑟琶半遮面”的神韵。她认为这也是女人美丽的一种,而且是深度的耐人寻味的美。这就相当于内秀的风骚。不是放射与张显的个性。
  也有这样的风骚,它是一种胸怀。就像那个被英国人污为“老巫婆”的卡米拉,在英国王子身旁风骚了三十几年,不能不让人惊奇。而王子对她的情深意长,足验证了她功底够深的。然而容貌不美,年华逝去的卡米拉按理是不具备骚的条件的,怎么能那么有杀伤力呢。其实她身上有一种深沉的温暖气息。当那个男人需要关怀时,她会毫不犹豫地去安慰。在王子的生活中。她扮演着知己的角色:王子烦恼时。她倾听;王子忧虑时,她开解。这对于一个有品位和一定素质的男人来讲。是最上档次的风骚。这比人们印象中的搔首弄姿,低智商勾引男人的小儿科高超。
  所以骚要骚到一定境界。就像庄子寓言中的风。风轻飘过指尖而抓不住,无迹可寻,但风也会掀起房盖。拔起大树。来势凶猛,力量无穷尽。女人的风骚何不如此。其功力无法言说。它是一种积累,一种从容淡定的气度。是待人接物的宽厚与怜悯。那种风骚可比一阵闲风了,仿佛看不出有卓然之处,过之不觉,等形成力量时,又能排山倒海。
  
  爱情来时,要装作很在乎钱的样子
  Sony
  我喜欢用男人的钱,特别是爱着的男人。
  把钱和爱情联系在一起是很恶俗的事情,钱就是钱,爱情就是爱情,有人这么说并不为过,可我从来不这么想。我讨厌男人口口声声说爱你这种只动嘴不动钱的行径。
  即使我再有钱,能自己赚钱买花戴,可我还是愿意用他的钱,那是一种有点受宠、也有些欢喜在里面的满足。他爱你,才会愿意为你花钱,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愿意花一个男人的钱。倒不是女人贪图便宜,而是那钱里的快乐,其实饱含爱情的滋味,尽管是些小钱。
  曾经跟一个男人去旅行,他把所有的钱和卡都交到我手上,随便你。他这样一说,我心里便温暖得不得了,比听一万句“我爱你”还要中听,物质的相信比精神上的温暖更强烈,更可靠。
  我还喜欢他根本不把钱当钱的样子,有一次他口袋里只剩50块钱,他说,拿着它真麻烦。
  我喜欢男人的这个调调。明明没有多少钱,他用那50块钱为我买了一个好看的钱包,又买了两支雪糕和一根煮玉米,我们是走着回去的。可是,我心里喜滋滋的,花他的钱,幸福得有些心酸和得意,可无形中却紧紧抓住了我。
  而事实上,此后,他再为我花钱,我会千方百计地制止,因为我知道,花钱不是我的目的,我要的是他爱我。
  后来虽然分开了,我始终怀念他花那50块钱的样子,“拿着它真麻烦”,多么男人的一句话。
  后来的男人,真的是无聊,在钱上,总是让我感觉小家子气。吃饭时,我招来侍者埋单,你至少要有抢着埋单的架势,而且要义无反顾的那种。具体付不付钱是另一回事,这个场合,女人需要的不就是一种被呵护被关爱的体恤吗?
  实在看不起在钱上和自己女人斤斤计较的人:他爱你,用他的精神爱你,可是论起钱来,就要讲究男女平等。
  我喜欢这样的男子:带着女人出去,大包大揽,哪怕打肿脸充胖子,哪怕到后来红着脸说:咱钱不够了。——我真的喜欢那样的男人。
  后来看张爱玲写过一段文字,说胡兰成为她买了一件袍子,她欢喜得不行,那是她第一次花他的钱,他很少为她花钱。仅有的那一次,她穿上袍子,看了又看,她说。花自己男人的钱,真是快乐。可惜后来再也没花过,胡兰成东躲西藏的时候,她反而还要寄钱给他,一次次,一次次……
  始终没有找到一个这样的男子,让我花他的钱花到心里盈满了爱情。我这种想法真是恶俗,女友说我这不是想做人家的二奶吗?我摇头,这和二奶无关,钱,有时的确是考验男人有多爱你的标准,虽然是小钱。
  也许总会找到,谁知道呢。如果找到了,我会像小女孩S.H.E唱的那样:如果你需要证明有魅力,我会假装小猫咪;如果生活缺了些甜蜜,我就变成巧克力。虽然有点贱,可是,只要他愿意,我就愿意。
  我想,所有的女人部和我一样,缺的不是钱,缺的是一个肯为她花钱让她感觉到爱情真正存在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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