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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法律价值之一,它是指在国家权力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强制是与自由相对的概念,当一个人被迫采取行动以服务于另一个人的意志时,便构成强制。“自由”与“强制”对立统一于罪刑法定主义。一方面,罪刑法定保护自由与权利;另一方面,罪刑法定又具有法律性、明确性的要求,因而具有强制性。本文重点在于分析和理清罪行法定与自由、强制的关系,以求现代法治社会更好地协调发展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的两大机能,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