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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二战”以前,英国就出现了文法、技术和现代中学分化三轨制的基础教育体系雏形。国家对三类教育的补助在不断增加,青少年的受教育机会也在扩大。战后,是教育大发展的时期,大量涌人校园的水平各异的学生使得教育体制混乱不堪。英国政府因此在1944年颁布了教育改革法令——《巴特勒法案》,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基础教育的“三位一体制”。其指导思想就是教育面向全体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