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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提供商与数字出版商的关系
数字出版商将内容、产品策划、技术与市场营销融于一体,向用户提供增值内容服务,是成熟数字出版的主体。数字出版商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由内容提供商或者技术提供商等转变而来的。在数字出版产业链中,是固守内容提供商的定位。还是争取向下游延伸,成为数字出版商,是传统出版社首先要明确的一个战略问题。麦格劳一希尔公司、兰登书屋、企鹅出版集团、哈珀·柯林斯、威力集团等国际出版商已经先行一步,成功转型。在我国,高等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等一批传统出版社奋起直追,正在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2、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关系
探索成功的数字出版商业模式,应正确认识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关系。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技术提供商推动和主导着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从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来讲,内容提供商和技术提供商应该合作共赢,二者是利益统一体。2009年4月,企鹅集团与方正阿帕比在中国签订电子书协议,将为中国读者提供所有首版和再版英文图书的电子书。由此可见。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合作更加深入。但是。在二者均向数字出版商转型的过程中,为了争夺主导权,也存在着竞争和博弈。
3、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关系
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实际上,今天纯粹意义上的传统出版已经不复存在,即使纸介质出版,其出版流程也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应用。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将不再有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划分,数字出版是传统出版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未来出版业的全部。也是未来出版业的方向。在第二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商务印书馆举办了“百年老店数字出版新战略”分论坛,深入探讨传统出版社向数字出版转型的必由之路。当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传统出版物和数字出版物将并存。
4、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的关系
从产业链来看。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是源和流的关系,是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是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图书馆是数字出版产品的直接使用者,也是沟通出版社和最终用户的桥梁。数字出版有很多能够借鉴数字图书馆的地方,比如标准问题,这样可以避免上游数字出版与下游数字图书馆形成的标准体系不相容。从某种意义上讲,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存在着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方正阿帕比、书生、超星、中文在线”号称数字出版业电子图书领域的四强,但当它们在向图书馆界推销产品的时候,就成了数字图书馆。在2008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商务印书馆举办了“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建设”分论坛,目的就是要为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之间搭建起一座互动合作的桥梁。
5、有线互联网与无线互联网的关系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数字出版的平台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互联网,未来融合通讯、阅读器、电脑功能的移动媒体将会出现,数字出版将向无线移动,个性化按需定制和跨媒体出版方向发展。PC互联网上的大部分商业模式都可以在手机上做个翻版,都有成功的可能性。2009年2月18日,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中国手机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手机用户已达到6.4亿,手机上网用户达到1.176亿,可以说我国移动阅读的发展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在欧美、日本、韩国等地,移动阅读借助3G已经初步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对此,出版社应该给予密切关注,并在适当的时机切入,把传统的内容资源销售建立在WEB加WAP的平台之上。
6、科技项目与数字出版产品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出版社数字出版赢利模式没有形成,也就是没有开发出成熟的数字出版产品,出版数字化产品化程度很低。对出版社来说,一方面,科技项目建设要更多地以开发数字产品为目标-另一方面,数字出版作为一个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数字出版产品的研发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来运作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商务印书馆这几年利用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开发了工具书在线、按需印刷网、《东方杂志》数据库、英语世界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数字出版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内容与展现形式的关系
数字化产品的形式永远是处于变化当中的,现在数字出版已经出现电子书、数据库、按需印刷、在线教育平台、工具书在线、手持阅读器、手机阅读等多种形态,将来还会出现更多的载体形态,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根本仍然是数字化的资源。目前的主流方向是,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内容与展现形式的分离,达到“一次制作,多元发布”的目标,最终实现数字复合出版。
8、版权保护与内容传播的关系
近年来,数字出版领域关于版权纠纷的案件不断出现,版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但我们认为,首先还是要顺应互联网的潮流,实现内容最大限度的传播。没有内容的传播,实现收益是很困难的。如何在保护出版社合法利益的同时,将内容传播最大化?如何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是出版社应该考虑的问题。
9、标准与实践的关系
纵观数字出版的各个环节,从元数据到编码,再到产品格式,都需要标准。数字出版标准问题是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数字出版的很多标准尚未确定,落后于实际的建设,仅期刊数字产品就有CAJ、VIP、PDF、OPZ等格式。对于政府和有关组织来讲,数字出版标准的制定必须考虑国内数字出版产业实践,考虑与国外数字出版的接轨;同时,数字出版实践也要尽可能地采用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利于行业内容的交换和整合。
10、1.0与2.0的关系
二者之间其实就是小众与大众的关系、精英与草根的关系。网络时代,用户越来越习惯和喜爱自己创作内容。并与他人分享。这已经成为很多网民的生活方式,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传统出版社在数字化转型时不能忽视了这般力量和这种方式。不过,不管是1.0还是2.0都是一种工具或概念,而不是一种商业模式,运用或者利用才是关键。如何将二者结合起来,对出版社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我们认为出版社将来的目标,很可能是成为一个网上社区,让用户得到更好的服务以及体验。
数字出版商将内容、产品策划、技术与市场营销融于一体,向用户提供增值内容服务,是成熟数字出版的主体。数字出版商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由内容提供商或者技术提供商等转变而来的。在数字出版产业链中,是固守内容提供商的定位。还是争取向下游延伸,成为数字出版商,是传统出版社首先要明确的一个战略问题。麦格劳一希尔公司、兰登书屋、企鹅出版集团、哈珀·柯林斯、威力集团等国际出版商已经先行一步,成功转型。在我国,高等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等一批传统出版社奋起直追,正在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2、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关系
探索成功的数字出版商业模式,应正确认识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关系。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技术提供商推动和主导着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从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来讲,内容提供商和技术提供商应该合作共赢,二者是利益统一体。2009年4月,企鹅集团与方正阿帕比在中国签订电子书协议,将为中国读者提供所有首版和再版英文图书的电子书。由此可见。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合作更加深入。但是。在二者均向数字出版商转型的过程中,为了争夺主导权,也存在着竞争和博弈。
3、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关系
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实际上,今天纯粹意义上的传统出版已经不复存在,即使纸介质出版,其出版流程也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应用。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将不再有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划分,数字出版是传统出版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未来出版业的全部。也是未来出版业的方向。在第二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商务印书馆举办了“百年老店数字出版新战略”分论坛,深入探讨传统出版社向数字出版转型的必由之路。当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传统出版物和数字出版物将并存。
4、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的关系
从产业链来看。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是源和流的关系,是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是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图书馆是数字出版产品的直接使用者,也是沟通出版社和最终用户的桥梁。数字出版有很多能够借鉴数字图书馆的地方,比如标准问题,这样可以避免上游数字出版与下游数字图书馆形成的标准体系不相容。从某种意义上讲,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存在着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方正阿帕比、书生、超星、中文在线”号称数字出版业电子图书领域的四强,但当它们在向图书馆界推销产品的时候,就成了数字图书馆。在2008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商务印书馆举办了“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建设”分论坛,目的就是要为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之间搭建起一座互动合作的桥梁。
5、有线互联网与无线互联网的关系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数字出版的平台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互联网,未来融合通讯、阅读器、电脑功能的移动媒体将会出现,数字出版将向无线移动,个性化按需定制和跨媒体出版方向发展。PC互联网上的大部分商业模式都可以在手机上做个翻版,都有成功的可能性。2009年2月18日,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中国手机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手机用户已达到6.4亿,手机上网用户达到1.176亿,可以说我国移动阅读的发展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在欧美、日本、韩国等地,移动阅读借助3G已经初步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对此,出版社应该给予密切关注,并在适当的时机切入,把传统的内容资源销售建立在WEB加WAP的平台之上。
6、科技项目与数字出版产品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出版社数字出版赢利模式没有形成,也就是没有开发出成熟的数字出版产品,出版数字化产品化程度很低。对出版社来说,一方面,科技项目建设要更多地以开发数字产品为目标-另一方面,数字出版作为一个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数字出版产品的研发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来运作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商务印书馆这几年利用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开发了工具书在线、按需印刷网、《东方杂志》数据库、英语世界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数字出版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内容与展现形式的关系
数字化产品的形式永远是处于变化当中的,现在数字出版已经出现电子书、数据库、按需印刷、在线教育平台、工具书在线、手持阅读器、手机阅读等多种形态,将来还会出现更多的载体形态,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根本仍然是数字化的资源。目前的主流方向是,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内容与展现形式的分离,达到“一次制作,多元发布”的目标,最终实现数字复合出版。
8、版权保护与内容传播的关系
近年来,数字出版领域关于版权纠纷的案件不断出现,版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但我们认为,首先还是要顺应互联网的潮流,实现内容最大限度的传播。没有内容的传播,实现收益是很困难的。如何在保护出版社合法利益的同时,将内容传播最大化?如何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是出版社应该考虑的问题。
9、标准与实践的关系
纵观数字出版的各个环节,从元数据到编码,再到产品格式,都需要标准。数字出版标准问题是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数字出版的很多标准尚未确定,落后于实际的建设,仅期刊数字产品就有CAJ、VIP、PDF、OPZ等格式。对于政府和有关组织来讲,数字出版标准的制定必须考虑国内数字出版产业实践,考虑与国外数字出版的接轨;同时,数字出版实践也要尽可能地采用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利于行业内容的交换和整合。
10、1.0与2.0的关系
二者之间其实就是小众与大众的关系、精英与草根的关系。网络时代,用户越来越习惯和喜爱自己创作内容。并与他人分享。这已经成为很多网民的生活方式,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传统出版社在数字化转型时不能忽视了这般力量和这种方式。不过,不管是1.0还是2.0都是一种工具或概念,而不是一种商业模式,运用或者利用才是关键。如何将二者结合起来,对出版社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我们认为出版社将来的目标,很可能是成为一个网上社区,让用户得到更好的服务以及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