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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旨在引导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该政策在青海实施四年来,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考核结果不容乐观。本文从影响青海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考核达标的主要因素出发,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