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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深入等因素综合影响,湖北省价格总水平涨幅温和,总体呈稳中偏弱走势。
一、价格运行基本情况
(一)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回落,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6月份,全省CPI同比上涨1.8%,比上月涨幅扩大0.3个百分点;环比持平,上月为下降0.2%。同比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是翘尾因素达到全年最高值,为1.24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0.22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
CPI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涨幅高于全国。上半年,湖北省CPI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列全国第8位(CPI涨幅从高到低排序),居中部第1位。中部其他五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分别为河南1.4%、江西1.3%、安徽1.2%、湖南1.1%、山西0.4%。
二是价格普遍上涨。以往,即便是在消费价格涨幅较高时期,也很少出现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价格齐涨。今年上半年,八大类商品价格普遍上涨,涨幅在0.9%—2.7%之间。其中,衣着类价格涨幅最大,为2.7%;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两类价格涨幅最小,均为0.9%。
三是涨幅有扩大迹象。1—6月份,CPI分别上涨1.0%、1.7%、1.7%、1.9%、1.5%和1.8%。一季度平均上涨1.5%,二季度平均上涨1.7%,较上季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
四是食品、居住价格影响减弱。上半年,全省食品、居住价格上涨2.2%、1.0%,分别比去年同期涨幅回落0.4和1.9个百分点,合计推动CPI上涨0.95个百分点,占CPI同比涨幅的60.4%。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居住价格上涨对CPI上涨的贡献率下降了15.2个百分点。
五是服务价格涨幅相对较大。上半年,全省服务价格上涨2.2%,比全国平均涨幅高0.2个百分点,较CPI涨幅高0.6个百分点,表明全省非制造业增长态势良好。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PPI)继续下降,但小于全国平均降幅
6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3.1%,降幅较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降幅小1.7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全国为下降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同比下降5.9%,降幅较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超出全国平均降幅0.3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全国为下降0.2%。上半年,全省PPI同比下降3.3%,比全国平均降幅小1.3个百分点;IPI同比下降6.4%,超出全国平均降幅0.9个百分点。
PPI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出现企稳迹象。二季度,湖北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分别下降3.2%和6.2%。与一季度相比,降幅均收窄了0.3个百分点。6月份,PPI、IPI环比双双持平,同比降幅双双收窄,有企稳的迹象。
二是生产资料价格下降,生活资料价格上涨。上半年,全省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7%,其中一季度下降4.9%,二季度下降4.6%;生活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一季度上涨0.2%,二季度上涨0.4%。
三是上游价格下降较多。在生产资料中,上半年采掘、原料、加工工业出厂价格分别下降16.1%、7.4%和2.5%,上游产业价格降幅显著大于下游。
四是政策调整的影响仍较直接。为减轻工商企业电费负担,4月中旬,湖北省对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施了普遍性降价,每千瓦时降价6分,降幅列全国第二位。此举,每年可为企业节约电费支出13.92亿元,有利于企业“稳增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PPI产生了拉低影响。5月份,PPI同比下降3.3%,环比下降0.1%,降幅分别比上月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
(三)价格总水平走势稳中偏弱的原因
上半年,全国和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均回落至“1”时代,工业生产者价格(PPI)也都持续下跌,价格总水平整体呈稳中偏弱走势。原因主要有三条:
一是经济增速放缓,总需求扩张对市场物价上涨的拉动作用不强。
二是市场供求关系总体宽松,价格上行的动力不足。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生产实现“十二连增”,为经济稳定运行、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工业品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未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仍较突出,对工业品价格上行构成了制约。上半年,全省粮食价格同比上涨1.5%,比去年同期涨幅低1.3个百分点,是食品价格涨幅回落的重要原因;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较去年同期涨幅回落0.6个百分点。
三是国际市场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相对较低,输入性通胀压力轻微。
二、下半年价格总水平走势预测
随着各项稳增长政策和改革措施效果的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半年之内连续四次降息、降准,全国经济好转态势有望进一步巩固。6月份,全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2%,连续4个月略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8%,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持续明显高于临界点,表明实体经济已形成小幅扩张趋势,服务业总体继续稳中有进,且扩张步伐有所加快。价格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下半年,随着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改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会有所扩大。但由于翘尾因素在6月份达到全年的最高值后,将逐月减少,对下半年CPI的影响仅在0.4个百分点左右,不及上半年的一半,预计下半年CPI仍维持温和走势,全年涨幅在2%左右。工业生产者价格(PPI)同比降幅将逐渐收窄,但由于供过于求和库存压力并存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由降转升尚需时日。
三、价格运行中需关注的几个关联问题及建议
一是CPI重回“1”时代,并不代表价格绝对水平下降,仅仅只是涨幅有所回落,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不能放松。实际上,经过几年来的价格上涨,食品等民生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上半年,全省鲜菜、鲜瓜果、蛋、猪肉等食品价格分别上涨7.8%、4.8%、3.6%和2.9%,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教育收费、住房租金分别上涨8.5%、3.2%和3.1%。这些都是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涨幅都相对较大。因此,在本轮物价低位运行的行情中,多数群众仍然感觉物价上涨过快。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对价格的影响具有“缓释性”。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对价格总水平的推升影响,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现。要加快创新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丰富价格调控手段,建立健全蔬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稳定长效机制。 二是CPI低位运行为货币政策的运用打开了空间,但还需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综合配套,效果才会更加明显。在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中,新订单指数为50.1%,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指数为48.1%,较上月降0.1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企业用工量减少。也就是,实体经济仍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实地调查表明,降息、降准对实体经济的帮助目前还不够明显,资金紧张、市场需求不足、劳动力成本上涨等仍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货币政策适度宽松的基调下,还必须深化简政放权,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加强对商业银行收费的有效监管,缓解“融资贵”矛盾;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监管,全面实行涉企业收费清单管理,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为其“瘦身”;进一步加强“马上办”的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这些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更加直接,再加上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才能综合发挥出对经济运行的积极作用。
三是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为加快价格改革提供了窗口期,但“放”与“管”两个轮子必须同时转起来,真正做到有机结合。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关键。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的工作部署,湖北省进一步加大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力度,取得了新成效。通过修订定价目录,削减政府定价55%;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全省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由136项减至64项,减少比例53%;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由66项减至21项,减少比例68%,每年减轻企业负担6.1亿元以上。全面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亿元;积极开展输配电价、医疗服务价格、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继续深化资源环境、交通运输价格和教育收费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等等,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由于价格改革牵扯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还必须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放开价格由市场决定,并不意味着“看得见的手”可以不用了,而是要发挥更大作用,有效避免“一放就涨”。要在“能放尽放”、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同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要通过加强地方性价格立法,加快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完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指导、督促市场主体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价格,防止和纠正滥用定价权,保持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把群众利益保护好。
(作者单位:湖北省物价局市场价格调控处)
一、价格运行基本情况
(一)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回落,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6月份,全省CPI同比上涨1.8%,比上月涨幅扩大0.3个百分点;环比持平,上月为下降0.2%。同比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是翘尾因素达到全年最高值,为1.24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0.22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
CPI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涨幅高于全国。上半年,湖北省CPI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列全国第8位(CPI涨幅从高到低排序),居中部第1位。中部其他五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分别为河南1.4%、江西1.3%、安徽1.2%、湖南1.1%、山西0.4%。
二是价格普遍上涨。以往,即便是在消费价格涨幅较高时期,也很少出现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价格齐涨。今年上半年,八大类商品价格普遍上涨,涨幅在0.9%—2.7%之间。其中,衣着类价格涨幅最大,为2.7%;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两类价格涨幅最小,均为0.9%。
三是涨幅有扩大迹象。1—6月份,CPI分别上涨1.0%、1.7%、1.7%、1.9%、1.5%和1.8%。一季度平均上涨1.5%,二季度平均上涨1.7%,较上季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
四是食品、居住价格影响减弱。上半年,全省食品、居住价格上涨2.2%、1.0%,分别比去年同期涨幅回落0.4和1.9个百分点,合计推动CPI上涨0.95个百分点,占CPI同比涨幅的60.4%。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居住价格上涨对CPI上涨的贡献率下降了15.2个百分点。
五是服务价格涨幅相对较大。上半年,全省服务价格上涨2.2%,比全国平均涨幅高0.2个百分点,较CPI涨幅高0.6个百分点,表明全省非制造业增长态势良好。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PPI)继续下降,但小于全国平均降幅
6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3.1%,降幅较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降幅小1.7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全国为下降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同比下降5.9%,降幅较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超出全国平均降幅0.3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全国为下降0.2%。上半年,全省PPI同比下降3.3%,比全国平均降幅小1.3个百分点;IPI同比下降6.4%,超出全国平均降幅0.9个百分点。
PPI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出现企稳迹象。二季度,湖北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分别下降3.2%和6.2%。与一季度相比,降幅均收窄了0.3个百分点。6月份,PPI、IPI环比双双持平,同比降幅双双收窄,有企稳的迹象。
二是生产资料价格下降,生活资料价格上涨。上半年,全省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7%,其中一季度下降4.9%,二季度下降4.6%;生活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一季度上涨0.2%,二季度上涨0.4%。
三是上游价格下降较多。在生产资料中,上半年采掘、原料、加工工业出厂价格分别下降16.1%、7.4%和2.5%,上游产业价格降幅显著大于下游。
四是政策调整的影响仍较直接。为减轻工商企业电费负担,4月中旬,湖北省对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施了普遍性降价,每千瓦时降价6分,降幅列全国第二位。此举,每年可为企业节约电费支出13.92亿元,有利于企业“稳增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PPI产生了拉低影响。5月份,PPI同比下降3.3%,环比下降0.1%,降幅分别比上月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
(三)价格总水平走势稳中偏弱的原因
上半年,全国和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均回落至“1”时代,工业生产者价格(PPI)也都持续下跌,价格总水平整体呈稳中偏弱走势。原因主要有三条:
一是经济增速放缓,总需求扩张对市场物价上涨的拉动作用不强。
二是市场供求关系总体宽松,价格上行的动力不足。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生产实现“十二连增”,为经济稳定运行、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工业品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未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仍较突出,对工业品价格上行构成了制约。上半年,全省粮食价格同比上涨1.5%,比去年同期涨幅低1.3个百分点,是食品价格涨幅回落的重要原因;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较去年同期涨幅回落0.6个百分点。
三是国际市场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相对较低,输入性通胀压力轻微。
二、下半年价格总水平走势预测
随着各项稳增长政策和改革措施效果的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半年之内连续四次降息、降准,全国经济好转态势有望进一步巩固。6月份,全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2%,连续4个月略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8%,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持续明显高于临界点,表明实体经济已形成小幅扩张趋势,服务业总体继续稳中有进,且扩张步伐有所加快。价格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下半年,随着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改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会有所扩大。但由于翘尾因素在6月份达到全年的最高值后,将逐月减少,对下半年CPI的影响仅在0.4个百分点左右,不及上半年的一半,预计下半年CPI仍维持温和走势,全年涨幅在2%左右。工业生产者价格(PPI)同比降幅将逐渐收窄,但由于供过于求和库存压力并存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由降转升尚需时日。
三、价格运行中需关注的几个关联问题及建议
一是CPI重回“1”时代,并不代表价格绝对水平下降,仅仅只是涨幅有所回落,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不能放松。实际上,经过几年来的价格上涨,食品等民生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上半年,全省鲜菜、鲜瓜果、蛋、猪肉等食品价格分别上涨7.8%、4.8%、3.6%和2.9%,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教育收费、住房租金分别上涨8.5%、3.2%和3.1%。这些都是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涨幅都相对较大。因此,在本轮物价低位运行的行情中,多数群众仍然感觉物价上涨过快。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对价格的影响具有“缓释性”。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对价格总水平的推升影响,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现。要加快创新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丰富价格调控手段,建立健全蔬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稳定长效机制。 二是CPI低位运行为货币政策的运用打开了空间,但还需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综合配套,效果才会更加明显。在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中,新订单指数为50.1%,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指数为48.1%,较上月降0.1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企业用工量减少。也就是,实体经济仍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实地调查表明,降息、降准对实体经济的帮助目前还不够明显,资金紧张、市场需求不足、劳动力成本上涨等仍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货币政策适度宽松的基调下,还必须深化简政放权,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加强对商业银行收费的有效监管,缓解“融资贵”矛盾;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监管,全面实行涉企业收费清单管理,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为其“瘦身”;进一步加强“马上办”的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这些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更加直接,再加上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才能综合发挥出对经济运行的积极作用。
三是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为加快价格改革提供了窗口期,但“放”与“管”两个轮子必须同时转起来,真正做到有机结合。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关键。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的工作部署,湖北省进一步加大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力度,取得了新成效。通过修订定价目录,削减政府定价55%;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全省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由136项减至64项,减少比例53%;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由66项减至21项,减少比例68%,每年减轻企业负担6.1亿元以上。全面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亿元;积极开展输配电价、医疗服务价格、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继续深化资源环境、交通运输价格和教育收费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等等,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由于价格改革牵扯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还必须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放开价格由市场决定,并不意味着“看得见的手”可以不用了,而是要发挥更大作用,有效避免“一放就涨”。要在“能放尽放”、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同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要通过加强地方性价格立法,加快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完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指导、督促市场主体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价格,防止和纠正滥用定价权,保持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把群众利益保护好。
(作者单位:湖北省物价局市场价格调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