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政看不宜对人大代表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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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活动中,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同时表彰本级优秀人大代表,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结合年终总结或换届选举开展评选本级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笔者认为,用党政机关传统的激励方式评比人大代表,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解上的偏颇,应从宪政角度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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