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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根据规划,《执业医师法》(修改)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起草,并列入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中。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执业医师法》的修订工作可在2023年之前完成。针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在施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本文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够供立法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