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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城镇职业卫生管理现状,对比分析城镇职业卫生管理的效果。方法:将某城镇58个企业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在该城镇建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其职业病危害情况,对该城镇因职业病造成的纠纷数量及职业病未得到治愈的人数进行统計,开展卫生知识讲座。对比该城镇58个企业在行职业卫生管理前后的患病人数及身心健康水平。结果:该城镇行职业卫生管理后与管理前的在职人员患病人数具有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根据城镇的实际情况实行职业卫生管理有助于降低城镇职业病患病率,减少因职业病引发的民事纠纷,提升居民的职业病治愈率与身心健康。
【关键词】城镇;职业卫生管理;身心健康
【中图分类号】R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6-5328(2020)07-071-02
职业卫生管理通常指尽可能地减小或避免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工作中受到某些有害因素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而开展的一些卫生管理工作[1]。本研究通过对某城镇的58家企业实行职业卫生管理,对比分析该城镇在行职业卫生管理前后的变化,探讨城镇职业卫生管理的实际作用,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某省1个城镇作为本次研究对象。随机抽查该城镇的58家企业进行研究,其中国有企业人18家,私有企业40家,企业在职总人数为1782名,其中男性961名,女性821名,年龄20~58岁,平均年龄(38.76±12.93)岁。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有37家,这些企业中,均无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本研究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状况、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职业卫生监护状况、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展开调查。
1.2 方法
对该城镇的58家企业实行职业卫生管理,管理办法为:①于2013年4月~2015年4月在该城镇建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镇在职居民的职业卫生管理。从该城镇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选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指派专人对工作进行落实,切实做到各企业及部门均有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②逐步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努力全面覆盖职业卫生的各个方面,包括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在职人员体检、危险因素检测、应急预案及职业病诊断等具体制度。③针对不同的行业、单位或企业部门,要根据其职业类型与特点对其可能给人造成的危害进行宣传教育,使在职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所在职业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并加以注意。④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体检与职业病危害检测,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在国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⑤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讲座,为不同职业的在职人员提供防治职业病的具体化建议,为城镇在职人员讲解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些职业病发病率较高,治愈率较低的企业或单位,要着重为员工讲解职业卫生防护设备的操作方法,确保职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职业病的防控知识,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
1.3 观察指标
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前企业在职人员的职业病患病率、治愈率及因职业病而引发的纠纷数量与实行职业卫生管理后进行对比。
1.4 统计学处理
本次2组研究所得数据由专业记录员交叉记录,同一样本,进行三次重复性检测(无离群检验),清洁数据录入EXCEL(03版本)进行逻辑校对分析,导出数据采用spss13.0进行软件进行分析,结果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58家企业行职业卫生管理前后,在职员工的职业病患病率、治愈率及因职业病而引发的纠纷数量等指标与管理前相比均有明显差异,详见表1.
3讨论
相关调查结果表明[2],我国大部分城镇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不足,管理水平较低,在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护、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等方面存在短板,尤其是对于离岗职工的健康体检,体检率接近于0,对在职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对职业病危害及防治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很大关系。一方面,私有企业法人对职业病的预防及应对措施的重视不够,职业卫生法制意识缺失,更有少部分私营企业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铤而走险,置员工的身体健康于不顾。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城镇居民对职业卫生的认识普遍不足,对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缺乏了解,极少人懂得依靠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身健康受到影响,职业病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
本研究对某城镇的58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义务,强化其责任意识,规范企业行为,监督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开展工作,督促并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将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所需的救援设备及防护工具准备充足,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定期为在职员工开展职业卫生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在职员工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提高其职业病防治意识。为在职人员讲解处理职业病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企业员工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职业病引发的纠纷事件的发生。通过2年的职业卫生管理,该城镇58家企业中的在职员工的职业病患病率,因职业病而引发的纠纷数量均有明显降低,职业病治愈率升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梁宏伟[3]通过对承德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及卫生管理现状展开调查研究,所得结果与本研究基本一致,说明根据城镇的实际情况实行职业卫生管理有助于降低城镇职业病患病率,减少因职业病引发的民事纠纷,提升居民的职业病治愈率与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刘新霞,黄国贤,刘移民等.1392家职业危害企业行业分布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14,32(2):126-127.
[2] 陈娅,汪彤,刘艳等.某地区288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职业卫生与病伤,2015,30(2):111-114.
[3] 梁宏伟.承德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河北医学,2014,7(10):1747-1749.
作者简介:康学军,男,(1966.3-),白族,中共党员。1989年昆明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毕业,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院管理、党务等方面工作。
【关键词】城镇;职业卫生管理;身心健康
【中图分类号】R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6-5328(2020)07-071-02
职业卫生管理通常指尽可能地减小或避免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工作中受到某些有害因素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而开展的一些卫生管理工作[1]。本研究通过对某城镇的58家企业实行职业卫生管理,对比分析该城镇在行职业卫生管理前后的变化,探讨城镇职业卫生管理的实际作用,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某省1个城镇作为本次研究对象。随机抽查该城镇的58家企业进行研究,其中国有企业人18家,私有企业40家,企业在职总人数为1782名,其中男性961名,女性821名,年龄20~58岁,平均年龄(38.76±12.93)岁。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有37家,这些企业中,均无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本研究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状况、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职业卫生监护状况、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展开调查。
1.2 方法
对该城镇的58家企业实行职业卫生管理,管理办法为:①于2013年4月~2015年4月在该城镇建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镇在职居民的职业卫生管理。从该城镇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选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指派专人对工作进行落实,切实做到各企业及部门均有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②逐步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努力全面覆盖职业卫生的各个方面,包括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在职人员体检、危险因素检测、应急预案及职业病诊断等具体制度。③针对不同的行业、单位或企业部门,要根据其职业类型与特点对其可能给人造成的危害进行宣传教育,使在职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所在职业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并加以注意。④定期对在职人员进行体检与职业病危害检测,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在国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⑤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讲座,为不同职业的在职人员提供防治职业病的具体化建议,为城镇在职人员讲解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些职业病发病率较高,治愈率较低的企业或单位,要着重为员工讲解职业卫生防护设备的操作方法,确保职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职业病的防控知识,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
1.3 观察指标
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前企业在职人员的职业病患病率、治愈率及因职业病而引发的纠纷数量与实行职业卫生管理后进行对比。
1.4 统计学处理
本次2组研究所得数据由专业记录员交叉记录,同一样本,进行三次重复性检测(无离群检验),清洁数据录入EXCEL(03版本)进行逻辑校对分析,导出数据采用spss13.0进行软件进行分析,结果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58家企业行职业卫生管理前后,在职员工的职业病患病率、治愈率及因职业病而引发的纠纷数量等指标与管理前相比均有明显差异,详见表1.
3讨论
相关调查结果表明[2],我国大部分城镇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不足,管理水平较低,在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护、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等方面存在短板,尤其是对于离岗职工的健康体检,体检率接近于0,对在职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对职业病危害及防治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很大关系。一方面,私有企业法人对职业病的预防及应对措施的重视不够,职业卫生法制意识缺失,更有少部分私营企业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铤而走险,置员工的身体健康于不顾。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城镇居民对职业卫生的认识普遍不足,对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缺乏了解,极少人懂得依靠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身健康受到影响,职业病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
本研究对某城镇的58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义务,强化其责任意识,规范企业行为,监督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开展工作,督促并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将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所需的救援设备及防护工具准备充足,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定期为在职员工开展职业卫生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在职员工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提高其职业病防治意识。为在职人员讲解处理职业病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企业员工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职业病引发的纠纷事件的发生。通过2年的职业卫生管理,该城镇58家企业中的在职员工的职业病患病率,因职业病而引发的纠纷数量均有明显降低,职业病治愈率升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梁宏伟[3]通过对承德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及卫生管理现状展开调查研究,所得结果与本研究基本一致,说明根据城镇的实际情况实行职业卫生管理有助于降低城镇职业病患病率,减少因职业病引发的民事纠纷,提升居民的职业病治愈率与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刘新霞,黄国贤,刘移民等.1392家职业危害企业行业分布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14,32(2):126-127.
[2] 陈娅,汪彤,刘艳等.某地区288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职业卫生与病伤,2015,30(2):111-114.
[3] 梁宏伟.承德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河北医学,2014,7(10):1747-1749.
作者简介:康学军,男,(1966.3-),白族,中共党员。1989年昆明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毕业,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院管理、党务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