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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已由传统应对战争的单一职能转变为“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工作格局,与应急管理共同构成政府危机管理的两大体系。随着国家安全委员会、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等顶层机构的设立以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动员和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编制、职能任务也发生了变化。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参与应急管理的权限、时机、方式等内容还不够明确,尤其是法制化建设比较落后,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动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效能的发挥。为确保现代应急管理与国民经济动员的军民融合式发展,其立法除坚持一般性立法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