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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简要论述了混凝土预制构件,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监督管理!
【关键词】 混凝土预制构件;监督管理;问题及措施
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资质管理混乱,无资质生产现象普遍存在
我市有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近30家,具有预制构件的仅有10家,无生产资质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3%左右。大多数无资质生产企业致使凭一块场地,进点原材料就进行作坊式生产,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资质的在生产,无资质的也在生产;具备生产条件的在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也在生产的混乱局面。这种状况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企业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的无序竞争,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到工程结构的安全。
2、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管理无序
我市进入混凝土预制场进行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出税务、工商、环保等部门外,还有技术监督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在预制场只收费不管理,严重影响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预制行业的形象;其次由于相关职能部门超范围争抢地盘,政府多门,职责不清,致使构件厂无所适从;同时由于工作交叉,表面上看管理力度有所加强,其实管理工作并没有做到位。这都表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监督管理层次不清,各自的职责范围不清。
3、产品质量差
3.1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失控。
绝大多数预制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更有部分乡镇构件厂采用混合砂石料,几步筛分,也不冲洗,直接用来生产混凝土构件。这样的构件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令人担忧。
3.2预应力钢筋失控。
预應力控制是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控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构建质量。而大多数厂家连张拉机都没有配置,仍用最原始的人工绞磨进行张拉,预应力没有控制,完全是凭经验估计,根本谈不上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要求,对预应力筋张拉进行应力控制。
3.3无标生产或不按标准生产。
我省及中南其余5省建设厅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及时颁发了相应的统一标准图集,要求严格执行。目前中南6省执行的生产标准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03ZG-401,然而我市有些构件厂根本没有标准图集,也不知行统一标准,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逢标减一根”,及标准如果要求配9根筋,最多配8根。
二、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
1、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理顺与技术监督局对混凝土构件厂的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八条等相关条款规定,本地政府明确界定各自职责;技术监督局应为代表地方政府对各行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宏观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为代表地方政府对建筑行业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
2、以《建筑法》、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为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预制构件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狠抓构件厂的资质管理,逐步完善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外部监管机制。
(1)学习外地经验,成立建筑协会混凝土构建分会来管理全市的预制构件市场,逐步完善和完善混凝土预制构件作业的内部约束机构。
(2)对混凝土构件长按区域进行整顿合并,组合联营。将近100家预制构件厂,按区域分部实行合并,增大规模,增强实力,便于资质申报。改变构件厂散而小、多而乱的状况。
(3)把住四关,严控进入受监工程的构件质量
2.1把住“生产资质”关。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构件厂的产品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2把住“生产过程”关,构件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哦、规范的要求。所用原材必须按规定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预应力筋张拉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并做好记录。在预制构件厂自控的同时,监督部门采取巡查方式对各企业实施动态监控:对构件厂家所用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样,对预应力筋张拉应力进行监督检测等,确保构件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把住“出厂”关,构建出厂前,构件厂须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混凝土构件厂的《资质证书》;混凝土构件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的检测资料;预应力测试记录等。办理出厂备案后构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4把住“结构性能检验”关,监督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构件除查相关资料外,还须按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其外观质量、主筋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查符合要求的预制构件,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中南标《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03ZG401的规定,进行结构性检验,检验合格的预制构件方可用于建筑工程中。
三、效果
以上相关措施开始实行以来,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质量行为,构件质量等得到了有效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逐渐增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78家,其中其有相应生产资质的有32家,占总数的41%,目前仍有46家企业属于无资质生产。值得庆幸的是,这部分企业现在大多已逐渐意识到无资质生产、不按标准生产将会影响到房屋的结构安全,会给广大的用户带来危害。他们从思想上已开始对自身的质量行为有所重视,而且其中有部分企业正开始自觉在本乡镇范围内,走联合经营的路子,积极筹划,力图尽可能完善相关配套的生产技术条件,为申报相应生产资质做准备。
(2)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质量意识正在逐渐提高
a、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和运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得以逐步建立和实施;管理机构人员、技术人员已基本配备齐全。
b、原材料“先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基本要求正在得到实施。构件厂除企业内部对原材料进行自控外,还有16家企业与材料检测站签订了年度原材料委托测验协议,企业均能对所用原材料按批次进行送样委托检验。
c、按标准组织生产,构件质量得以保证。凡构建进入受建工程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均能严格按中南标03ZG401图集组织生产,其构件配筋数量、预应力筋张拉应力、混凝土配合比、构件放张时间等均得到严格控制。而且构件出厂前均按批进行了结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用于收监工程中。
四、结束语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整体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构件生产无序和混乱局面得到了一些控制。但是,要想在短时间内使全市预制构件厂在企业数量、生产规模、构件质量等方面得以彻底改变,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是不够的,还应对多年来众多的预制构件企业为什么能得以生存为什么有生存的土壤等问题加以思考,同时还要考虑被关停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再就业等方面问题。只有针对止血实际情况,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应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从源头上抓起,才能使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前景变得更好。
【关键词】 混凝土预制构件;监督管理;问题及措施
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资质管理混乱,无资质生产现象普遍存在
我市有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近30家,具有预制构件的仅有10家,无生产资质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3%左右。大多数无资质生产企业致使凭一块场地,进点原材料就进行作坊式生产,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资质的在生产,无资质的也在生产;具备生产条件的在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也在生产的混乱局面。这种状况的存在必然会导致企业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的无序竞争,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到工程结构的安全。
2、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管理无序
我市进入混凝土预制场进行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出税务、工商、环保等部门外,还有技术监督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在预制场只收费不管理,严重影响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预制行业的形象;其次由于相关职能部门超范围争抢地盘,政府多门,职责不清,致使构件厂无所适从;同时由于工作交叉,表面上看管理力度有所加强,其实管理工作并没有做到位。这都表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监督管理层次不清,各自的职责范围不清。
3、产品质量差
3.1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失控。
绝大多数预制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更有部分乡镇构件厂采用混合砂石料,几步筛分,也不冲洗,直接用来生产混凝土构件。这样的构件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令人担忧。
3.2预应力钢筋失控。
预應力控制是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控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构建质量。而大多数厂家连张拉机都没有配置,仍用最原始的人工绞磨进行张拉,预应力没有控制,完全是凭经验估计,根本谈不上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要求,对预应力筋张拉进行应力控制。
3.3无标生产或不按标准生产。
我省及中南其余5省建设厅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及时颁发了相应的统一标准图集,要求严格执行。目前中南6省执行的生产标准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03ZG-401,然而我市有些构件厂根本没有标准图集,也不知行统一标准,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逢标减一根”,及标准如果要求配9根筋,最多配8根。
二、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
1、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理顺与技术监督局对混凝土构件厂的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八条等相关条款规定,本地政府明确界定各自职责;技术监督局应为代表地方政府对各行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宏观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为代表地方政府对建筑行业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
2、以《建筑法》、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为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预制构件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狠抓构件厂的资质管理,逐步完善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外部监管机制。
(1)学习外地经验,成立建筑协会混凝土构建分会来管理全市的预制构件市场,逐步完善和完善混凝土预制构件作业的内部约束机构。
(2)对混凝土构件长按区域进行整顿合并,组合联营。将近100家预制构件厂,按区域分部实行合并,增大规模,增强实力,便于资质申报。改变构件厂散而小、多而乱的状况。
(3)把住四关,严控进入受监工程的构件质量
2.1把住“生产资质”关。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构件厂的产品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2把住“生产过程”关,构件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哦、规范的要求。所用原材必须按规定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预应力筋张拉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并做好记录。在预制构件厂自控的同时,监督部门采取巡查方式对各企业实施动态监控:对构件厂家所用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样,对预应力筋张拉应力进行监督检测等,确保构件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把住“出厂”关,构建出厂前,构件厂须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混凝土构件厂的《资质证书》;混凝土构件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的检测资料;预应力测试记录等。办理出厂备案后构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4把住“结构性能检验”关,监督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构件除查相关资料外,还须按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其外观质量、主筋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查符合要求的预制构件,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中南标《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03ZG401的规定,进行结构性检验,检验合格的预制构件方可用于建筑工程中。
三、效果
以上相关措施开始实行以来,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质量行为,构件质量等得到了有效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逐渐增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78家,其中其有相应生产资质的有32家,占总数的41%,目前仍有46家企业属于无资质生产。值得庆幸的是,这部分企业现在大多已逐渐意识到无资质生产、不按标准生产将会影响到房屋的结构安全,会给广大的用户带来危害。他们从思想上已开始对自身的质量行为有所重视,而且其中有部分企业正开始自觉在本乡镇范围内,走联合经营的路子,积极筹划,力图尽可能完善相关配套的生产技术条件,为申报相应生产资质做准备。
(2)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质量意识正在逐渐提高
a、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和运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得以逐步建立和实施;管理机构人员、技术人员已基本配备齐全。
b、原材料“先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基本要求正在得到实施。构件厂除企业内部对原材料进行自控外,还有16家企业与材料检测站签订了年度原材料委托测验协议,企业均能对所用原材料按批次进行送样委托检验。
c、按标准组织生产,构件质量得以保证。凡构建进入受建工程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均能严格按中南标03ZG401图集组织生产,其构件配筋数量、预应力筋张拉应力、混凝土配合比、构件放张时间等均得到严格控制。而且构件出厂前均按批进行了结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用于收监工程中。
四、结束语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整体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构件生产无序和混乱局面得到了一些控制。但是,要想在短时间内使全市预制构件厂在企业数量、生产规模、构件质量等方面得以彻底改变,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是不够的,还应对多年来众多的预制构件企业为什么能得以生存为什么有生存的土壤等问题加以思考,同时还要考虑被关停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再就业等方面问题。只有针对止血实际情况,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应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从源头上抓起,才能使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前景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