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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打假"部署和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资市场"打假"整治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机用户的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厅的要求,省农机办和省农机鉴定站联合组成农机化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组,于2001年4至5月间,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农机"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我省江门、清远、肇庆和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