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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官是一个国家司法的中坚力量,如何构建我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笔者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律师与法官关系的重构措施:认为应当加强律师与法官的自律:实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合理“隔离”;建立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机制;完善律师与法官的监督与制约程序: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