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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能源贸易制度的主要内容,由遵守WTO纪律、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等基本原则构成,虽然反映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但同时也存在进出口限制约束不足、国营贸易企业垄断专营、过境自由受到限制等法律问题,为此,应当采取消除进出口壁垒、限制垄断专营权、厘定过境自由内涵、单列并扩大开放能源服务部门等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