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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发[2013]64号2013年5月15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在江苏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同时撤销江苏教育学院建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为本科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