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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既是大学生权利之救济手段,也是高校自治之自律手段。从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这一制度属性角度考察,该制度在申诉组织、申诉范围和申诉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为实现大学生权利与高校自治的双重保障,应当从建构更具独立性的申诉组织、确定更宽泛的申诉范围、设置更科学的申诉程序等方面完善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