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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石对股市的冲击力,甚至可以跟格老(格林斯潘)相媲美了。”一位在华尔街有着近十年投资经验的投行老总这样跟记者开玩笑。
这绝非夸张。2004年11月18日,当时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的王小石,被北京西城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批捕后,国内股市掀起轩然大波,事关股票发行体制的改革再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然而,在业内看来,王小石不过是中国股市潜规则下的一个殉葬品。证监会则借此向市场传达一个讯号:股市监管的力度正在加大,而且这次是动真格儿的!
潜规则下的殉葬品
王小石,43岁,论职务,一个副处长在中央部委里只能算个“办事员”的级别。落马后,何以能牵动股市的神经?
这要从王小石的工作谈起。在证监会二十个部室的机构设置中,发行监管部实为老大,掌控着企业境内上市的生杀大权。《证券法》规定,发审委是股票发行上市的最终审核人,参加股票发行申请审核的发审委委员,“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或者有关人员的馈赠,不得私下与上述单位或者人员进行接触”;“发审委除当任委员,其他委员的身份应当保密”。
王小石所在的部门-发审委工作处,恰恰位于发审委上市审批流程的末端,是上市信息的汇合点。王小石对哪些委员审核哪些上市公司的情况了如指掌,这在“股市潜规则”当道的环境下,有着意味深长的含义。
著名学者韩志国把“潜规则”归纳为:融资为制度之本、包装为登堂之桥、公关为制胜之道,三条规则合璧,才能称之为潜规则。
王小石的落马,让业内开始质疑;证监会权力过于集中,及对股票发行权力的垄断,是滋生腐败的祸首。学者把它叫做“寻租”。
“不排除某些权重位高的机构领导,会主动寻租(腐败)。”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认为。“涉及到权力批准,就会有腐化的可能。”学者王连洲亦表赞同。
在上市资格稀缺的同时,二级市场上,低成本圈钱的冲动,使某些潜在上市公司不惜血本地“公关”证监会里的关键人物,或者聘请公关、顾问公司全权打点。王小石,证监会里曾经的关键人物,自然成为上市公司、公关公司拉拢的对象。
“王小石,不过是中国股市潜规则下的一个殉葬品,不幸撞到了证监会整肃的节骨眼上,才成为众矢之的。”上海这位投行人士感叹。在他看来,王小石案不见得是坏事,证监会正好借机向市场传达一种信号: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和监管力度正在加大,而且这次是来真的。没有干预媒体对王小石案件的追踪,业内猜测,证监会这会儿是下了狠心要整肃资本市场。
200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第一次回应王小石案,称,“在完善证券发行和上市核准机制方面,证监会完善了发审委制度,因此不再存在买卖发审委名单的可能。”
“但王小石案未必能拽出更多泥巴,因为要照顾投资者信心。”上海这位投行人士判断。他预计,在新一届发审委改革落实以后,王小石案的影响将被逐渐淡化。而且在2004~2005的跨年行情中,证监会的主要责任,恐怕是要重塑投资者的信心了。
对王小石案的关注,明显是圈外热情,圈内冷静。“这种事早就听说,只是以前没见光罢了。”上海这位投行人士早已见怪不怪了,“中国股市决不值一个王小石,他不过是个小虾米,真正可怕的,是他身后的贪婪大鳄。”
权力背后的受益群
11月下旬,王小石案曝出的财经公关资金链,让圈外人惊讶,权力寻租的背后,竟隐藏着这么多的受益群。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王小石出售一份发审委委员名单,价钱在20~30万元,任职期间,王小石仅靠向拟上市企业出售名单,就获利近千万元。
按目前的核准制,企业上市过程,从券商辅导改制、重组包装,到审计师事务所的资产审定,再到发审委“点头”签字,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孕育着腐败的机会。
同时,2003年底发审委改革后,“过会率”明显下降,仅有66.5%,而此前的2000年,“过会率”高达83%。
当上市资格变得越来越稀缺,股市又逐渐成为低成本圈钱宝地时,上市,几乎成了国内大多数企业梦寐以求的融资捷径。为成功登陆股市,许多上市公司不惜血本,聘请关系活络的财经公关帮助活动,“反正,前期该花的费用都已经花了,关键时候,不能为节省点公关费,去冒被拒这个险。”一在A股市场上市成功的公司法律顾问,在谈及当时的做法时,多少有些无奈,“没办法,中国的人情网太厉害了,逼得你必须打点。”
据悉,目前的行情是,小盘股企业成功上市的公关费约在500万人民币左右,大中盘股则要上千万,甚至几千万。其中,仅前期财务包装带来的税款,就在百万至上千万;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公关公司等费用也会超过百万;其余请客吃饭的公关费则难以预估。
上市公司如此大出血,真正用在公关“关键人物”身上的又有多少呢?知情人士指出,现在寻租空间已经很小了,很多委员根本就没拿到钱,或者说拿到的不多,大头都落到有各种各样背景的掮客腰里了,包括那些与实权人物有关联的财经公关公司。
目前,审批机构对企业上市申请的审批,一般以上报的书面材料为准,并不实地考察,虽然上报的材料都要经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把关,但企业作弊的机会仍然很大。
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评价股市中的违规行为说:“卖股票就像卖白菜一样,差别在于没有人做假白菜,因为做假白菜比做真白菜还贵,但却有人做假股票,因为制造虚假信息和虚拟溢价的成本很低。”在中国,股市退市制度缺失,法律体制又不成熟,上市企业违规的成本几乎等于零。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国内企业想方设法地争取上市资格。“目前看来,拥有了上市资格,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永久性的低成本融资牌照,企业何乐不为?”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反问。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研究员尹中立,曾对“股市租金”(股票市价高于价值,使公司在上市过程中获得额外收益)做过专门研究,指出中国在不同的股票发行制度下,谁将是最大的受益群?比如,审批制下,股市租金由政府(有上市指标分配权的部门)和上市公司分享。核准制下,股市租金由券商和上市公司分享,并预言,保荐人制下,券商、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将是最大的受益群。
证监会放权?
王小石事件,招来的不光是外界对证监会公信力、权威性的怀疑,也引发了理论界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抨击,对上市公司监管,到底放不放权?证监会感到左右为难。
“(王小石案)这不是个人问题,是体制的问题。”韩志国说,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主任钟伟也表示赞同,“与其说是王小石个人的腐败,不如说是证监会的权责失衡。”
在主流经济学界眼里,中国证监会权力的集中与垄断,是导致“王小石案”、“财经公关”“买卖发审委名单”等寻租行为的主要原因,他们认为,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应该更加市场化。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套股票发行制度,一是注册制,一是核准制。英国美国实行的是注册制,公司只要达到上市标准,就可以由交易所安排上市,不存在批准上市的概念。证监会只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并不负责上市公司的质量。
我国正好相反,采取的是核准制,证监会审批与监管两手抓,投资者就会认为政府应该为上市公司质量负责。
某贸易公司的张姓朋友,在A股市场摸爬滚打十来年,提起王小石案及相关的江苏琼花、凤竹纺织违规事件,张就气愤不已,“既然你发审委签字同意发行了,就应该为这些上市公司的质量负责。”记者发现,在对证监会责任的认识上,中小投资者几乎有着同样的想法。
“现在争论的焦点,确实是如何认识证监会的这个签字。”上海这位投行人士称,“如果证监会履行的是程序性发行审核,这个签字就意味着不管公司优劣,你证监会只管好信息披露和上市后监管就行了;如果是实质性发行审核,就要做到责任细化,不要出现问题就互相踢皮球。”
该投行人士认为,证监会的问题在于,它执行的是实质性审核,但效果却两不像。说它实质性审核,权责不够明确,监管目的没有达到;说它程序性审核,它还要管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感到尴尬的另一个问题,恐怕要属它的“左右手”监管方式了。核准制下,证监会的职能,是一手抓上市审批,一手抓上市监管,身兼教练与运动员双重角色。这好比同室操戈,一只手犯法(审批职能),另一只手(监管职能)要斩掉这只犯事儿的手。业界戏称为“左手砍右手监管”,但两手都连着心,证监会总下不了这个狠心斩。
实际上,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已经动过两次刀子。2001年3月,改行政审批制为核准制,到2004年2月,又推出保荐制,8月征求新发询价意见。
对于这一系列改革,学术界有不少质疑。华东政法学院罗培新教授就认为,目前实行的核准制引入了证监会以外的力量,是个进步,但本质上与以前的审批制没有差别,还是政府控制下的一种制度。
除了发行制度进行改革外,证监会在发行机构的改革上也用心良苦。2003年底,新一届发审委就任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旨在增加股票发行透明度和市场化的改革。包括,将发审委委员由80人减少到25人,向社会公布发审委会议时间、参会委员名单、审核企业名单及审核结果,对企业的发行申请由两次审核改为一次,对发审委委员进行问责和实行监督。
但在业内看来,这次改革虽然堵住了一些漏洞,但并未伤筋动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佑勇称,现行的发审制度并未从实质性审核过渡到程序性审核,目前的审核还是一种行政性安排,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负面影响。
“放权,证监会要把区分优劣公司的任务还给市场,并积极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该投行人士呼吁。但他也担心,这个放权的过程,要牵涉多少利益部门、花费多长时间?
“放开,并不等于撒手不管。”该投行人士警告,中国企业最基本的诚信原则还没有建立起来,完全放开、不加约束地实行注册制,等于对那些有舞弊嫌疑的企业放任自流,也是不负责任的监管方式。
这绝非夸张。2004年11月18日,当时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的王小石,被北京西城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批捕后,国内股市掀起轩然大波,事关股票发行体制的改革再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然而,在业内看来,王小石不过是中国股市潜规则下的一个殉葬品。证监会则借此向市场传达一个讯号:股市监管的力度正在加大,而且这次是动真格儿的!
潜规则下的殉葬品
王小石,43岁,论职务,一个副处长在中央部委里只能算个“办事员”的级别。落马后,何以能牵动股市的神经?
这要从王小石的工作谈起。在证监会二十个部室的机构设置中,发行监管部实为老大,掌控着企业境内上市的生杀大权。《证券法》规定,发审委是股票发行上市的最终审核人,参加股票发行申请审核的发审委委员,“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或者有关人员的馈赠,不得私下与上述单位或者人员进行接触”;“发审委除当任委员,其他委员的身份应当保密”。
王小石所在的部门-发审委工作处,恰恰位于发审委上市审批流程的末端,是上市信息的汇合点。王小石对哪些委员审核哪些上市公司的情况了如指掌,这在“股市潜规则”当道的环境下,有着意味深长的含义。
著名学者韩志国把“潜规则”归纳为:融资为制度之本、包装为登堂之桥、公关为制胜之道,三条规则合璧,才能称之为潜规则。
王小石的落马,让业内开始质疑;证监会权力过于集中,及对股票发行权力的垄断,是滋生腐败的祸首。学者把它叫做“寻租”。
“不排除某些权重位高的机构领导,会主动寻租(腐败)。”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认为。“涉及到权力批准,就会有腐化的可能。”学者王连洲亦表赞同。
在上市资格稀缺的同时,二级市场上,低成本圈钱的冲动,使某些潜在上市公司不惜血本地“公关”证监会里的关键人物,或者聘请公关、顾问公司全权打点。王小石,证监会里曾经的关键人物,自然成为上市公司、公关公司拉拢的对象。
“王小石,不过是中国股市潜规则下的一个殉葬品,不幸撞到了证监会整肃的节骨眼上,才成为众矢之的。”上海这位投行人士感叹。在他看来,王小石案不见得是坏事,证监会正好借机向市场传达一种信号: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和监管力度正在加大,而且这次是来真的。没有干预媒体对王小石案件的追踪,业内猜测,证监会这会儿是下了狠心要整肃资本市场。
200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第一次回应王小石案,称,“在完善证券发行和上市核准机制方面,证监会完善了发审委制度,因此不再存在买卖发审委名单的可能。”
“但王小石案未必能拽出更多泥巴,因为要照顾投资者信心。”上海这位投行人士判断。他预计,在新一届发审委改革落实以后,王小石案的影响将被逐渐淡化。而且在2004~2005的跨年行情中,证监会的主要责任,恐怕是要重塑投资者的信心了。
对王小石案的关注,明显是圈外热情,圈内冷静。“这种事早就听说,只是以前没见光罢了。”上海这位投行人士早已见怪不怪了,“中国股市决不值一个王小石,他不过是个小虾米,真正可怕的,是他身后的贪婪大鳄。”
权力背后的受益群
11月下旬,王小石案曝出的财经公关资金链,让圈外人惊讶,权力寻租的背后,竟隐藏着这么多的受益群。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王小石出售一份发审委委员名单,价钱在20~30万元,任职期间,王小石仅靠向拟上市企业出售名单,就获利近千万元。
按目前的核准制,企业上市过程,从券商辅导改制、重组包装,到审计师事务所的资产审定,再到发审委“点头”签字,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孕育着腐败的机会。
同时,2003年底发审委改革后,“过会率”明显下降,仅有66.5%,而此前的2000年,“过会率”高达83%。
当上市资格变得越来越稀缺,股市又逐渐成为低成本圈钱宝地时,上市,几乎成了国内大多数企业梦寐以求的融资捷径。为成功登陆股市,许多上市公司不惜血本,聘请关系活络的财经公关帮助活动,“反正,前期该花的费用都已经花了,关键时候,不能为节省点公关费,去冒被拒这个险。”一在A股市场上市成功的公司法律顾问,在谈及当时的做法时,多少有些无奈,“没办法,中国的人情网太厉害了,逼得你必须打点。”
据悉,目前的行情是,小盘股企业成功上市的公关费约在500万人民币左右,大中盘股则要上千万,甚至几千万。其中,仅前期财务包装带来的税款,就在百万至上千万;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公关公司等费用也会超过百万;其余请客吃饭的公关费则难以预估。
上市公司如此大出血,真正用在公关“关键人物”身上的又有多少呢?知情人士指出,现在寻租空间已经很小了,很多委员根本就没拿到钱,或者说拿到的不多,大头都落到有各种各样背景的掮客腰里了,包括那些与实权人物有关联的财经公关公司。
目前,审批机构对企业上市申请的审批,一般以上报的书面材料为准,并不实地考察,虽然上报的材料都要经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把关,但企业作弊的机会仍然很大。
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评价股市中的违规行为说:“卖股票就像卖白菜一样,差别在于没有人做假白菜,因为做假白菜比做真白菜还贵,但却有人做假股票,因为制造虚假信息和虚拟溢价的成本很低。”在中国,股市退市制度缺失,法律体制又不成熟,上市企业违规的成本几乎等于零。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国内企业想方设法地争取上市资格。“目前看来,拥有了上市资格,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永久性的低成本融资牌照,企业何乐不为?”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反问。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研究员尹中立,曾对“股市租金”(股票市价高于价值,使公司在上市过程中获得额外收益)做过专门研究,指出中国在不同的股票发行制度下,谁将是最大的受益群?比如,审批制下,股市租金由政府(有上市指标分配权的部门)和上市公司分享。核准制下,股市租金由券商和上市公司分享,并预言,保荐人制下,券商、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将是最大的受益群。
证监会放权?
王小石事件,招来的不光是外界对证监会公信力、权威性的怀疑,也引发了理论界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抨击,对上市公司监管,到底放不放权?证监会感到左右为难。
“(王小石案)这不是个人问题,是体制的问题。”韩志国说,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主任钟伟也表示赞同,“与其说是王小石个人的腐败,不如说是证监会的权责失衡。”
在主流经济学界眼里,中国证监会权力的集中与垄断,是导致“王小石案”、“财经公关”“买卖发审委名单”等寻租行为的主要原因,他们认为,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应该更加市场化。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套股票发行制度,一是注册制,一是核准制。英国美国实行的是注册制,公司只要达到上市标准,就可以由交易所安排上市,不存在批准上市的概念。证监会只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并不负责上市公司的质量。
我国正好相反,采取的是核准制,证监会审批与监管两手抓,投资者就会认为政府应该为上市公司质量负责。
某贸易公司的张姓朋友,在A股市场摸爬滚打十来年,提起王小石案及相关的江苏琼花、凤竹纺织违规事件,张就气愤不已,“既然你发审委签字同意发行了,就应该为这些上市公司的质量负责。”记者发现,在对证监会责任的认识上,中小投资者几乎有着同样的想法。
“现在争论的焦点,确实是如何认识证监会的这个签字。”上海这位投行人士称,“如果证监会履行的是程序性发行审核,这个签字就意味着不管公司优劣,你证监会只管好信息披露和上市后监管就行了;如果是实质性发行审核,就要做到责任细化,不要出现问题就互相踢皮球。”
该投行人士认为,证监会的问题在于,它执行的是实质性审核,但效果却两不像。说它实质性审核,权责不够明确,监管目的没有达到;说它程序性审核,它还要管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感到尴尬的另一个问题,恐怕要属它的“左右手”监管方式了。核准制下,证监会的职能,是一手抓上市审批,一手抓上市监管,身兼教练与运动员双重角色。这好比同室操戈,一只手犯法(审批职能),另一只手(监管职能)要斩掉这只犯事儿的手。业界戏称为“左手砍右手监管”,但两手都连着心,证监会总下不了这个狠心斩。
实际上,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已经动过两次刀子。2001年3月,改行政审批制为核准制,到2004年2月,又推出保荐制,8月征求新发询价意见。
对于这一系列改革,学术界有不少质疑。华东政法学院罗培新教授就认为,目前实行的核准制引入了证监会以外的力量,是个进步,但本质上与以前的审批制没有差别,还是政府控制下的一种制度。
除了发行制度进行改革外,证监会在发行机构的改革上也用心良苦。2003年底,新一届发审委就任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旨在增加股票发行透明度和市场化的改革。包括,将发审委委员由80人减少到25人,向社会公布发审委会议时间、参会委员名单、审核企业名单及审核结果,对企业的发行申请由两次审核改为一次,对发审委委员进行问责和实行监督。
但在业内看来,这次改革虽然堵住了一些漏洞,但并未伤筋动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佑勇称,现行的发审制度并未从实质性审核过渡到程序性审核,目前的审核还是一种行政性安排,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负面影响。
“放权,证监会要把区分优劣公司的任务还给市场,并积极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该投行人士呼吁。但他也担心,这个放权的过程,要牵涉多少利益部门、花费多长时间?
“放开,并不等于撒手不管。”该投行人士警告,中国企业最基本的诚信原则还没有建立起来,完全放开、不加约束地实行注册制,等于对那些有舞弊嫌疑的企业放任自流,也是不负责任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