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以工程活动为核心的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是对复杂工程领域有序性需求、风险性规制的回应,是将工程活动、工程知识进行法律审视的现实需要。工程法学学科概念自提出以来即面临着内生理论不足的先天劣势。技术优先或法律优先的视域难以实现具有目标导向、价值取向和整体性的工程法律关系研究。激增的工程活动及由此引发的大量工程法律问题,与工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不足之间的矛盾,成为制约该领域有序发展的瓶颈问题。亟需对工程法学现状研究予以梳理、目标进行定位、价值予以发掘,在学科弥合的基础上促进“法律+工程”达致工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