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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继承祖国医学,大量培养中医新生力量,1956年4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医带徒弟工作的指示》及附件《1956-1962年全国中医带徒弟的规划(草案)》,指出:"以带徒弟的方式,在今后7年内培养新的中医48万名.并对各省市(自治区)培养的数目作了具体的安排",此后各地纷纷响应,广东自然也不例外,中医带徒弟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1956年冬迅速制定《中医带徒办法草案》,对中医带徒的各项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中医带徒弟的办法也不断适时调整,各地带徒工作在其指引下有条不紊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