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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相对较晚,早期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发行了2亿元地产投资券。此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集集团等成功开展了一些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但这些只是个案实践,我国真正的资产证券化是从银行信贷资产起步的。1997年,人民银行颁布《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使发行不良资产支持的债券成为可能。2000年,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成为住房贷款证券化试点单位,表明资产证券化得到政府认可。2004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