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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400 河南理工万方科技学院 河南 郑州)
摘 要:当前,国内法学教学在本科教育中为国家法律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法学专业人才,法学人才的培养适应了我国法学领域发展的要求,也逐步弥补了法学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法学本科教育从培养专业实用的法律人才出发,为公、检、法、律师等行业培养了大量的法律应运型人才。然而随着教育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社会多样化需求的增加,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笔者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现状和普遍性问题着手,以学生和教师为主体分析了问题所在,进而提出了改革进程中的措施和意見,以期对本科教育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法学教学;改革必要性;现状对策
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发展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随之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本科院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鉴于目前法学教育门槛低,形式多样化,专业人才能力欠缺,教学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提高我国的法制化水平不能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笔者建议从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作为重点,在本科教育阶段培养对法学的深入思考能力,探索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能力,充分让学生们充分发挥个性,释放学生的天性。
一、本科法学教学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近些年来,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全国法学院校以及法学本科生的增多,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相连接,培养通识人才、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新常态下法学教育大众化、通识化的培养法律专业本科学生的方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需要不断补充法律专业本科人才,不仅要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还要具有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具有更全面的法律工作能力,具有更完善的法学思维以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
大力加强教学改革,提高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已经成为近年来全国高教界相当瞩目的热点问题,本科法学教学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浪潮中被推到了时代的前沿,有必要提升法学教学在本科教育中的作用。鉴于传统法学教育太忽视法学实践,而侧重于法学理论教育,因此在推进教学改革过程中不能片面的注重法学理论教学,而应实行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的模式,这才是法学教育改革进程中长久之策。
二、法学教学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1.教师授课观念落后,教学方式守旧
在传统教育思想中“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道德观念的影响下,教师属于教学中心角色,出于一片好心担心自己讲的知识不够深入、不够全面,总是占用很长时间来“授”课。有时为了课堂气氛多提几个无关痛痒问题让学生回答,有的教师出于完成任务的心态,不管学生课堂反应如何,也不在乎学生是否在听,尽管在讲台上讲课,但是这些课堂教育都起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了使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能够真正的起到培养法学优秀人才的作用,教师首先必须转变自身的教育观念,积极主动的去接受新的知识,新的教育理念,多多考察学生的思想和需求,才能有良好的教学效果。法学专业又是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很多教师只是按照课本为学生讲授概念性的东西,课堂多枯燥生硬,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学生观念方法落后,学习兴趣降低
虽然各大高校均已步入学术开放的大环境中,但是深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法学本科生的思维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往往是为了考试而学,缺乏足够的兴趣,而兴趣却是开展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前提条件,没有兴趣就不会对法学知识深入的思考,也就很难去发现其中的问题,更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思想教育的束缚,使得大学生普遍缺乏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从而养成了被动和懒惰的学习状态,更缺乏足够的实践能力。传统教育理念的深刻影响,使大学生缺乏了对法学教学改革正确认识,学生要从过去的被动的学习状态中解放出来,才能够积极适应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对策和建议
1.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
一是开展法学教学竞赛。法学是社会性很强的学科,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与进步,法学的内容一直在发生变化,大学教师更应该对法学的研究和新知识的接受应站在知识更新的前沿,教师自身对法学知识的不断学习和研究,才能把更新颖、更全面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所以,教师本身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学生受教育质量的高低。在教师之间开展教学竞赛,可以让教师时刻的查漏补缺,时刻的看到自己的不足,并不断的研究新的教学方案。所以,开展教学竞赛是教师转变教育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一个关键所在。
二是开设创新科研培训。教师是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思想观念提高和素质的提升是拉动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因素,要鼓励教师进行科研积累和科研创新。如果教师不搞科研,教育就没有了主体和灵魂,所以,教师要想引导学生进行法学教育改革,教师自身就必须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还要对老师的培训结果进行定期的考核,以看是否取得成效。在这个知识快捷更新的时代,大学生已经具备了吸收丰富知识的能力,教师的知识水平如果不够,指导学生的时候也会遇到困难。教师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完善自己、不断的获取知识,才能在知识发展的洪流中紧跟时代的步伐,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三是创新法学课堂模式。对法学教学而言,基于法学的社会性和实践性,老师们应该提高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应该尝试各种课堂模式的创新。例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的开展,使法学课堂变得负有生机。教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的结合学生学习的实际进行创新的教学模式。比如,为了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发散思维,教师可以開设问题课堂、纠错课堂,专门让学生大胆的去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2.激发学生兴趣,活跃学习气氛
传统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有明显的隔阂,教师高高在上,学生视教师所教授的内容为真理,学生和教师之间存在明显的层次关系,学生和教师之间不能深入的交流,使得学生和教师之间产生了距离,激不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因此,很多学生对学习产生厌恶,更没有一种认真的态度去钻研知识。
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关注学生学习的动机,主要从学生的尊严、自我价值体现两方面。动力来源于兴趣,有了兴趣才有动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很多学生之所以对学习持一种被动和消极的态度,大多数是因为在法学教育中没有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地方,没有让自己的能力在学习中得到施展,没有在学习中找到一种满足感。要把时间和精力留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到自由。教师不能以达到一定的分数或是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来压迫学生,而是要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教师可以给出一个课题,或者让学生自由的选择一个法学相关的课题,让学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用自己的方法,找出这个课题的关键,总结问题的解决方案,然后老师再加以点评,让学生尽可能的去自由发挥,老师要给予肯定和支持,学生感受到他本身在学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使他能够在学习中得到自我的满足,这样才能激发学生不断去学习法学知识,不断去深入研究的积极性,在潜移默化中由被动变主动,这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目的在于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充分认识法学教育和热爱法学课堂。
四、结束语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实行教学改革是与当前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理念息息相关的,是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发展趋势的,努力为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法学人才,是法学教育所应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3]汪习根.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模式、机制与方法——基于“研究性学习”新视角的分析[J].法学杂志,2011(5).
作者简介:
刘燕飞(1985~ ),女,汉族,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经济法。
摘 要:当前,国内法学教学在本科教育中为国家法律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法学专业人才,法学人才的培养适应了我国法学领域发展的要求,也逐步弥补了法学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法学本科教育从培养专业实用的法律人才出发,为公、检、法、律师等行业培养了大量的法律应运型人才。然而随着教育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社会多样化需求的增加,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笔者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现状和普遍性问题着手,以学生和教师为主体分析了问题所在,进而提出了改革进程中的措施和意見,以期对本科教育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法学教学;改革必要性;现状对策
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发展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随之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本科院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鉴于目前法学教育门槛低,形式多样化,专业人才能力欠缺,教学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提高我国的法制化水平不能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笔者建议从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作为重点,在本科教育阶段培养对法学的深入思考能力,探索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能力,充分让学生们充分发挥个性,释放学生的天性。
一、本科法学教学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近些年来,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全国法学院校以及法学本科生的增多,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相连接,培养通识人才、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新常态下法学教育大众化、通识化的培养法律专业本科学生的方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需要不断补充法律专业本科人才,不仅要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还要具有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具有更全面的法律工作能力,具有更完善的法学思维以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
大力加强教学改革,提高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已经成为近年来全国高教界相当瞩目的热点问题,本科法学教学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浪潮中被推到了时代的前沿,有必要提升法学教学在本科教育中的作用。鉴于传统法学教育太忽视法学实践,而侧重于法学理论教育,因此在推进教学改革过程中不能片面的注重法学理论教学,而应实行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的模式,这才是法学教育改革进程中长久之策。
二、法学教学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1.教师授课观念落后,教学方式守旧
在传统教育思想中“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道德观念的影响下,教师属于教学中心角色,出于一片好心担心自己讲的知识不够深入、不够全面,总是占用很长时间来“授”课。有时为了课堂气氛多提几个无关痛痒问题让学生回答,有的教师出于完成任务的心态,不管学生课堂反应如何,也不在乎学生是否在听,尽管在讲台上讲课,但是这些课堂教育都起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了使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能够真正的起到培养法学优秀人才的作用,教师首先必须转变自身的教育观念,积极主动的去接受新的知识,新的教育理念,多多考察学生的思想和需求,才能有良好的教学效果。法学专业又是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很多教师只是按照课本为学生讲授概念性的东西,课堂多枯燥生硬,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学生观念方法落后,学习兴趣降低
虽然各大高校均已步入学术开放的大环境中,但是深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法学本科生的思维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往往是为了考试而学,缺乏足够的兴趣,而兴趣却是开展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前提条件,没有兴趣就不会对法学知识深入的思考,也就很难去发现其中的问题,更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思想教育的束缚,使得大学生普遍缺乏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从而养成了被动和懒惰的学习状态,更缺乏足够的实践能力。传统教育理念的深刻影响,使大学生缺乏了对法学教学改革正确认识,学生要从过去的被动的学习状态中解放出来,才能够积极适应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对策和建议
1.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
一是开展法学教学竞赛。法学是社会性很强的学科,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与进步,法学的内容一直在发生变化,大学教师更应该对法学的研究和新知识的接受应站在知识更新的前沿,教师自身对法学知识的不断学习和研究,才能把更新颖、更全面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所以,教师本身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学生受教育质量的高低。在教师之间开展教学竞赛,可以让教师时刻的查漏补缺,时刻的看到自己的不足,并不断的研究新的教学方案。所以,开展教学竞赛是教师转变教育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一个关键所在。
二是开设创新科研培训。教师是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思想观念提高和素质的提升是拉动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因素,要鼓励教师进行科研积累和科研创新。如果教师不搞科研,教育就没有了主体和灵魂,所以,教师要想引导学生进行法学教育改革,教师自身就必须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还要对老师的培训结果进行定期的考核,以看是否取得成效。在这个知识快捷更新的时代,大学生已经具备了吸收丰富知识的能力,教师的知识水平如果不够,指导学生的时候也会遇到困难。教师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完善自己、不断的获取知识,才能在知识发展的洪流中紧跟时代的步伐,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三是创新法学课堂模式。对法学教学而言,基于法学的社会性和实践性,老师们应该提高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应该尝试各种课堂模式的创新。例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的开展,使法学课堂变得负有生机。教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的结合学生学习的实际进行创新的教学模式。比如,为了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发散思维,教师可以開设问题课堂、纠错课堂,专门让学生大胆的去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2.激发学生兴趣,活跃学习气氛
传统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有明显的隔阂,教师高高在上,学生视教师所教授的内容为真理,学生和教师之间存在明显的层次关系,学生和教师之间不能深入的交流,使得学生和教师之间产生了距离,激不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因此,很多学生对学习产生厌恶,更没有一种认真的态度去钻研知识。
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关注学生学习的动机,主要从学生的尊严、自我价值体现两方面。动力来源于兴趣,有了兴趣才有动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很多学生之所以对学习持一种被动和消极的态度,大多数是因为在法学教育中没有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地方,没有让自己的能力在学习中得到施展,没有在学习中找到一种满足感。要把时间和精力留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到自由。教师不能以达到一定的分数或是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来压迫学生,而是要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教师可以给出一个课题,或者让学生自由的选择一个法学相关的课题,让学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用自己的方法,找出这个课题的关键,总结问题的解决方案,然后老师再加以点评,让学生尽可能的去自由发挥,老师要给予肯定和支持,学生感受到他本身在学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使他能够在学习中得到自我的满足,这样才能激发学生不断去学习法学知识,不断去深入研究的积极性,在潜移默化中由被动变主动,这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目的在于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充分认识法学教育和热爱法学课堂。
四、结束语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实行教学改革是与当前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理念息息相关的,是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发展趋势的,努力为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法学人才,是法学教育所应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3]汪习根.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模式、机制与方法——基于“研究性学习”新视角的分析[J].法学杂志,2011(5).
作者简介:
刘燕飞(1985~ ),女,汉族,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