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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在公共卫生事业建设方面责任不明确,投入不足;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财政补偿无章可循;虽有临时应对措施但不规范;应急资金流程过长,导致应急资金滞后.如何分配和使用应急财政拨款有待探讨.应明确政府在公共卫生建设上的职责和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投入和应急拨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为应急而新建的传染病医院、疾病控制中心的正常运转,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财政保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