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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与个别、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在哲学史上有一个从本体论到认识论进而到辩证法的发展过程。哲学思维的发展和进步都与对一般与个别、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理解的逐步深刻化、辩证化紧密相联。完备的辩证法理论形态的建立依赖于对一般与个别、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辩证理解。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问题是矛盾学说的精髓。为“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提供一个哲学史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