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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比例的提高及资助金额的增大,各高校奖助学金在认定和发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大学生奖助学金工作进行了研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高校奖助学金工作 存在问题 建议
一、高校奖助学金的种类及作用
现行高校奖助学金是国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是高校“奖、贷、助、减”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高校设置的奖助学金及社会提供的奖助学金。它作为奖助学制度的载体,不仅消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同时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其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对提高大学生的素质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奖助学金认定和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生认定标准难以界定。学校认定贫困生的主要依据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生源所在地县、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由于各级民政部门执行能力参差不齐且出于人情世故等原因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其可信度受到质疑。加之学校对贫困生认定权利往往下放到院(系)中,尽管学校提供一套相对固定的评定标准,但由于各院系、各班级情况不同,操作方式各异,高校大学生一般都来自五湖四海,各地的消费水平相差很大,评议人员很难深入、细致、全面地了解每一个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因此采用统一的认定标准难免会有失偏颇。
2.名额分配不尽合理。各高校按人数比将贫困生名额分配给各个院系,各院系再根据各班的具体人数确定资助名额,这忽视了班级间学生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别,造成个别困难学生因名额限制无法享受资助,而个别不困难学生则因名额富裕拿到了助学金。由于受助名额有限,学生之间争抢受助名额也会导致学生间、师生间关系不和谐。
3.无偿资助的负面影响。部分受助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淡薄,对社会的关怀表现得比较冷漠,有的甚至把国家、社会的帮扶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养成了他们“等、靠、要”的依赖消极心理,从而将自身困难的解决完全寄托于国家奖助学金等外部资助政策的救助。
4.学生自身的原因。有的学生由于性格内向,很少关注班内发布的信息或参与班内活动,有的贫困生碍于面子等原因,不主动如实反映情况,而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甚至个别比较富裕的学生出于经济利益而挖空心思争抢资助,阻碍奖助学金的功能的发挥。
5.缺乏后期的监督反馈机制。绝大部分受助学生受助后都能合理使用奖助学金,但仍存在部分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铺张浪费的现象。目前奖助学金后期使用的监督反馈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能有效监督学生受奖助后的行为,遇到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解决。
三、完善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对策
1.完善奖助学金认定工作。学校可以尝试建立起政府、学校、社会相互沟通与信息共享的管理平台,提高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信度。除了这个“硬指标”外,还要考查学生日常生活状况“软指标”,比如学生的家庭收入、人口多少、家庭所在地生活水平、个人消费状况及是否有突发情况等,并将各项目按照不同程度进行排序,进行公开民主评议,由班级进行第一轮评定,再由院系领导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等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复审,并对结果进行为期至少三天的公示,让全体学生进行集体监督,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拟获奖助学金学生的名单进行第三次评定,最大限度地保证结果的公信力。
2.建立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数据库。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数据库中应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个人消费情况、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更新资料,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实现贫困生动态管理,最好能将相关信息上网,实现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在进行名额分配时,高校应根据该数据库,对各个院系、班级实行按需分配,这样既能对贫困生进行有效管理,又能够切实保障贫困生的利益。
3.国家奖助学金有偿化。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是无偿的,是实现社会公平、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手段。然而,由于认定标准模糊且资助名额有限,可将国家奖助学金有偿化为勤工助学的方式,鼓励贫困生通过劳动获得生活补偿。这样有利于提高贫困生的服务意识,降低高校的办学成本。
4.引导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高校应加大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从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爱护他们,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方式,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看待“贫困”,不断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抗挫折能力,与师生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从而将经济资助和育人有机结合。
5.建立受助学生后期监督反馈机制。加强奖助学金发放后的管理,可以根据高校当地的经济和消费水平,采用分期定量发放奖助学金的办法,有效避免学生将此项专款用于帮助完成学业以外的其他方面,同时建立意见监督反馈机制,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班主任、辅导员要全面落实学生获取资助金的实际流向,建立奖助学金回收制度及相应的惩处措施。
综上所述,高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和落实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奖助学金的认定工作,建立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数据库,建立受助学生后期监督反馈机制,引导大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勤工助学,以实际行动感恩回报社会,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功能,达到全面育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才智颖.浅析高校奖助学金制度建设[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8(2).
[2]郑文明.高职类院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法探讨[J].价值工程,2012(10).
[3]胡婷,孙忠保.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方式的探索[J].高校辅导员学刊,2009,8(4).
[4]杨金保.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对和谐校园建设的影响及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0,23.
关键词: 高校奖助学金工作 存在问题 建议
一、高校奖助学金的种类及作用
现行高校奖助学金是国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是高校“奖、贷、助、减”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高校设置的奖助学金及社会提供的奖助学金。它作为奖助学制度的载体,不仅消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同时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其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对提高大学生的素质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奖助学金认定和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生认定标准难以界定。学校认定贫困生的主要依据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生源所在地县、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由于各级民政部门执行能力参差不齐且出于人情世故等原因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其可信度受到质疑。加之学校对贫困生认定权利往往下放到院(系)中,尽管学校提供一套相对固定的评定标准,但由于各院系、各班级情况不同,操作方式各异,高校大学生一般都来自五湖四海,各地的消费水平相差很大,评议人员很难深入、细致、全面地了解每一个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因此采用统一的认定标准难免会有失偏颇。
2.名额分配不尽合理。各高校按人数比将贫困生名额分配给各个院系,各院系再根据各班的具体人数确定资助名额,这忽视了班级间学生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别,造成个别困难学生因名额限制无法享受资助,而个别不困难学生则因名额富裕拿到了助学金。由于受助名额有限,学生之间争抢受助名额也会导致学生间、师生间关系不和谐。
3.无偿资助的负面影响。部分受助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淡薄,对社会的关怀表现得比较冷漠,有的甚至把国家、社会的帮扶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养成了他们“等、靠、要”的依赖消极心理,从而将自身困难的解决完全寄托于国家奖助学金等外部资助政策的救助。
4.学生自身的原因。有的学生由于性格内向,很少关注班内发布的信息或参与班内活动,有的贫困生碍于面子等原因,不主动如实反映情况,而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甚至个别比较富裕的学生出于经济利益而挖空心思争抢资助,阻碍奖助学金的功能的发挥。
5.缺乏后期的监督反馈机制。绝大部分受助学生受助后都能合理使用奖助学金,但仍存在部分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铺张浪费的现象。目前奖助学金后期使用的监督反馈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能有效监督学生受奖助后的行为,遇到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解决。
三、完善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对策
1.完善奖助学金认定工作。学校可以尝试建立起政府、学校、社会相互沟通与信息共享的管理平台,提高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信度。除了这个“硬指标”外,还要考查学生日常生活状况“软指标”,比如学生的家庭收入、人口多少、家庭所在地生活水平、个人消费状况及是否有突发情况等,并将各项目按照不同程度进行排序,进行公开民主评议,由班级进行第一轮评定,再由院系领导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等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复审,并对结果进行为期至少三天的公示,让全体学生进行集体监督,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拟获奖助学金学生的名单进行第三次评定,最大限度地保证结果的公信力。
2.建立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数据库。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数据库中应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个人消费情况、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更新资料,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实现贫困生动态管理,最好能将相关信息上网,实现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在进行名额分配时,高校应根据该数据库,对各个院系、班级实行按需分配,这样既能对贫困生进行有效管理,又能够切实保障贫困生的利益。
3.国家奖助学金有偿化。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是无偿的,是实现社会公平、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手段。然而,由于认定标准模糊且资助名额有限,可将国家奖助学金有偿化为勤工助学的方式,鼓励贫困生通过劳动获得生活补偿。这样有利于提高贫困生的服务意识,降低高校的办学成本。
4.引导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高校应加大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从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爱护他们,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方式,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看待“贫困”,不断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抗挫折能力,与师生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从而将经济资助和育人有机结合。
5.建立受助学生后期监督反馈机制。加强奖助学金发放后的管理,可以根据高校当地的经济和消费水平,采用分期定量发放奖助学金的办法,有效避免学生将此项专款用于帮助完成学业以外的其他方面,同时建立意见监督反馈机制,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班主任、辅导员要全面落实学生获取资助金的实际流向,建立奖助学金回收制度及相应的惩处措施。
综上所述,高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和落实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奖助学金的认定工作,建立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数据库,建立受助学生后期监督反馈机制,引导大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勤工助学,以实际行动感恩回报社会,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功能,达到全面育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才智颖.浅析高校奖助学金制度建设[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8(2).
[2]郑文明.高职类院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法探讨[J].价值工程,2012(10).
[3]胡婷,孙忠保.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方式的探索[J].高校辅导员学刊,2009,8(4).
[4]杨金保.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对和谐校园建设的影响及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0,23.